昨天收到消息時,波士頓正是上午,他在商場里挑選他們的120天紀念日禮。
化著致妝容的SA臉上掛著職業化的笑容,很是真心實意地道:“先生,您對您朋友真好,收到了一定會很開心的。”
宋洵隨手取出一張卡給SA,他的錢包是一線編織而,上面繡著一個小人的形象,旁邊還有一朵玫瑰。
小王子與他的玫瑰。
SA恭謹地接過,沒忍住好奇心,看了一眼錢包。
主要是這個一看就十分簡單陋的手工制品,著實與眼前人上低調卻難掩奢華的穿搭不相匹配。
應當是朋友親手送的?
腦子里腦補著,SA的作一點不慢,練地快速包裝好,最后放在致的印著字母的包裝紙袋里,“需要積分嗎先生?”
宋洵輕搖頭,提著袋子剛要回學校,就聽到了消息提示jsg音。
他打開屏幕,是備注-寶貝發來的消息。
然而字字疏離,客氣,好像他們從來只是陌生人。
宋洵一開始訂了次日凌晨的機票,然而沈茹菁一直沒有回復他消息。
下午的和聲課他全程不在狀態,連和他關系最好的黑人同學jett也好心問道:“Xun,are you ok?u look don't well.”
宋洵最終發郵件跟接下來幾天課的教授請了假,包了架專機連夜趕回來。
原本和聲課的教授是個極其嚴苛的六十歲白人,然而在聽說他要回去追回未婚妻時,也批準了他的假,并鼓勵道,“love is one of the greatest thing in life,youth,just go for it,i won't deduct your attendance score.”
(是生命最好的事之一,年輕人,放手去做,我不會扣你考勤分的。)
他一路匆忙,連時差都沒來得及倒,二十多個小時沒合眼,趕回來就為了見沈茹菁一面,好說清楚。
然而沈茹菁的反應讓他極其失。
除了回避,還是回避,沒有任何見到他的歡欣。
極其陌生的沈茹菁。
或者說,從一兩周前,那個通過社聯系的人,就變得陌生起來。
兩顆越茫茫千里,橫穿地球的心,開始有了隔閡。
不只是宋洵覺得自己的人陌生,沈茹菁也覺得眼前的宋洵生疏陌生得可怕。
從來沒見過這樣的他。
或者說,只在很久前剛認識的時候見識過。
他不再低沉溫地喚寶貝,甚至連語氣都變了。
然而這種態度,才是最適合他們目前份的。
沈茹菁恍惚了一瞬,而后鎮定下來:“我以為微信里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低下頭,看著水跡順著收攏的傘的脈絡落下,留下一串明痕跡。
“說清楚?你管這說清楚?”
宋洵氣笑了,“連著一周不接電話,消息也不回,我說跟你談談,你就丟給我一句話,格不合適,到此為止。”
“怎麼,沈茹菁,你想分手就一句話分手,連個談談的機會都不給我,你把我當消遣嗎?我是你想扔就扔的玩嗎?”
“我是你的男朋友,不是你的過路人。”
沈茹菁沉默,千萬語言哽在中。
要怎麼說,說他們終究不是一路人?然后宋洵質問,明明心里如此想,當初為什麼要答應他在一起。
讓親口告訴他,跟他在一起,只是貪他的溫暖,貪他的芒萬丈、意氣風發。
想要自私地借此,為自己提供緒價值。
而如今,這段無法再為提供緒價值,反而變了一個讓疲于應付的拖累。倦了,想要暫時放下了。
說不出口。
沈茹菁無法坦坦地說出自己所有不堪的小心思。
而宋洵的偏,一直是坦然明落,無所畏懼的。
不敢抬頭看宋洵,只低聲道:“你被淋了,早點回去吧,小心冒。”
頓了頓,遞出手中的舊傘,“不介意的話可以用我的傘回去,不用還了。祝你……前程似錦,天天開心。”
出去的手停在半空中,宋洵低沉清冷的聲音從頭頂傳來,語氣淡淡,“不用了。”
不用了。
好悉的一句話。
依稀記得高三籃球賽,有別的生給宋洵送水,他原話也是這樣。
沈茹菁終于明白了什麼,此刻的好像跟那個生沒什麼區別。
宋洵沒有理由再給任何特權,有些難堪地將傘收了回來,狼狽地想要轉離開。
然而剛轉走了幾步,就被一大力扼住手腕。
沈茹菁腳步踉蹌地被推在墻上。
兩人的距離驟然拉近,彼此的呼吸聲也在窄小的空間里清晰可聞。
然而和以前的曖昧不同,這次只余冰冷的對峙。
“你要我說什麼呢,宋洵,一定要我說那麼清楚明白嗎?如果我們真的格合適,那為什麼我會是最后一個知道你出國的人?你說你是我的男朋友,那我也是你的朋友,為什麼這麼重要的事你從來沒跟我商量過?我不在你的未來計劃中,不是嗎,還是說你的格注定不屑于跟我說?”
“這點我道歉,是我想當然了,覺得距離不是問題,我從來沒有通知任何人,所以不存在你說的最后一個知道的。你一直都在我的未來計劃中,我說過,如果你不想我去,我可以不去。”
傳言,帝都一手遮天的北冥家主是個身殘病弱,貌醜無比的半死老頭,夏初初信了。可眼前這位身材威猛,英俊霸道,男性荷爾蒙爆棚的男人是什麼鬼?他哪裡病殘?哪裡老了?全是謠言!明明就是一只吃人不吐骨頭的餓狼,技術強的讓她逃都逃不掉。她真想咬死他,“你個大騙子!你不是病殘了嗎?”妖孽男笑的無比邪魅,“寶貝,有沒有病殘……你再試試!”她好想哭:“我要跟你離婚!”男人冷冽的橫了她一眼,“嫁我,很委屈?”小女孩秒慫,淚眼汪汪,“不,不委屈……”冥爺欺身而上,兩只寶寶突然踹掉房門,同時舉著手裡的水槍狂噴,“壞爸爸...
【萌寶+團寵+馬甲+男強女強】冷血狠戾的戰家三少,突然冒出來一個兒子,還贈送了一個便宜媳婦。山野丫頭,除了長得美,一無是處。窮土俗氣還囂張跋扈。可偏偏她是各個大佬的心尖寵。三個商業巨頭親叔,四個科研權威師兄,兩個美炸護短師姐,七個弟弟鞍前馬后。首富媽,影帝爸,還有一個權勢滔天的老公。唐初伊表示她只想當咸魚,可這些大佬們不準許啊,不僅把她寵翻身還要順便爆爆她的小馬甲。
朱依依是個平凡又普通的女孩,普通到扔到人堆裏都找不到的那種。 她人生裏唯一不普通的事和薛裴有關,她喜歡薛裴,他們從小就一起長大,他們小時候喝過同一瓶可樂,一起彈過玻璃彈珠,她還在他家住過一整個暑假的時間,她來不及寫的暑假作業都是抄他的。 沒有人會認爲他們之間不是純友誼,因爲她長得實在太過普通,而薛裴又長得太過耀眼。 她知道她的生活裏沒有童話,也知道薛裴不會喜歡自己,因爲她更像是薛裴戀愛的見證者,她見證他談了一段又一段戀愛,從高中到大學。 後來,高考結束,薛裴考上了北大,而朱依依考上了北城一所普通的大學,就像《新華字典》裏說的:他們都有光明的未來。 大學畢業的第三年,朱依依被家裏催着相親。 很快,家裏給她物色了一個條件相當的結婚對象,對方也不見得有多愛她,但他們的條件正好相配,都是一樣的普通。 她準備訂婚的前一天,給薛裴打了個電話,告訴他自己要結婚了。 就是從那天起,薛裴突然像瘋了一樣。
外人眼裏的鹿笙,婉約且溫柔。過去的25年,她自己也這麼覺得。 直到那個雨夜,在那條光影昏沉的小巷,一個男人的出現,不僅替她解了圍,臨走時,還把他那把黑色直骨傘豎立在牆邊。 “注意安全。”聲音低沉渾厚,伴着夜色,安靜卻又喧囂地砸進她耳裏。 也掀起了她心底的巨浪。 那一刻,鹿笙才發現,原來她骨子裏住着一隻妖。 南懷璟,作爲法學院最年輕的教授,拋開他過於嚴謹的教學態度不說,光是那張臉,就能讓全校女學生爲之瘋狂。 不上課的時候,他優雅、清貴、皮相溫柔,只要往講臺前一站,他就像法律一樣,嚴肅不阿。 一直嚴於律己的南懷璟萬萬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被一個女人給‘纏’上。 清心寡慾了三十二年整,一直與異性保持着一隻手臂都觸不到的君子距離,誰曾想,天降一隻妖,那妖對他微微一笑,竟讓他生出想與她一嘗人間紅塵的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