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別墅現在就我和你,葉小姐以為呢?”楚煜申優雅的吃著煎蛋喝著小米粥,很自然的模樣,反而是葉向晚被他說的有點尷尬,環視了房間一圈,干凈無比,拿著三明治的手卻沒遞向里,而是停在半空,有些驚訝:“這麼大的別墅,難道也是你自己打掃?”
一個大爺,有著自己公司,自己的事業,還會做飯,要是連別墅也是自己打掃的,那葉向晚真的只能用“佩服”來形容了。
“除了這頓早餐,還有你的醒酒湯,其余的全是傭人做的。”楚煜申抬起頭,視線落在葉向晚的上,打量一番便下頭喝粥,一會兒后他再次開口:“葉小姐,今天是工作日。”
工作日……本來還在思量他那句其余的都是傭人做的,然后目停在自己上是什麼意思,是不是服也是傭人換的,突然聽到楚煜申的話,葉向晚打了個激靈這才想起來今天才周三,很顯然,現在已經遲到了。
遲到了沒關系,楚煜申是在告訴,害的他遲到了。
“抱歉。”
葉向晚快速啃著三明治,只想趕吃完,昨晚才和父親鬧的不愉快,今天遲到估計他已經知道了。
楚煜申沒再說話,飯桌上陷長時間沉默,葉向晚也沒再講,專心吃著早餐,然后在吃完以后楚煜申準備收拾碗筷的時候搶先一步,“你幫我弄醒酒湯加做早餐我已經很尷尬了,讓我好一些,碗給我洗。”
“我昨晚應酬也喝酒了。”平淡的扔下這幾個字,楚煜申轉上樓,留下有些尷尬的葉向晚。
原來醒酒湯不是專門給熬的啊……那早餐是不是也因為他要吃,所以才順便做這份的呢?
不過葉向晚還是抱著碗去了廚房,一事歸一事,雖然楚煜申提的結婚要求讓葉向晚有點不爽,但幫就是幫,該激就得激。
雖然是千金大小姐,但自從李梅芳進門便再也沒有過真正的大小姐生活,反而為了躲避經常去廚房幫傭人們忙,高中的時候自己搬出去更是親力親為做飯,沒一會兒便將碗洗好,廚房和餐桌也干凈。
再出來的時候楚煜申已從樓上下來正在沙發上看報紙,而這時,一個年約五六十的阿姨換好鞋走了進來。
“爺,葉小姐的服已經洗手晾干了。”
“張嬸,把服給。”
楚煜申并沒什麼表,神自然的翻看報紙,張嬸也習慣了他的脾,點點頭便沖著廚房的方向走來了,昨晚在替葉向晚換服的時候便已經聽了爺說名字,再加上葉向晚是爺這些年來第一個帶回家的人,在楚家呆了一輩子的張嬸將楚煜申當自己親人看待,對葉向晚自然也不會陌生。
葉向晚還在思考著什麼,張嬸已經將服袋子遞到面前,“葉小姐,昨晚你喝醉了吐的一塌糊涂,爺便讓我過來把服給你換了,已經洗好干了。”
“謝謝張嬸。”
一向淡漠的臉上不自然的染上一層紅暈,尷尬極了。
張嬸不明所以,還以為喝酒后的緣故,一臉關懷:“葉小姐,你沒事吧,臉這麼紅?”
“我沒事了,可能還沒緩過勁,休息一下就可以了,昨晚謝謝張嬸了。”畢竟在商場上爬滾打了幾年,葉向晚很快讓自己的緒恢復平靜。
張嬸了然點頭,“喝了酒第二天就是難,所以你還是喝些為好。”
張嬸去收拾房間了,葉向晚卻站在楚煜申后沒有彈一下,因為不知道怎樣開口,一早起來就怪他不經過自己同意換了服,后來又因為他提的不可理喻的要求而讓不滿,現在真相大白,弄的一向以為自己有理的葉向晚尷尬萬分。
沒一會兒,楚煜申將報紙放下站起,淡淡的看了葉向晚一眼,只是微微一眼卻讓葉向晚呆住,完的線條真的讓人著迷,如果說楚子飛走在人群中會吸引所有人的目,那麼楚煜申往人群一站便會讓人們停住腳步,屏住呼吸來看他,永遠看起來淡漠冷清的眸給人一種遙不可及的覺,讓人想要卻無法接近,遠在天邊,而又近在眼前。
“你是要穿這去上班,還是換回你自己的?”楚煜申勾著角,有些好看的盯著葉向晚。
低下頭這才發現,自己還穿著昨晚的蕾睡,活了二十六年,真的沒有這麼窘迫過,尷尬的拿著袋子趕奔向二樓換下自己的職業套裝。
別墅門口停著一輛馬寶七系,楚煜申正坐在駕駛位上,葉向晚微微驚訝,楚氏可以說富可敵國,葉家比不上楚氏一半,葉莫出門都是勞斯萊斯代步,可是楚煜申卻開了輛極其低調的寶馬車,驚訝歸驚訝,這與自己也毫無關系,葉向晚拉開車門坐了進去。
“向晚。”
一座,楚煜申便平靜開口,兩人雖說見過幾次面,他也幫過自己,甚至是有提過結婚的意見,可是都被否決了,從頭到尾他也稱呼為葉小姐,這次直呼其名,而且的那麼自然,縱然是見過大世面的向晚也有些凌,側過頭盯著楚煜申。
“我可以這樣你嗎?”
他真誠的詢問,伴著發引擎的作。
本來想說不可以的,向晚卻被他的話氣樂了,“楚大總裁,先斬后奏原來你也喜歡。”
“總不能未來我的妻子一直稱為‘葉小姐’。”
“……”
葉向晚當然知道他什麼意思,就想看看他到底哪來的自信,卻發現楚煜申淡定的開著車,一臉自然的就好像他們已經結婚了一樣。
到底是哪來的自信可以這樣!
葉向晚莫名有些挫敗,“我沒說過要嫁給你。”
“現在沒有,不代表你接下來不會,楚太太。”
“你……”說真的,楚煜申這過度的自信讓葉向晚有些惱怒,本想厭惡,卻敗在他十足的把握里,這世間的事瞬息萬變,就算此刻是不愿意的,但誰又敢保證以后會不會發生什麼導致要主找他呢,葉向晚聰明的沒再說話。
A市的夏天似乎總在下雨,前一刻還晴空萬里,此刻窗外已布滿雨水,一直以來都喜歡下雨天,車窗外一對對狼狽躲雨的景象讓失了神,曾幾何時即使有傘有車,只要大暴雨,都會拉著楚子飛一起漫步在街上。
不知何時起楚子不飛再也不會陪走在下雨的街上,總是會找各種借口,當初的不知,現在想想真是可笑,似乎每每出現這種況都是林晴晴也一起的時候,只可惜,一直生活在自己編制的熱之中不肯走出。
其實他的心,在很早很早的時候就已經離開。
吱——
車子突然急錢剎車,葉向晚慣向前傾,也打斷了回憶的苦,還未來的及張口就見楚煜申掏出了電話。
“車子在林蔭街拋錨了,你派人出來理一下。”
約間,聽到對面的應答聲,還沒說完楚煜申便掛斷了電話。
“車子壞了,我了助理來接,我們出去一邊走一邊等。”言罷,楚煜申已經直接行,去后備箱拿了傘出來,替自己打開車門。
“外面下雨,我們不用坐在車里等?”
雖然喜歡下雨天,這并不代表楚煜申也喜歡,更不能說明想要和楚煜申單獨漫步在雨季啊!
“怎麼,你怕我吃了你不?”
“你又不是洪水猛,我還怕你吃人?”
向來葉向晚都是不服輸的人,不就是下車步行麼,也沒那麼矯,迅速下車關好車門,這時楚煜申有些無奈的聲音在耳際響起,“雖然知道你不愿意,不過現在只有一把傘,如果你介意的話你就打傘我淋雨。”
“……”還真介意,但只有一把傘又有什麼辦法?
“楚總,你都這樣說了我要真不愿意倒顯的我小氣,我要說自己淋雨你打傘吧又覺得我意氣用事,和你對話還真是很吃虧。”
“是嗎?”楚煜申不以為然聳聳肩,迅速撇開話題,“天呆在辦公室吹著空調,下雨天打著傘走在街道的事似乎要追溯到讀書時期,想想還真是懷念。”
“出社會不就這樣嗎?為了生計而奔波,完全工作更大于生活。”
葉向晚的表很平靜,但的心早就激起驚濤駭浪,多悉的畫面,一把傘,兩個人,長長的街道……一年的時間足夠改變一切。
楚煜申并沒有再回葉向晚的話,他撐著傘刻意放慢腳步跟著葉向晚向前走,或許是因為下雨的原因,今天穿著昨天大太時穿的職業套裝泛起一陣陣涼意,葉向晚下意識的雙手環抱。
“你等下,我先去那邊一會兒。”
楚煜申將傘遞給葉向晚不給回應的機會就跑開,隔著雨珠看過去,楚煜申微弓著子低埋著頭一路小跑,大大的雨珠落在他昂貴的西裝上多多有一些印子,這樣非但沒有影響他的宇軒昂反而讓葉向晚覺得他親切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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