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瞇了瞇眼睛,幽深的眸注視著臉上的神。
燈下,人的臉越顯白皙,說『喜歡他』時,臉上沒有半點。
哼。
睜眼說瞎話,滿謊話。
他起角,冷嘲熱諷:「你喜歡我?」
『喜歡』兩個字被他咬得極重,像是在刻意嘲諷。
時笙:「我……」
季予南的目很犀利,面對這樣咄咄人的目,時笙沒有把握能騙過他。
錯開視線,一臉鎮定的道:「慕清歡給我打電話了,說你書房裏還留著的照片,說你這輩子都不會忘記,說你不會喜歡我。」
「所以?」他好整以暇的靠著門框,看著胡編造。
「所以我吃醋。」
「哼,」男人站直,「時笙,我再問你一次,你去書房找什麼?」
「我被刺激得腦門充,就想進去毀了照片,結果你就進來了。」
「相片就在桌上,你開屜幹嘛?」
「找找還有沒有多餘的照片啊。」時笙覺得自己睜著眼睛瞎掰的本領越來越強了,懶懶的打了個哈欠,「我要洗澡,你打算在那裏站多久?」
季予南:「……」
他冷著臉轉出去了,浴室門『砰』的一聲關上,震得門上的玻璃都抖了抖。
時笙很快完了澡,卻在準備穿服的時候犯了難,進來的時候將服在外面了。
剛才洗澡解浴巾時又不小心將浴巾掉浴池裏,了一大半,順手就扔進了裝臟服的籃子裏。
奔?
萬一季予南還在呢?
時笙在浴室里找了一圈,最後在盥洗池的柜子裏找到一套疊放整齊的浴袍,很新,應該是給客人準備的。
裹了浴袍出去,季予南站在窗邊,單手進兜里,背對著他煙。
聽到開門的聲音,他回過頭來,道:「時笙,你是不是在找……」
話音戛然而止。
時笙抬眼看他——
季予南手裏拿著那方晶瑩亮的小印,而目卻森冷的盯著上的天藍浴袍,咬著牙,「誰讓你穿的?」
那一字一句,幾乎是從齒裏出來的。
像一把鋒利的刀刃,隨時都要將個對穿。
「你也沒掛個不能穿的牌子,我怎麼知道能不能穿。」
不甚在意的聳了聳肩,走到梳妝臺,拿了保開始塗臉,「穿個浴袍而已,不至於這麼小氣吧,你放在那裏,不就是給客人準備的嗎?」
男人掐了煙,大步朝了過來。
『砰』的一聲。
時笙手裏的保水被打落在地,「客人的房間?誰告訴你這是客人的房間?」
「……」
房間是選的,第一次的時候,他擰著的行李毫不客氣的將趕了出去,當時還以為他是單純的討厭,所以覺得不配住二樓。
瞧他現在的模樣,不太像啊。
不是客房?
瞧他對一件浴巾都這麼張,那就是某人專屬了。
「慕清歡的?」
房間里很靜,甚至能清晰的聽到兩人加重的呼吸聲。
季予南材欣長,站在時笙面前,完全將攏了他投下的影中。
黑的短髮,五利落深邃,一黑的西裝將男人本來就冷的氣場襯得越發沉。
「了。」
時笙的脾氣不好,但面對無關要的人,向來懶得發脾氣。
彎著笑了笑:「季總,我這傷還沒好呢,您不用這麼猴急吧?」
「猴急,你,」季予南像是被氣笑了,那雙修長的眼睛裏如同蔓著黑的霧氣,鷙,冷漠,他著時笙的下,強的掰過的臉去看後面的鏡子,「你覺得,你這全上下有什麼值得我猴急的?」
扭著頭,時笙有點呼吸不暢。
跳著退了一步,靠著後的梳妝臺,冷笑,「既然不猴急,你讓我服幹嘛?難不你還有什麼只看不的怪癖不?」
「伶牙俐齒。」
季予南甩開手,暴的將浴袍從上拉下來。
時笙裏面什麼都沒穿。
浴袍的質地糲,加上季予南毫無憐香惜玉的暴作,一側肩頸的被磨得通紅,皮下層著殷紅的珠。
人輕『噝』了一聲。
季予南將拉下來的浴袍扔進一側的垃圾桶里,「穿好服,我們談一談。」
他一眼都沒看,轉出了房間。
時笙準備去找服,低頭隨意的一瞟,正好看到浴袍上的LOGO。
這個牌子。
啊——
果然是慕清歡慣用的牌子。
……
季予南出了時笙的房間,重重的閉了下眼睛,他剛才,有點緒過激了。
他生氣,並不完全是因為時笙穿了慕清歡的浴袍,他還沒有那麼矯,會為了件死這麼大干戈,如果真那麼在乎,當時就連房間都不會讓時笙住。
既然睜隻眼閉隻眼讓住進去了,就說明他不在乎時笙占的那個房間是不是慕清歡的,也不在乎不裏面的東西。
慕清歡還是個活生生的人,只要他想,可以有一千件一萬件過的東西。
他生氣的是……
時笙那句——喜歡你。
明知是假的,他還是為那句話失了神。
甚至差點被糊弄過去了。
吃醋?
什麼鬼話。
時笙做了他幾年的書,在公事上,一向沉穩斂,雷厲風行,在公事上幹練的人,私底下也不會稚到哪裏去。
就算吃醋,也絕對不會用這種小孩子的發泄方式。
所以,他在明知道說的是假話的時候,還失了神,甚至忘了問進他書房的真正目的。
季予南出去后,時笙對著鏡子看了看肩膀上被浴袍磨出的紅痕,不嚴重,也沒有破皮,只是有點火辣辣的疼。
樓下傳來車子引擎發的聲音,時笙開窗簾,正好看到季予南的車出去。
紅的尾燈在轉角一閃,完全了黑暗!
別墅里又只剩下一個人了。
時笙垂眸,眼神空的看著花園裏一株花樹。以前租房也是自己一個人住,那時候每天忙著兼職,賺錢籌藥費、生活費、房租,恨不得一天有48小時,本沒時間覺得孤獨,但是現在,住在這裏的每一天都讓覺得孤獨、無助,前路渺茫。
嘆了口氣,十指相扣,子前傾,手肘支在窗邊。
今晚的夜很好,月亮很圓,還有星星,雲層很薄,邊緣被月亮的染了淡淡的金。
拿出手機給慕清歡打電話,那邊沒接,直接掛了。
時笙想了想,編輯了一條短訊發過去,「十天後我去機場接你,你答應我一件事,我就離開季總。」
離開季予南。
這個想法在醫院的時候就有了,一直在心裏徘徊,直到今天才下定決心。
季予南在手室門口的烏龍後來聽護士說了,當時護士正給換藥,見護工在照顧,就問起了季予南,一臉羨慕的慨:你丈夫對你真好,我從來沒見過這麼有氣魄的男人,特別是他說你是他妻子的時候。
當時時笙就愣住了,條件反的問了句『什麼』。
直到護士放慢語速又重新說了一遍,才確定自己沒有幻聽。
是不喜歡慕清歡,覺得作、假清高、矯,但沒權利干涉季予南喜歡。
當初事來的太突然,以至於完全失了分寸,焦躁、不安,但以貧瘠的經驗卻不知道遇到這種事該怎麼辦,就像一頭鑽進了一條漆黑的小巷,除了黑,沒有半點明。
甚至後悔自己當初沒考個警校,沒多看點福爾斯和柯南的書。
當時,唯一能想到的辦法是跟在季予南邊,從季家著手調查。
但現在,說出這句話之後,像是從漆黑的小巷中突然踩進了明中——
而思想也豁然開朗,想明白了很多之前想不的事,如果這一切都只是個烏龍、是個誤會,季予南那枚小印並不是媽媽說的水晶藍,所有的事也只是自以為是的以為,如果季予南和慕清歡再因為的介產生了嫌隙,那會後悔死的。
季予南對自己其實並不壞,之前沒他結婚時,他甚至不止一次幫。即便是之後,他對百般不屑,但並沒有實質的傷害過。
就像這樣出車禍住院,他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但他沒有,他雖然沒有在醫院陪護,卻找了護工、了醫藥費,還找人給輸。
雖然裏面的人不是,但時笙至知道,如果真要死了,急需救命,他不會不聞不問。
這一點,比很多男人都好。
手機震了兩下。
是慕清歡回的短訊了。
「什麼事?」
「我要季總的那枚藍鑽小印。」
要求先提,如果到時候確定和母親說的不是同一個東西,再還給。
「獅子大開口。」
……
之後的十天,季予南都沒回過別墅,在公司也沒過面。
雖然兩人在同一個公司上班,但不在同一層,季予南上下樓都是坐的總裁專屬的電梯,偶爾送文件上去,也都是給徐琰送進去的。
和慕清歡約定的時間正好是周末,時笙早上起來洗了澡,順便敷了個面,收拾妥當后才開著車慢悠悠的去機場。
自那天之後,和慕清歡就一直沒聯繫過,不知道慕清歡買的哪個航班,甚至不知道會不會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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