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面對親媽,毫不遮掩的嫌棄和快樂。
程厘還是想要垂死掙扎,說道:“搬家得選個好日子啊,哪兒就能隨隨便便搬了。”
“你領證都不選個好日子,隨便就領了,你居然還在意搬家的日子,”凌士出一臉驚訝的表,仿佛程厘在說什麼糊話。
末了,幽幽橫了程厘一眼:“現在瞎講究什麼。”
程厘:“……”
是的。
就不該說話。
應該識時務的打包好東西,自己圓潤的離開。
一旁的程定波,實在看不下去了,開口說:“哪有大晚上的打包東西搬家的,明天的。”
“今天周末,還不搬,明天開始上班就更沒時間,回頭再拖一周,拖來拖去,這得拖到什麼時候,”凌士在家一向有種說一不二的果決勁兒。
于是,在凌士的決定下,程厘今晚就搬。
程厘進自己臥室收拾東西時,容祈跟在邊。
有些無奈道:“對不起啊,這麼晚還折騰你。”
“折騰?”容祈刻意停頓了下,這才懶洋洋道:“明明是求之不得。”
程厘沒想到,他會突如其來的打直球。
一時,臉頰燙了起來。
“你還站著干什麼呢,我給你找了兩個箱子,趕收拾,”房門沒關,凌士推了兩個箱子,直接走了進來。
程厘被催的無奈,只得起反抗:“您倒是不用這麼催我,回頭你要是想我了,我也不會輕易回來的。”
“放心吧,暫時沒有這一天,”凌霜華毫不客氣說道。
程厘認命地打開箱子,開始收拾東西。
“零狗碎的,就先別帶,撿重要的帶著,”凌霜華走出房門前,叮囑了一句。
程厘只得點頭。
在這里住了幾十年,乍然搬家,還真有得收拾。
旁邊的柜子上,還擺著很多以前的書和照片。
當容祈走過去時,低頭看見一張,單人照片,年紀應該不大。
長發馬尾,滿臉稚氣。
應該是高中時期的。
“這些就先不帶著了,”程厘在后嘀咕,兩個箱子本不夠放東西,還只是放了一些現在要穿的。
但是冬裝都太厚了,隨便塞兩件,箱子就塞滿了。
容祈手拿起,柜子里擺著的那張照片:“這個帶著吧。”
程厘扭頭一看,是高中時,拍的一張照片。
就一直擺在房間里。
“這張照片?”程厘低頭,拍的時候,就覺得這張照片一般,“要帶走嗎?”
容祈點頭。
程厘見狀,也就把相框,擺進了箱子里。
收拾好,已經是兩個小時之后。
程厘一共收拾了兩個箱子,凌士又不知道從哪兒找了兩個紙箱子。
全都塞的滿滿當當。
好在容祈打電話,讓司機開了一輛商務車過來。
后排的椅子可以放下來,幾個箱子放在里面正好。
司機把兩個紙箱子搬下去,容祈直接拎著兩個箱。
程厘則是帶著的筆記本以及平板,臨走的時候,向父母,還是有些不敢相信地說:“我真走了?”
這會兒凌士沒再,著程厘。
半晌,終于說道:“回來吃飯,別讓你爸三催四請的。”
程定波張了張,還是點頭:“對,是爸爸想你,你媽一點都不想。”
程定波這話,沖淡了一點程厘心頭的傷。
容祈站在門口,等他們走到電梯門口時,才輕聲說:“凌老師,請放心,只要您想程厘,隨時都可以回家。”
“就是,容祈的爺爺也住在附近呢,你還怕我們兩個跑了,”程厘手,抱住凌霜華的胳膊。
這回凌士,到底沒再說別的。
大家一起下了樓,他們兩人上車,凌霜華和程定波站在外面。
“趕回去吧,我明晚就回來吃飯,”程厘故作輕松道。
程定波趕問道:“想吃什麼,提前發信息跟我說。”
“那您這次可別忘了放鹽,”程厘笑呵呵說。
程定波:“那肯定不能啊。”
車子啟時,父母還站在原地,程厘將車窗降了下來,手和他們在一起。
很快,車子往前行駛,父母的影被落在車子后面。
程厘心頭,突然生出一種茫然的覺。
從這一刻開始,好像真的要進了一種全新的生活。
直到車子駛出小區,程厘坐在椅子上,一言不發。
車廂里并沒亮燈,一片黑暗。
睜大眼睛,努力盯著窗外的景,偏偏這悉的場景,仿佛又到了眼底的淚腺。
明明都是在一座城市。
只是從這個家,搬到別的地方住而已。
怎麼就這麼矯呢!
程厘心底,默默罵了自己沒出息。
可是,側一只手,悄然了過來,輕輕握住的手掌。
程厘沒有。
但容祈的手卻將的手掌,翻轉了在他的手心上,又是那樣極緩地穿過的指間,他的手掌溫暖而干燥。
就這麼將的手,在掌心里。
就像兩塊天然契合的榫卯,輕輕一扣,便牢固的能抵擋上千年的風雨。
車,安靜無言。
他們的手掌,也始終扣彼此。
*
好在到了容祈房子這邊,新家明亮的燈,照耀下來,整個人心一下清朗了起來。不像是剛才車里昏暗的環境,讓那點悲傷矯的心,被漫無邊際的放大。
程厘將箱子搬到客廳,走到落地窗邊,著外面依舊閃耀如星河的黃浦江畔夜景。
住在這里,難道它不香嗎?
“每天下班,看到這樣的夜景,應該就會覺得,自己斗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吧,”程厘扭頭看著后,正在吧臺那般倒的容祈。
容祈走過來,將手里的水杯遞給。
程厘捧著水杯,溫熱的杯壁,暖著的手心。
“還好,”容祈低聲回道。
程厘哼了聲:“有錢人都像你這樣嗎?”
容祈挑眉:“你還見過哪個有錢人?”
程厘差點兒被噎住:“……”
行吧。
這人確實是自信。
程厘將杯子放下,直接說道:“不跟你說了,我要去收拾東西。”
習慣將箱子送到門口。
只是,正準備推門時,容祈手掌從后,直接拽住門把手。
程厘回頭,就看見他著自己站住,這會兒他手拉著門把手,乍然一看,就好像被他從背后抱住了。
“我的房間不是這個嗎?”程厘問道。
容祈嘆了一口氣:“是。”
程厘見他嘆氣,愣了下:“有什麼問題嗎?”
容祈看著,理所當然的姿態,最后還是松開門把手。
行吧。
同居,同居。
在同一個屋檐下居住,也算是同居。
說實話,程厘很難不喜歡這邊的房間,相較于自己家十幾年前的老式裝修,這邊是完全年輕人喜歡的。
而且程厘發現,房間里,居然放了一塊新地毯。
白長地毯,掉拖鞋和子,腳踩在上面。
綿綿。
像是踩在了云團上。
邊踩邊拿出手機:
容祈:
程厘:
樂呵完,程厘就開始吭哧吭哧地,整理服。
只是打開柜子時,發現之前掛在里面的服都不見了。
就在程厘驚訝時,房門再次被敲響。
“來了,”一路跑過去。
容祈了外套,穿了一件深灰套頭衫,整個人充滿了清爽年氣,有種剛畢業男大學生的覺。
但他低頭,就看見程厘溜溜踩著地板的白腳指頭。
“地上涼,”他微蹙著眉頭說道。
家里地板是通鋪的大理石地磚,雖然華麗卻格外冰冷,這個時間,地暖也還沒打開。
程厘被提醒了下,哦的點頭。
“剛才忘了跟你說,”容祈微抬了抬下,指著躺在長地毯旁的拖鞋:“先去把鞋穿好。”
程厘轉去穿鞋。
“說什麼?”等回來后,程厘好奇接上他的話。
容祈:“跟我過來。”
程厘跟在他后,兩人往前走,不得不說,這家是真的大。
雖然程厘上次稍微參觀了下,但依舊不記得這邊的布局。
好在這個房間離的房間并不算遠,就隔著另外一個臥室,還有公共洗手間。
等推門進去,程厘就看見一個純白的帽間,油系的柜配上明玻璃門,整既清又優雅。
這種帽間,程厘只在某紅書上看見過。
容祈:“為了方便你放服,讓人給你準備了帽間,還好在你搬進來之前完工了。”
程厘微抿著,突然意識到,之前容祈說,跟他一起住。
這句話并非隨口一說。
他有在認真的準備這件事。
程厘默不作聲,但心底卻泛起陣陣漣漪。
這種覺,一直等在床上躺下,都始終都睡不著。
直到,翻,將手機拿了出來。
程厘:
沒一會兒,對面回復。
孟元歌:
孟元歌:
孟元歌:
程厘:“……”
好吧。
程厘:
孟元歌:
程厘:
程厘:
這確實是容祈說的原話,帽間里除了一些上次見過的服,還真沒什麼別的。
容祈說,他也不知道喜歡什麼,讓自己去買點添置在里面。
孟元歌:
孟元歌:
孟元歌:
程厘看著這條,好像是發了一半,還沒發完。
于是等了一會兒。
但孟元歌好像,故意吊著。
最后,程厘不得不虛心請教:
終于,伴隨著滴滴兩聲,程厘看到了這個答案。
孟元歌發了一條語音:“占有他。”
占有……
程厘盯著這兩個字。
躺在被窩里,突然覺得有點兒熱的過分。
特別是,一想到容祈就睡在的隔壁,但是自己卻跟閨正在發短信,商量著怎麼占有他。
當然,這個提議,雖然是孟元歌提出來的。
但好像,并不是,那麼反。
啊啊啊啊。
程厘將被子拉到頭頂。
這才冬天啊。
怎麼就盡想著這種事。
程厘趕閉上眼睛,放空自己的腦袋。
但沒想到,效果反而更加不好。
因為一閉上眼睛,腦海中里更加糟糟的,全都是容祈的影,還伴隨著孟元歌魔音穿腦般地占有他。
一整晚,都在腦子里循環播放。
以至于,的夢里,也都是跟容祈有關的。
以至于程厘第二天早上,差點兒錯過鬧鐘。
睡的太沉,手機鈴聲響了一遍又一遍。
就是沒起來。
直到門口傳來敲門聲,都還沒醒。
直到覺呼吸有些困難,眼皮抬起,就看見頭頂上被放大的一張臉,容祈一臉無奈地著,同時也松開了,著鼻尖的手掌。
程厘迷糊地著他。
有一雙漂亮的杏眼,只是平時眼神總是溫潤冷靜,難得像現在這樣,眼角泛著微紅,黑眼珠看起來迷迷糊糊,好像一只迷路的短尾兔。
“你的手機一直在想,我怕你上班遲到,”容祈解釋了一下自己的行為。
程厘這才聽到,自己放在床頭柜的手機。
鬧鈴響的震天,卻毫沒聽到。
這是睡昏過去了嗎?
程厘正要回答,就看見容祈穿著黑小高領,修長,整個人修長又清爽,顯然是早已經起床洗漱好了。
嘩啦一聲。
程厘將被子拉到頭頂,擋住自己的臉,在被子里嗡嗡說道:“我還沒洗臉刷牙。”
“那你先起床吧,”容祈低笑。
程厘堅持道:“你先出去。”
“好。”
這一聲里,又是帶著些許笑意。
聽到房門關上的聲音,程厘趕灰溜溜爬起來,
沖進洗手間,趕刷牙洗臉,將自己收拾妥當。
換服時,看著柜里掛著的服,突然手拿起一件白小高領,款式有點兒像容祈剛才上穿的那件。
嫁入豪門之后,為了維持人設,付千姿不得不走起了笑不露齒的淑女路線。她早睡早起,素面朝天,滴酒不沾,輕聲細語。一身的戲,完美地瞞過了紀寒程和家中保姆一干人等。當然,日子過得也很是無聊。終于等到紀寒程出差。當晚,付千姿迫不及待地化了個蹦迪妝,穿著小吊帶,背上新款Gucci限量包,踩著七厘米的高跟鞋,搖曳生姿地出了別墅大門。不遠處光線散漫的路燈下,有個男人靠在車前抽煙,兩條長腿漫不經心地交疊。付千姿沒細看,經過他身邊時,手腕忽然被一把拽住。男人咬著煙,視線在她妝容精致的臉上停留半秒,笑容淡淡勾起嘴角,“去哪兒啊,老婆。”
有一個寫推理小說的大作家當男朋友,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你得罪他的時候,他會蔑視你:「你這樣的人在我的小說裡只會以si者的形態出現。」 你狠狠得罪他的時候,他會威脅你:「信不信下個si者就用你的名字?」 但當你恰巧是這位大作家的編輯時,那以上這些都不用,他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拖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