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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當日,絕美女總裁求我娶她!》 第214章 送別

接近中午的時候,林云接到了林正義打來的電話:“兒子,你下午有空嗎?有時間回趟靈縣吧。”

“怎麼了?出什麼事了?”

林正義解釋道:“就是你大爺爺的事,他的葬禮是他一個朋友辦的,當時我們林家人很多人都不知道,幾乎沒有出席。

你姑們覺得我們林家人,得一起去送送你大爺爺,們準備了一些冥幣,還有紙扎的別墅、跑車之類的,準備去你大爺爺墳前燒掉,好好送他一程。”

林云聽了,道:“好吧,我回去一趟吧。”

人死如燈滅,林天佑雖然不是個東西,可終究人已經死了,看在緣關系的份上,林云可以去拜拜他。

不看僧面看佛面,哪怕林云看不上林天佑,也得考慮幾個姑啊,幾位姑對自己都的,林云也很尊重們。

掛斷電話,林云道:“若汐,我下午回一趟家里,回來的太晚就不用等我了。”

“老家那邊的事?”剛才蘇若汐約聽到了一些對話。

“是啊,我們這一家族的人,要一起去送送我那大爺爺。”

“不用我去嗎?”

林云笑道:“不用了,我去意思意思就行了,又不是什麼真正值得尊重的長輩。”

“也對。”

林云去別的地方,或許蘇若汐還得擔心林云拈花惹草,但是去靈縣,毫不擔心。

那里可是的地盤,的公公婆婆還有小姑子,都和蘇若汐是一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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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云若是敢帶著蘇雨萱或者白璃回靈縣,林正義就敢直接掏出皮帶林云,這便是蘇若汐這位正牌兒媳的統治力!

即便林云這個兒子,都不服不行!

和蘇若汐代之后,林云便獨自開車回到了老家。

因為他出發的有點晚,抵達了靈縣之后,林云連家都沒回,直奔墳地而去。

現在雖然提倡火葬,但是在小地方,大多數人還是土葬,講究一個落葉歸,林天佑也不例外,他同樣是土葬。

林天佑墳墓所在的路段,已經停了好幾輛車,這些車,除了私家車之外,還有三四輛翻斗自卸車。

這種翻斗自卸車,車斗的容量很大,還沒有頂,能夠放很多的東西。

林家的親戚們為林天佑準備的白事用品,都是放在車斗上。

上面是各種用紙扎的生活用品,有紙扎的別墅,紙扎的豪車,紙扎的金元寶,紙扎的丫鬟等等,應有盡有。

林云下車后,就和幾個同輩的年輕人一起,把車斗里面擺放的紙扎用品搬到了林天佑的墳前。

因為東西著實不,一眾年輕人都是搬了足足十多分鐘,才終于搬完。

接下來,一眾人聚集在了墳前,然后用打火機點燃天地銀行的鈔票,再把那些紙扎的用品引燃。

頓時,林天佑的墳前,燃燒起了熊熊烈焰,熱浪四散,即便距離三四米,都覺熱浪撲鼻。

正當此時,林天佑的墳前,一陣怪風刮過,紙扎品卷起的火焰頓時發生了些許變化,火焰沖天而起,還有黑煙陣陣,看著有些怪異。

林云站在墳前,看著墓碑上林天佑的照片,心中道:“林天佑,雖然你不是個東西,但是好歹親戚一場,我來送送你。

你要是死不瞑目,對我心懷怨恨的話,可以來找我試試,我可以賜你一個魂飛魄散。”

林天佑是死在林云手上的,那林云活人不怕,死人就更不怕了。

林云為半仙,說起來,要對付妖魔鬼怪,比對付武者還簡單呢,因此林云也一點兒不心虛。

而林天佑,也似乎聽懂了林云的想法,剛剛還沖天而起黑煙陣陣的火焰,頓時消停了下去,一切都恢復了正常。

林云見狀,則是上前幫忙燒這些紙扎用品,畢竟用了那麼多車,東西著實是不

他拎起了兩個紙扎的人,扔進了火焰之中,心中道:“算了,人死如燈滅,我也不和你計較了,送你兩個吧。”

等到冥幣以及紙扎的用品燒的差不多了,眾人圍在了墳前,然后鞠了四個躬,這一次對林天佑的祭奠,也算到此結束了。

林云正準備和父母一起離開呢,忽然,一個聲音道:“正義表哥啊,大舅逝世了,咱們接下來是不是該商量一下產分配的事了?”

林正義愣了一下:“產?什麼產?”

此時,林云幾位姑都是變了變,們覺得這麼做,對不起死去的兩個兄弟。

可是們也拗不過自己的子,因此幾人對視了一眼,互相攙扶著離開了林天佑的墳前,回到了車上。

而在林天佑的墳前,留下的則是林天佑一家,以及林云幾位姑的子以及孫子外孫等等。

“表哥,你裝什麼糊涂啊?我說的當然是大舅的產了,大舅可是置辦了一套別墅,哪怕是在縣城,那套別墅價值也得兩三百萬吧?難道表哥你想獨吞?”

林正義直接道:“什麼跟什麼嗎?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大伯有子嗎?這事兒在我兒升學宴上,不是已經說開了嗎?”

當時林天佑騙著林正義簽訂了捐贈協議,又很熱的替林琳舉辦升學宴,慶祝林琳考上了重點大學。

只可惜,林天佑的真面目被林云穿,林正義也認清了林天佑的臉。

而林云那位表叔鄭強則是道:“有子又怎麼樣?他的子遠在國,也不會為了這麼一套房子,千里迢迢的來大夏吧?

這套別墅是大舅留給我們的產,這個沒錯,今天在大舅的墳前,咱們就好好說道說道,看看這產應該怎麼分!”

那個鄭強剛說完,另一人便道:“行了,我覺得這事兒沒什麼好說的,再怎麼著,大舅姓林,林家的財產,理應由正義表哥繼承。”

說話的是林云一位姑兒,林云也要姑姑。

林云這個姑姑剛說完,鄭強便道:“不可能!你別胡說八道了!

大舅的子都在國外,配偶和父母去世了,按照國家法律來講,理應由第二順位的親屬來繼承。

其中就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我可是詢問過律師的,我媽還在,當然有資格繼承大舅的財產。”

林云的姑姑直接道:“說的好的,那你倒是讓你媽過來說一句,要和正義表哥搶奪財產啊?你媽要是這麼說了,那我也沒話說!”

鄭強頓時說不出話來了,他若是能讓自己母親過來,那還用在這里廢話嗎?

老一輩人,都比較重視親的,尤其林云姑這一輩,往上推了兩代,更是如此。

讓他們在林天佑的墳前,和自己的侄子搶奪財產,怎麼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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