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香兒不滿地拍掉了男人的手。
“你那是什麼表?”
宋銘拿了筷子塞給小子。
“如果是跟蹤我得,那還有可原,可跟蹤是一個小子算是怎麼回事?難道你在外面又大手筆的買了什麼東西?”
“沒有,我這次很謹慎,只買了一壇子的油。”
宋銘微微挑了挑眉有些詫異道:“一壇子?吃個兩年應該沒有問題,難道這也是你為自己準備的陪嫁?”
李香兒吃著飯菜斜視了一眼男人。
“我高興,我樂意,你有意見?”
聽著小子話語中的濃濃警告,宋銘立馬慫了,急忙表明立場道:“我沒有意見,錢給了你,你想怎麼花都可以,只要你開心。”
李香兒輕哼了一聲,這還差不多。
“我最近認識了一個人,如果說剛才那男人是沖著我來得,應該是因為。”
“這個人地位很高?”宋銘夾了一筷子魚,剃了刺放進了小子的碗中。
李香兒象征的夾了一丸子喂給他。
“住在貓兒胡同。”
“鎮上地乞丐窩?”
“嗯,我像買過兩次金瘡藥,家中有很多地醫書,第一次進胡同時,我遇到了一位麻臉男子,那男人手很好,而且很有可能比我想的還要好,今日我再去胡同,知道了一個消息。”
如果說剛開始宋銘還有些心不在焉得,不過聽到很多醫書后,他就認真了起來。
“什麼消息。”
“那位麻臉男子也知道天下即將大的事。”
宋銘聽了這話微微一驚,放下了筷子,眉頭皺地沉思了起來。
李香兒趁機把白冰的事與他說了一番。
一炷香后,宋銘喝了一口茶。
“沒想到咱們鎮上竟還有這樣地高人,最為關鍵的是竟還住在貓兒胡同,難道這就是軍師所說的大于市?”
李香兒見男人對那麻臉男子產生了興趣急忙道:“這件事你心中有數就好,萬千不要做什麼,我是真心的想結那位姑娘。”
看著警告他地小子,宋銘下了心中地好奇之心。
“我知道了!”
得到男人地保證,李香兒總算是松了一口氣,拿起筷子重新塞到他手中,說起了蛤蟆得事。
“我從那位姑娘的口中得知,蛤蟆以前在貓兒胡同住過一段時間,而且至今和哪里的人仍有來往,我與他雖只有幾面之緣,但我覺得他不像是個普通地地。”
小子的這番話再次地驚訝到了他,沒想到他已經視為自己人的蛤蟆,竟也在那條胡同里住過。
“聽你這麼一說,我發現蛤蟆的確和別的地不同,一般地地沒有他那樣的眼力勁,也不會像他那麼機靈,更加不會有他那樣地手段,上一次帶著村人回來,我帶回來幾個看得上眼的劫匪,這些劫匪每一個都是喳子,想要收服他們很難,因沒地方安置他們,我就把他們都給了蛤蟆,本想再試一試他地本事,沒想到我這次來鎮上,他已經把他們收拾的服服帖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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