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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巨星奶爸》 第42章 不容易

隨著《千與千尋》的熱映,《永遠同在》也在新歌榜占據了一席之地。

不過因為《永遠同在》是下半月才發布,滿打滿算到月底也只有十天的打榜期。

可是下載量增速驚人。

現在已經很難說到底是《千與千尋》就了《永遠同在》,還是《永遠同在》就了《千與千尋》。

只能說都是高質量的作品,雙贏。

墨染也因為《永遠同在》正式出道。

一出道便是巔峰。

沒有像同期出道新人一樣,參加選秀節目,或者參加歌唱比賽類節目艱難出道,一首主題曲,開啟人生新高地。

墨染原本沒有優勢的外表,反爾了一大賣點。

因為本來就是主題曲,幾乎所有人在聽到歌曲時,都沒有見過墨染的人。

他的聲音有特別難辨雌雄。

生都不一定有演唱的空靈,更別說男生了。

然后再一看人。

反差萌。

墨染和《永遠同在》出現在各大網站的熱搜話題上。

連許多明星都拿調侃人聲不符。

一時間讓墨染紅遍華國,各種商演活不斷。

盛空也積極造勢,宣傳跟的很

上節目,參加晚會,訪談,都沒落下。

......

林雨認真閱讀著手機短信。

發工資了。

上個月的工資有十萬,《千與千尋》的版權,《聽我說謝謝你》的版權,一共有兩百多萬。

這個月又增加了兩首歌《年》和《永遠同在》。

年》的分是五,《永遠同在》被墨染分走0.5有點可惜,但也可以分到1.5。而且前面的三首歌也在繼續被下載,林雨這個月的工資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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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萬元。

在普通人看來,打工仔能做到這個地步,已經是人間極品了。

但在林雨眼里還不夠啊。

必須在半年,買到學區房,還得把孩子戶口遷過去,不能耽誤小芒果的學業。

林雨不由嘆了口氣。

還是版權香啊。

賣出去的版權費都是實實在在的錢,雖然不會像歌曲下載量這樣細水長流,吃一輩子。

但勝在來錢快啊。

林雨將手機放回兜里。

食堂的菜也香,免費的都香。

紅燒是林雨的最

他是怎麼吃都不胖制。

183的高,也只有130斤。

這在年男人里算是偏瘦的型。

林雨夾一塊而不膩的紅燒,剛要放進里。

“林老師,您喜歡吃紅燒,我可以帶您吃遍燕京所有的紅燒。”

林雨平靜的咀嚼著紅燒

對面坐著溫靈。

自從上次二選一錄歌后,林雨還是第一次見到溫靈。

其實如果不是墨染那胖子嗓音太驚艷,溫靈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不過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啊。

那首歌本來就該是孩唱的,卻被一個那麼糙的糙老爺們比下去,溫靈不甘心也是正常的。

溫靈真誠的著林雨,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靈極了,就像的名字一樣。

林雨看了眼溫靈,就繼續吃了。

在公司,雖然還沒有出道,但在新人里還是很歡迎的。

值在線,材好,格好。

像林雨這樣拿當空氣的,溫靈還是第一次遇到。

氣氛有些尷尬,溫靈抿了下瓣,“我說的是真的。”

林雨有點無語。

這姑娘是瘋了吧。

就算誰喜歡吃某個菜,也不會想要天天吃吧。

林雨沒吭聲,自顧自的大口吃飯夾菜,他知道溫靈不會無緣無故來找他。

溫靈有些著急,早就知道林雨,只是林雨太低調,所以才會沒把名字和人對上。

以前也只是在心里佩服林雨的才華。

可是這次這麼近的機會,眼看就能演唱林雨寫的歌了,卻在最后輸給一個胖子。

雖然輸的心服口服。

但也想努力一下,看看能不能還有和林雨合作的機會。

墨染最近太火了,整個公司都在談論他,連公司一姐秋婉婷都在社網站上夸墨染聲音特別。

溫靈每次看到有關墨染拿到新聞,都能想到自己與之失之臂的場景,心里非常難手。

羨慕,嫉妒。

林雨大快朵頤的吃完了午飯。

溫靈看著林雨的餐盤一點點空了,眼淚都要急出來了。

“有事嗎?”出于禮貌林雨還是開口問了一句,畢竟是同公司的,就這樣端著餐盤從人家面前走了,好像也不太禮貌。

“林老師,我很崇拜您,之前錯過和您的合作我很憾,很想跟您合作。”溫靈倒吸一口氣,不停頓的將所有的話都說了出來。

林雨猜到溫靈來的目的。

過來沒頭沒腦的說那麼一句,到后來半天憋不出一句話。

他和溫靈沒集,除了找他邀歌,不可能來找

溫靈見林雨沒有馬上回答,立刻說道,“我不著急的,我知道寫歌不是一朝一夕。”

生的歌他這里有很多啊。

適合溫靈唱的也有。

只是......林雨陷思考。

溫靈覺林雨再猶豫,但是不知道對方為什麼猶豫,知道林雨不可能是為了錢,像林雨這麼有才華的人,都視金錢為糞土,自己這麼做可能會讓林雨不高興,但是溫靈也沒別的辦法了。

溫靈,“我可以不要錢,歌手那部分分都給您。”

林雨心里一樂,真懂事啊。

“嗯。我剛好有一首歌,適合你。”

溫靈從椅子上跳起來。

沒想到這麼橫沖直撞的來找林雨,竟然真的可以邀到歌。

而且不是一般邀歌都要等很久麼。

兩三個月算是短的,等半年以上都是經常的事。

怎麼林雨老師還有存貨?

溫靈顧不得想那麼多,一個勁的謝。

......

第二天,歐小娟找到林雨。

“《永遠同在》似乎火了,你前面的幾首歌都不錯。”

林雨平靜的輕嗯一聲,《千與千尋》票房那麼好,主題曲小火一下也是應該的。

“墨染也火了,現在通告接到手,有三個代言在談,今年他可能是最功的胖子。”

這個林雨也知道啊,現在無論在公司哪里都是在談論墨染。

歐小娟不的看了一眼林雨,“那你呢?”

林雨愣了一下,“我?”

歐小娟苦口婆心的說道,“簽約兩個月,確實你產量高的,一共出了四首歌了。可這四首里,除了第一首是你自己唱的,其余都是給別人寫的啊。”

林雨其實真不怎麼在意這些,賺錢就行唄,自己唱別人唱都一樣,主要是這兩個月剛好有機會,別人唱了雖然了歌手那部分分,但是總看還算不錯。

歐小娟繼續說道,“而且給別人寫歌,也不可能總有靈啊,寫一首歌哪有那麼容易。別說你了,就是南宮楊手下那些金牌音樂人,一年能出幾首歌啊。

墨染以前名不見經傳,唱一首歌后,現在各種跑通告,參加節目,商演,流量就可以繼續保持,也有話題度。”

林雨明白了,歐小娟是想讓他參加節目,多臉,包裝宣傳。

以前歐小娟對這方面的,林雨也想悶頭賺錢,畢竟孩子小,他想過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一直拒絕參加節目,歐小娟那時候并沒有反對,而且表示理解。

墨染的走紅,不止刺激到溫靈看來連歐小娟也刺激到了。

歐小娟輕嘆一聲氣,“現在競爭力很大,你看公司還有那麼多沒出道的歌手,都很不容易,上次那個孩,溫靈。

外形不錯,嗓子也不錯。就是沒遇到合適的機遇,只能等著,據說已經等了一年了。”

歐小娟就是想讓林雨明白,能出到不容易,而且他手里還有那麼多好資源,自己力捧他,南宮楊也很喜歡他,趁年輕好好發展,紅都是小意思,要看紅得發紫還是發黑。

林雨做沉思狀,“那我幫溫靈出道吧。”

歐小娟張大,“啊?”

“現在未出道歌手確實不容易,想等一首合適的歌很難。”

歐小娟愣了半天,剛才說的不是這個意思啊。

林雨,“我剛好有一首歌,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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