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沒事?”
聿尊一個厲丟過去,司機立馬逃之夭夭。
他沒報警,也沒立即從車里面出來,涼風灌領口,這會該是夜深了吧?他在車坐了許久,一直到凌晨,這才招了輛的士車回到白沙市。
他沒再找下去,也許,是那個玩伴真的看錯了。
男子的一句不經意,他卻當了真。
回到皇裔印象,何姨睡了,空氣沉悶的,覺也像是睡著了一樣。
聿尊來到臥室,他沒有開燈,而是打開了電視。
屏幕閃出的彩打在男人冷毅的臉上,他坐在床沿,這幅樣子若是被人看見,肯定會把對方嚇個半死。
他看到電視劇的男主角瘋狂地搖著人的肩膀,“你難道還不懂嗎?你不在的時候,我想著你,總想你能出現在我面前多好,我說的那些話,包括做的所有事,哪怕真的傷害到你,可那都是因為……我你,我你啊!你不懂嗎?”Μ.166xs.cc
咆哮出來的字語,一個一個釘到聿尊心里的最深去,他怔怔出神,那他瘋狂地開到臨水鎮去,又是為了什麼?
他不相信,他會上誰。
陌笙簫也不會稀罕他的。聿尊覺得,就是最最廉價的東西,他拿起遙控,想將電視關掉。可試了幾次都沒能把電源掐掉,他猛地一個甩手,聽到遙控砸到電視機屏幕上發出的劇烈響聲,“閉,閉!”
電視劇仍舊在繼續,一閃一閃的熒罩住他的全,聿尊十指深深嵌發,他這樣子,真是可笑而又狼狽。
他打開床頭的燈,來到柜前。
從里面把那份離婚協議書拿出來,協議書上,陌笙簫的簽字顯得很別扭,因為當時的右手了傷。聿尊哪怕是真的離婚,也不會再和別人去結婚,一段婚姻,真的太累,太累。
笙簫,遠走高飛了。
卻不知,那綁住的線頭還握在聿尊的手里,他沒去辦理離婚,也說不清是為了什麼。他給自己的理由是,反正辦不辦都一樣,雖然連他聽著都覺得牽強,但至,功說服了他。
聿尊把那份離婚協議書鎖到了保險柜。
他要想查到陌笙簫的近況,并不難,可他寧可哪天在路上偶然間遇到,也不要刻意讓人去查。
那樣的話,顯得他好像多在意是的。
沒了,他不也好好地過了大半年嗎?
直到,他再次聽到臨水鎮這三個字。
這個項目本來不用他親自跟進,但鬼使神差的,聿尊卻率領了大批英團隊親自趕往臨水鎮。
為了什麼,可能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站在躍華大廈的門口,他看到一名穿著紫荷葉領襯的子正疾步走來,腦袋垂的很低,聿尊瞅了眼,形和陌笙簫有幾分相似,但對方是短發。
他沒再多看一眼,把目投向前方。
他那次在臨水鎮逗留了整整一天都沒遇到陌笙簫,他是萬萬想不到,在毫無準備的時候,會遇見的。
他繼續向前走,忽然,一張A4紙飄到他的腳底下,不期然踩上去,聿尊沒放在心上,他提起了腳步。
“喂,站住!”
聿尊聽到后傳來一陣音,他只覺,異常的悉,那聲音盡管隔了那麼久,卻仍舊像是天天在他耳邊響起那般,他悉到,不用眼睛去看,就能想到說這話是人是誰。
腳步聲接著追趕而來,聿尊有些懊惱,他方才怎麼沒把認出來?
他想,陌笙簫定是先看到了他,這才讓他站住。
他沒再,等待著那一聲聲急促趕過來的腳步,他聽得出來,笙簫走得很急,聿尊輕揚起角,連眼里都溢滿笑意。
直到他們正面相逢,他卻在陌笙簫的眼里,第一眼看到了骨的恨意。
盡管很快掩藏起來,但聿尊看得真切。
他心底一沉。
他張張,嚨口有種腥的苦,那個名字繞了幾圈后,總算喊出來,“笙簫……”
這兩字,落定在塵埃里。
聿尊著眼前的這張臉,他知道,他是放不開了,哪怕恨也好,就算想盡一切辦法把拴在他邊也罷,哪怕他們到最后,會把對方折磨至死,他也無所謂了。
笙簫,你別再想走了。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