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山莊。
宋歸辭和莫歷深夫妻如約而來,剛進院子就聽到了陳老爽朗的笑聲。
這是還有其他客人?
夫妻倆對視一眼,隨后才并肩進了門。
宋歸辭一眼就認出了宋安的背影,心下了然。
“歸辭和莫總來了,快來坐。”陳老抬眼看見他們,招了招手。
夫妻倆坐過去。
陳老指了指宋安:“你們之間不用我介紹了吧。”
“不認識,這是哪位?”宋歸辭平著音,不見不悅,也沒打算給面子。
陳老:……
“耀華集團,宋安。”宋安倒是沒讓陳老為難,也不覺得宋歸辭給他難堪,心平氣和的自我介紹。
宋歸辭不接話。
陳老趕解釋:“你跟宋安都約了我,我的你們也知道,近兩年越發不好了,平常就不出來,難得出來一趟,索一起見見。”
“客隨主便。”宋歸辭接了陳老的話,問道:“您老今天想玩些什麼,要不要我陪您打打高爾夫?”
“高爾夫就不打了。”陳老揮手:“我那點球技,用你爸的話說就是拿出來丟人。等會有馬表演,我們去看看?”
宋歸辭沒意見:“聽您的。”
宋安更沒意見,還把剛倒好的茶分給宋歸辭和莫歷深。
“現在,我是該稱呼宋大小姐,還是宋總?”
“私底下,我不介意你我莫太太。”宋歸辭端起茶杯喋了一口,又嫌棄的放下:“看來有些人生在國外長在國外,接的也是國外教育,abc說的不錯,沏茶的手藝就差多了。”んttps://
莫歷深嘗了一口也放下茶杯:“確實不如你。”而后又對陳老說:“您真該嘗嘗歸辭的手藝。”
“哦?”陳老看向宋歸辭:“你還會泡茶?”
“略懂一二。”宋歸辭主請纓:“給您泡杯嘗嘗?”
陳老卻之不恭的點頭。
“恒星,把我給陳老帶的茶拿來。”宋歸辭揚聲對外面道。
須臾恒星就進來了,送進來一個茶罐。
宋歸辭剛一打開蓋子,一不同于其他茶葉的味道就飄了出來。
陳老下意識的問道:“這是什麼茶?”
“不是什麼名茶。”宋歸辭取了些茶葉出來,放進茶壺里:“是我外公自己種的,給您嘗個鮮。”
這麼一說,宋安的書就出了鄙夷之。
這位宋大小姐的履歷不難查,今年之前都是養在外公家的,小門小戶,接的培養怎麼能跟他家boss比?
還嫌棄boss的茶藝不行,殊不知boss的茶藝是跟著頂級大師學的,一般人還沒資格喝他泡的茶呢。
再說這茶,自己種的能跟他boss帶過來的大紅袍比嗎,那可是一年也產不了一斤的絕品大紅袍。
隨便拿水沖一下也比土茶好喝吧。
聽過送土土鴨土蛋的,還沒聽說誰送土茶的。
宋歸辭和莫歷深是真不行了,沒了華擎和耀華,兩人連像樣的禮品都拿不出手了。
就這樣,拿什麼跟他boss爭?
現在boss親自出手了,陳老要不傻,都不可能選擇宋歸辭。
書的思緒信馬由韁的時候,宋歸辭也泡好了茶,只給陳老倒了一杯。
“別這麼小氣嘛,給宋安也倒杯嘗嘗。”陳老畢竟是主人,不能冷落了客人。
宋歸辭道:“陳老您還是先嘗嘗再決定要不要分給別人喝吧,這茶今年就炒出來這麼一罐,我是撒潑打滾才從外公那里要來的,喝一杯一杯。”
書的白眼都快翻到天花板上了。
不就是一罐子土茶葉嗎,說的跟百年人參似的。
真是會吹。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