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川的聲音不大,卻清晰地回響在審判庭。的吐字清晰,語速不急不緩,拿得恰當好。
“裁判長。原告寺井輝於今年五月十六日,駕車從東京區出發前往八王子市。在經過由被告川本高速管理的G227段高速公路時,因路麵上有鐵塊,原告遂打轉方向盤意圖變線躲避撞,在變道的過程中,與另一車輛相撞,前頭發機損毀,經車廠鑒定,已無維修價值,全車報廢,原告住院15日。”
“被告作為G227段高速公路的養護者,依據《公路法》《公路管理條例》等法規,被告未履行道路養護義務,未及時清理路麵障礙,應當對原告事故結果負擔賠償。請求法院判令:第一,賠償原告報廢的車輛勞斯萊斯幻影八係,價值1億2千萬元。第二,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費、誤工費、通費等共計123萬日元。”
宣讀起訴狀完畢。
宮川畢竟還是第一次宣讀起訴狀,讀到後麵不免有些張和聲抖,隨後站了起來。
審判席上的熊穀法認真聽完了宮川的陳述,隨後翻閱了一下席麵的案卷材料,像是在找什麽材料一樣,翻了好一陣,接著像是又確認了一下要找的東西確實不存在的,向了被告席:“你們是沒有提答辯狀麽?”
答辯狀,是針對起訴狀進行反駁的文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15日起,提答辯狀。
被告席上的小野田聽到熊穀法的詢問,瞇起眼來,出笑容,仿佛就是在等待熊穀在這一刻向他發問,整個人興了起來。
小野田站起來,手中拿著那張A4紙——那張藏著他心準備的殺招的A4紙,出自信地神走向了審判席,將那張A4紙遞給了熊穀法,麵帶笑容道:“這就是我們的答辯狀。”
見到這一幕,宮川頓時瞪大了眼睛,有點不敢相信小野田的舉。答辯狀不在答辯期提,而是在開庭後才提?!這難道不是明顯違反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嗎?!在開庭之後才答辯狀,原告方本無法準備。
宮川正要開口,卻到袖子被揪了一下,轉過頭來卻是北原在拉住自己。
北原一副已經很悉這一套做法的樣子,微笑道:“這是答辯狀突襲。你阻止不了的。”
“答……答辯狀突襲?!”宮川微微睜大著眼睛,像是接到一個從未學過的知識。
【答辯狀突襲戰】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在收到對方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須向法院提答辯狀。由於《民事訴訟法》未規定被告沒有提答辯狀的後果。因此,被告的律師抓住這一訴訟法的,往往選擇進行突襲答辯。即在答辯期故意不提答辯狀,而是在開庭時才提答辯狀,從而形對原告方律師的突襲】
北原上輩子開過的庭裏,基本99%的案件,被告都是直到在開庭前的那一刻才遞答辯狀。他早已對這種答辯突襲戰司空見慣,鍛煉出了極其強大的臨場應變能力,對於今西和小野田也采取答辯突襲,北原毫不在意,反倒是在他的意料之中。
宮川見得北原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也隻好作罷,但心依舊嘟囔著太不公平了。
熊穀法接過小野田的答辯狀,眼神迅速在答辯狀上掃起來,忽然像是看到什麽非常重要的東西一樣,雙眼極其認真地注視著答辯狀,在仔細的閱讀了一陣之後,又和旁邊兩位裁判頭接耳起來,像是在議論著什麽事。
庭審剎那之間,仿佛暫停了一般。
熊穀法和其他法不知道在商量著什麽事。
怎……怎麽回事?宮川看著這一幕看呆了。究竟發生了什麽?為什麽席位上的法僅僅是看了幾眼對方的答辯狀,便出現了這種狀況。按照接下來的庭審流程,難道不是把對方的答辯狀給我們看一下,然後由對方宣讀答辯狀嗎?
這麽現在裁判突然商量起來了,他們在議論什麽著什麽事。
小野田坐回到座位上十分滿意這一幕的效果,隨後他的目又落在原告席位的北原上,那個討人厭的家夥還是掛著一幅仿佛淡然的表,等等就你被殺得丟盔棄甲,抱頭逃竄。
席位上的裁判們竊竊私語了一陣,接著互相點了點頭,像是有了結論一般,熊穀法盯著原告席位上那兩位律師說道:“剛才,被告律師提出了本案不屬於民事訴訟案範圍的抗辯。因此,接下來,法庭將首先進行本案是否屬於民事案範圍的辯論。如果,本案確非民事訴訟的案範圍,本庭將即時駁回起訴。先請被告律師發表抗辯。”
熊穀法的話,猶如一聲驚雷在宮川的耳畔炸響,剎那之間反應不過來,以至於都不敢相信聽到的話語是否是真的。
本案……不屬於民事訴訟的案範圍?
【民事訴訟的案範圍】
【所謂民事案件的案範圍——係指有關糾紛是否屬於平等主之間財產和人關係糾紛。其中,產生糾紛的主之間,是否屬於平等關係,即為判定有關爭議是否屬於民事糾紛的關鍵之。】
例如,警由於你闖了紅燈,而罰了200塊,你不服,你覺得是前麵的大貨車擋住了你看紅綠燈的視線。那麽這個糾紛,就並非是一個民事糾紛,而是一個行政糾紛。因為違規者與警之間是屬於管理和被管理的關係,並非平等關係。
典型的民事案件,例如——買賣合同糾紛、租賃糾紛、離婚訴訟等等。這些都是平等主之間的糾紛和矛盾。
宮川一時之間,有些慌。十分清楚,如果一個民事案件在裁判開始,就被認定不屬於民事案範圍,而直接駁回的話,那這個案件連進實審理的機會都不會有。
也就說法庭連川本高速究竟有沒有履行好養護責任,都不會關心。
法庭會因為有關糾紛不屬於民事案範圍,而直接駁回。
這樣的結果,相當於徹徹底底的潰敗。
如果用拳擊手來作比方的話,那就是己方連臺子都沒上,連拳都沒開始打,就被直接判負。就像是70公斤級的拳賽,你正戴上拳套熱,結果裁判突然上來和你說,你的重超過70公斤了,不能參加這一級別的比賽,直接算輸。
宮川的心頓時揪了起來,麵有些發白,表僵。而且剛……剛才,法庭好像說,如果不屬於民事案範圍,則當庭駁回。也就說,接下來的10分鍾,就能知道這個案件會不會被駁回。
在10分鍾不到的時間,這樁案件就可能會出第一個結果。
小野田聽到熊穀法的指令,自信滿滿地站了起來,他已經為這一幕演練了很久,他將對北原發起致命一擊,把北原徹底打垮。小野田清了清嗓子說道:“對方所謂高速公路養護責任,實則是來源於《公路法》《公路管理條例》等法規中的規定。然而,裁判長,這些規定並非民法規範。這些都是行政法規。所謂‘養護道路責任’,是高速公路公司對行政機關履行的義務。對方認為我們沒有履行好養護責任的,應至公路局進行投訴,由公路局對我們進行行政罰,而並非對我們提起民事訴訟。”
猶如戰鼓吹響。
雙方軍隊集結在彼此間隔不到100米的陣地上。
對方軍隊人影晃,第一波進攻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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