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想到一步步走來,亦竟做了這麼多規劃。
還沒開口,亦又開了口,“當我知道林晚青無意回到家的時候,我是打算放過的,既然不回來就對我沒有威脅,所以我暫時取消了要害你的計劃。”
亦看著我,那雙眼蘊含了太多東西,讓我骨悚然。
“我沒有再出面,本想靠著尼貝爾打敗你,這樣我氏也能蹭個,沒想到他失敗了,顧總作為商界傳奇真是名不虛傳。”亦說這話的時候是笑著的,看起來他真的蠻欣賞霆琛。
“晚青不想回家,但石亭并沒有放棄把財產留給,所以你的殺機才會又浮現。”霆琛語速平緩,看不出半點張。
亦點了點頭,“沒錯,在石亭出國的前一個晚上,我看到了他寫的東西,結果被他發現了,我們兩個人大吵了一架,他本就患有心臟病,他那天太激了,心臟病突發死亡,這跟我沒關系吧,我不過是在他可能還有救的時候把藥扔了,僅此而已。”說完他還笑了一下。
這一刻,我看到他比石亭還要恐怖的一面。
我心里一,“你眼睜睜看著他死在你面前,你怎麼能這麼平靜的說出來?”
即便我恨石亭,我也不會看他痛苦而無于衷。
亦突然像發了狂似得大笑,停下后惡狠狠瞪向我們,“他該死,他很早之前就該死,我留他留得太久了,他早在欺負小蕊的那一天就該死了!”
“什,什麼……”
我腦海中閃過田蕊那張絕的面孔,寒意從腳底升了上來,連指尖都泛著冰涼,“難道石亭他對田蕊……”
“沒錯,那該死的老東西,做了那種事被我發現還可以厚著臉皮說他是一時沖,我早該知道的,從我第一天帶小蕊出現的時候,他看小蕊那瞇瞇的眼神我就該發現!我真是發現的太晚了,他竟然趁小蕊喝醉欺負了,你們能了解我回到家看到那凌場景是什麼心麼,我多想沖上去把他碎尸萬段,可是我還不能,他還有用,我必須留著他,這件事我不敢告訴小蕊,就這樣跟那老東西瞞到現在,石亭是死有余辜!”
這番話讓我震驚。
石亭怎麼可以……
我不知道該用什麼緒面對這樣的真相,閉上眼睛,心里太難了。
他是死有余辜。
“既然石亭在出國前已經亡,那怎麼還會出現在國外?”霆琛問道。
“是我找人穿了他的服,故意找拍照,制造他已出國的假象,再稍微一作,他的死就是一場意外。”
“所以你之前不讓我在家走,是怕我提前發現這封信?”
亦點了點頭,“沒錯,好在你只是為了驗證石亭的謊言,不過我也知道不能留你,留一個你在這世界上就是對我造一份威脅,只要你也消失,那就算日后此事被人發現也不怕了。”
“你本想在葬禮上實施殺害晚青的計劃,可是被田蕊發現了對吧。”霆琛一直保持著冷靜。
“你救了我,我讓我爹地以身相許!”寧夕意外救了隻小包子,結果被附贈了一隻大包子。婚後,陸霆驍寵妻如命千依百順,虐起狗來連親兒子都不放過。“老闆,公司真給夫人拿去玩?難道夫人要賣公司您也不管?”“賣你家公司了?”“大少爺,不好了!夫人說要把屋頂掀了!”“還不去幫夫人扶梯子。”“粑粑,謝謝你給小寶買的大熊!”“那是買給你媽媽的。”“老公,這個劇本我特彆喜歡
他們相識于家族祭祖,論輩分她叫他哥哥。那年她十幾歲,初到江南,看到的是雨下的灰墻古樹,這墻下、樹旁沒半個影子,四處空空。她總覺少了什麼,很失望。 她不知,這江南年復一年等著北來的大雁,他也在日復一日靜候她。 “人人盡說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 你若不歸,我不會老去。 本故事純屬扯淡,一周2更,忙了可能更新頻率會減慢,此文不V 搜索關鍵字:主角:沈昭昭,沈策
九千年前,她是運轉乾坤,腳踩百鬼的殭屍老祖。一朝重生,秒變鄉下土掉渣的丑丫頭。渣男退婚,當面羞辱,生父眼瞎,無情無義?白夭微微一笑…… 車禍加毀容,送渣男進ICU。馬甲一長串,叫爸爸也不行。渣男回頭:夭夭,都是我的錯!豪門父親:女兒救命!白夭微笑臉:乖,叫祖宗~
三年前的一場意外,她狠心推開他,三年后,他強勢歸來,將她抵在角落里:“女人,反正你都要出來賣了?賣給誰不是賣?為什麼不能是我?”他恨她入骨,只想羞辱折磨她,甚至親手要把她送到一個植物人的婚禮上,她終于心灰意冷,再也不想為他委曲求全,發誓從此后要為自己而活,卻怎麼也擺脫不掉他的糾纏,她問他到底要怎麼樣才肯放過她,他輕咬著她耳垂危險低吟:除非我們,同歸于盡……愛,是一場抵死纏綿的浩劫,你似傾城月光,若不能擁有,粉身碎骨,又何妨?
(雙潔+日久生情+甜寵+總裁&秘書+日常)一個發現男友不甘寂寞去嫖,一個白月光訂婚。 雙雙失意的兩人在酒店共度了一夜。 本以為再無交集的兩人,安然突然被調到總部成為總裁的私人秘書。 見面那刻,安然要瘋了,艷遇對象居然是老板! 意外相遇,那晚的事兩人默契的翻篇。 突然有一天,江氏集團繼承人江淮年突然高調宣布結婚。 對象竟不是和他出雙入對的當紅明星! 因此,江家少奶奶收獲黑粉無數,有人爆料這位少奶奶是秘書上位,江家人根本瞧不上她,要不是她以孩子要挾,根本進不了江家門! 安然表示冤枉啊!我都跑到國外躲他了! 江母表示冤枉啊!他們還沒在一起我都已經把她當兒媳婦了! 黑粉超話每天一問:今天離婚了嗎? 氣得江淮年在超話里發飆:我費盡心思才追到的老婆,離婚永遠都不可能!再造謠送你律師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