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總,林小姐現在的條件並不適合做捐腎手,可能會有生命危險!」
「不用管,這人裝病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穿著白大褂的醫生看了眼病床上容貌艷麗卻臉慘白,幾近明,沒有一點生機的人,還是有些不忍心。
他咬了咬牙,著頭皮開口,說得很委婉。
「傅總,白小姐現在狀況良好,和林小姐的換腎手可以推遲一段時間做。」
那句「其實不換腎也行」,在邊男人的強氣下,醫生沒敢說出口。
那個被稱為傅總的男人擁有著標準砍柴刀削般的下和似笑非笑的眼睛。
一米八八的高讓空間顯得有些擁,也不知道西裝下面有沒有108塊腹。
他看著床上虛弱的人,眼中只有厭惡和噁心。
「林清晚,這又是你耍的什麼手段?」
床上的人並沒有任何反應。
傅斯琛像是被惹了,他抬手揚起人的下,完全忽略掉憔悴的面容。
「怎麼,又換新花樣了?你以為這樣我就會多看你一眼?」
床上的人依舊沒反應。
醫生想阻止傅斯琛,但張了張,最終還是什麼都沒說的閉上了。
他丟下人的下,了張消毒紙巾一點一點把手乾淨,彷彿剛剛的是什麼噁心的東西。
把用過的消毒紙巾丟進垃圾桶,傅斯琛雙手背在後,毫不在意的說。
「開始手吧。」
頓了頓,傅斯琛又說:「我人的手,只能功,不能失敗。」
……
林清晚記得自己是在上玄學課看文小說的來著。
那老頭講的東西六歲的時候就會了!
再學一遍,實在無趣。
誰知道下一秒,都沒搞清楚狀況的林清晚就看到一把明晃晃的刀子朝自己上刺過來。
雖然還沒弄清楚況,但並不妨礙林清晚一把抓住那把刀。
是把手刀。
順著拿手刀的手向上看,是個帶口罩,穿白大褂的醫生,在口罩外面的一雙眼睛,正驚恐的看著。
林清晚的第一反應是——上課猝死了?
現在是在搶救?
可是猝死為什麼要開刀?不應該電擊嗎?
那醫生被病床上的人突如其來的作嚇了一跳,他第一反應就是在手室外面等著的傅斯琛。
「傅總,林小姐醒了!」
傅總?
小說男主專用姓氏之一——傅?
「傅總,林小姐醒了,給白小姐的換腎手還能正常進行嗎?」
傅總?
林小姐?
白小姐?
換腎手?
敏銳察覺到關鍵詞的林清晚懵了。
這不是上課時候看的,到肝的換腎小說嗎?
當時就好生氣!
這個男主是腦子有病嗎?怎麼就天天盯著主的心肝脾肺腎還有眼珠子不放?
你白月有病你倒是挖你自己腎救啊,打斷你的肋骨給燉湯喝啊?放你的給當藥引子啊?
你白月死了跟主有什麼關係?
正想著,那個傳說中腦子有泡的文男主推門而,整個人上散發著一種生人勿近的氣場,冰著的一張臉像是別人欠了他幾百萬似的。
那醫生的手還被林清晚抓著,見到傅斯琛一來,就跟看到救星似的。
「傅總你可算來了,你看林小姐現在……」
傅斯琛見林清晚,永遠都是臉上面無表眼裏充滿厭惡,看得林清晚想大耳子扇他臉上去。
見林清晚一直盯著自己看,傅斯琛眼裏的厭惡更加明顯。
「人,你別以為耍花招就能引起我的注意。」
林清晚:「?」
你腦子裏的泡炸了?
真沒眼看,沒眼看。仟韆仦哾
深怕自己長眼,林清晚趕別過臉去。
傅斯琛見林清晚垂下眼睛,還以為是已經順服了,所以語氣稍微緩了緩:「你只需要失去一個腎,就可以換回白夢的命。連這都不答應,你也太自私了。」
林清晚在心底「嘖嘖」兩聲。
不愧是罵了一堂課的小說男主,腦子有泡的程度還真對得起罵他的那些話。
腦子有水,腦子有泡,腦子有坑。
靠!
「你算老幾?」
一直沒說話的林清晚忽然來了這麼一句,給傅斯琛弄得一頭霧水,他還以為自己聽錯了:「你說什麼?」
林清晚一點都不介意再重複一遍。
「我,說,你,算,什,麼,東,西?」
每說一個字都要頓一下,生怕這個腦子有泡的聽不清楚。
小說作者筆下的男主都是無所不能,彷彿全世界他只要略微忌憚一個人,都不配當小說男主。
所以,生平第一次被人指著鼻子罵的傅斯琛頓時就火了。
他手一指,食指差點到林清晚鼻子。
「我看你現在越來越像個潑婦,你林家就是這樣的家教?」
若是以前的林清晚聽到他質疑自己家教,一定是難過難過加難過,然後委曲求全。
但現在的林清晚只會一掌拍掉他的狗爪子,反過來用手指著他。
「我家的家教就是如果我被狗咬了,立馬打回去!絕不能讓狗咬到第二口!」
氣急敗壞的傅斯琛被林清晚氣得腦瓜子嗡嗡的,一點都不想和林清晚流,隨口吩咐醫生一句:「不用管的意願,繼續做手」后,便雙手背在後面,抬腳準備去隔壁看看他白月。
白夢從小不好,稍微出現一點差錯,都能要了的命。
從小到大有一半的時間,白夢都是在醫院裏度過的。
所以,傅斯琛格外心疼白夢。
現在好不容易找到合適的腎源,他們一家都很高興,白夢終於能活下去了。
至於林清晚願不願意換腎,從來不在他考慮範圍。
那麼自己,甚至連可以為自己去死這種話都說過,區區一個腎怎麼可能不同意?
現在這麼矯,只是想從自己這裏獲得更多的東西罷了。
貪得無厭的人真讓人厭惡。
別以為這樣,就能讓他多看兩眼。
他的心,永遠都是白夢的。
林清晚怎麼可能真的躺在床上讓人挖自己腎?
見那隨隨便便,張口閉口就要取人家腎的煞筆男主跟個大爺似的轉就走,林清晚是氣得不打一來。
瞥見手裏抓著的手刀,一個用力,連刀帶著醫生的手,對準煞筆男主的大就扎過去。
那作,快準狠。
不帶有一點猶豫的。
沒個十年八年的殺豬經驗,都練不出來這水平。
多年前總人追著她身后喊“林奚,你可是我顧振的媳婦,不許你隨便看別人。” “林奚,你親親我好不好。” “林奚,你要不要跟我私奔?” 還有最后一句“林奚,你他媽夠狠!” ... 而七年后他卻苦笑著說“這七年反反復復,午夜夢回全是你。” 他愛而不得,恨而不得,反復糾葛卻還不放不下她。
都說A大金融係的沈晏眼高於頂,禁慾矜貴高不可攀,連校花獻殷勤都被無情拒絕。直到他把那個大一新生堵在角落,眼眸泛紅,嗓音暗啞:“你怎麼就不要我了?”眾人大跌眼鏡!*某日,黎書生病,整個人懨懨的。沈晏手忙腳亂端著白粥進來,見她冇精打采張嘴,一副要他喂的架勢。第一次進廚房的沈晏忍不住伸手去扯黎書的臉:“你還挺會折騰人。”黎書眼巴巴的看著他。沈晏:……他氣笑了。“行,老子伺候你。”沈晏一直知道,女人就是麻煩,可遇見黎書後,他知道麻煩上身了。
驚蟄從小和奶奶住在鄉下山里頭,一身淳樸,要上高中的時候,被林叔叔接到了城里,去上重點中學,希望她給他門門掛紅燈的兒子做陪讀,幫助他好好學習。大城市很多車,樓很高,驚蟄很不適應,但一心記著要幫林驍。林驍打架她遞掃把。林驍記過她寫檢討。林驍餓了她煮飯。時髦值點滿的林驍看著她穿著奶奶款碎花襯衣,復古到不行的牛仔褲,在花園里種花生,拿蒜苗當盆景,自己給自己織毛衣,還試圖給他破洞牛仔褲縫布貼……認真說:“你別喜歡我,咱倆不合適。”驚蟄疑惑看著他,緩緩點頭。有學長跟驚蟄表白,驚蟄搖頭說不能早戀,但學長溫柔說,我們可以做朋友,驚蟄答應了,她給朋友寫作業,還給朋友送自己手織的圍巾。林驍越來越覺得不對味兒,有一天忍無可忍的林驍扯住驚蟄,“你在報復我?”驚蟄困惑看他,“嗯?”林驍問她,“你喜歡他哪里?”驚蟄想了想,“他長得好看,人也好,還喜歡我送的東西。”第二天,走在時尚尖端的林少爺,穿了一條中規中矩的直筒牛仔褲,襯衫嚴謹系到最上頭,拿著她送的環保手袋,抿著唇說:“我不比他長得好?”驚蟄依舊困惑看他,“你最近怎麼了?”林驍沉默了足足十秒鐘,“我想把花園的玫瑰拔了給你種花生。”驚蟄眼睛一亮,“真的可以嗎?”林驍表情嚴肅,“但你知道,城里地很貴的。我那塊兒地給我老婆留的。”驚蟄:“……”
【假斯文真敗類VS人間尤物黑蓮花,雙潔,甜寵,1V1,HE】應如願跟著媽媽進入薄家,成了最透明又最引人注意的應小姐。她沒有身份,上不得臺麵,是最物美價廉的聯姻工具。她太美貌,太弱勢,老老少少都如狼似虎地盯著她,用盡手段想占有她。為求自保,她主動招惹了群狼之首薄聿珩,喊了一夜的“聿哥”,天亮後以為錢貨兩訖,他能保她平安離開薄家。萬萬沒想到,男人夜夜進入她房間,拉開領帶捆住她:“妹妹,酬勞是日結。”
我懷疑我老公給我投藥,我的孩子不是我親生的,我家保姆是用來監視我的!這是一局死棋,唯有破釜沉舟,方能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