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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糟心的重生》 第270章 番外十 林爹:元寶紀事

 元寶大年初二給姥姥、姥爺、舅舅拜過年, 又吃了頓過年大餐,就跟他爹回家去了。元寶用的理由還是昨天說的那個,“我爹一個人在家, 我不放心,我得回家給我爹燒火做飯,孝順我爹。”

 林百畝聽的心下暗罵:臭小子,你老老實實在你姥姥家把年過了,給咱家省些糧食就是孝順我了!

 元寶冠冕堂皇的說完,轉頭問他爹, “爹你說是吧?”

 林百畝強忍著人沖,一臉假笑的說,“你能孝順我什麼,不過有這心就是好的。你也大了,回家跟我多看看書, 把功課預習好,把作業都寫了。”轉頭跟岳家人夸起兒子來,“咱們元寶,讀書特別靈, 不是我吹牛,現在不考秀才了。要擱以前, 這就是準秀才的材料。”

 雖然很想人,林百畝在外很注意兒子的形象。他就這一個寶貝兒子, 現在就得把兒子名聲經營起來, 以后好給兒子娶媳婦。

 所以,林百畝在外常夸兒子。

 兒子調皮搗蛋, 他在家里或沒人的時候罵,在外頭, 他就把兒子夸一朵花。

 元寶比林百畝機伶百倍,見他爹夸他,他立刻跟姥姥姥爺說,“這都是我爹我娘在家教我的,跟我說要好好念書,孝順長輩,以后長出息有本事,給家里增添彩。”

 長輩們聽這話,沒有不夸的啊。

 何況王家今年過年的對聯都是元寶描了,年前送過來的。

 聽著長輩們夸獎的話,林百畝林元寶這對父子相視一笑,心都非常得瑟。留在娘家的王氏也得了個會教導孩子的名聲,王氏在娘家住的很滋潤,但沒想到,初五林百畝就來接他了。

 林百畝帶著元寶,在家簡直沒法兒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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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林百畝說,擱誰家都能過,偏他家這挑的過不了。過年多好吃的啊,王氏都提前做了,一熱就行。

 元寶不,他早上吃餃子還,佐著餃子湯算是有稀有干。晚上他得喝粥,吃干的不行。

 林百畝給他夾個丸子,“別傻了,這年頭能頓頓吃干的有幾家人哪。你看咱家,還都是白面的,這在咱們村兒也數得著。趕吃吧。吃完喝點水不就了。”

 “那粥跟水能一樣麼。”

 元寶拒絕用水代替粥。

 林百畝試著煮粥,結果糊了鍋底。

 其實糊了鍋底也能吃,林百畝完全不打算浪費,但元寶是一口糊粥都不吃的。林百畝很生氣,要不是這小子哭著喊著回家,他自己一個人過的多好,還給家里省糧食。

 結果,回就回吧。這粥也是這小子鬧騰著煮的,要不是臭小子鬧騰,他能煮這一鍋糊粥麼。

 糊就糊吧。

 糊了也不能浪費啊。

 結果,就他自己一個人喝糊粥,臭小子鼻子離老遠。

 林百畝還沒腹誹完,元寶就上火了,他一天三頓跟著他爹吃飯,都是饅頭就菜,連個湯都沒有。

 小孩子抵抗力差,元寶角吃出三個大燎泡。

 林百畝很擔心元寶會生病,忙去岳家把王氏接了回來。

 王氏一回來,給元寶每頓都煮稀粥,粥里再打上個蛋,清清淡淡的,吃多餐,這火才下去。

 林百畝看元寶一天三個蛋,直慨,“這哪兒是養兒子啊,這是養祖宗啊。”

 元寶瞥他爹,“爹你怎麼連輩份都算不清了。”

 “去去去!剛好一點兒就氣我。”

 過年元寶都是跟林行、栗子哥在一起玩兒,寫作業他們也在一起,元寶教給栗子哥寫自己的名字。

 用元寶的話說,“認識些常用字唄。”

 栗子哥雖然認字不大靈,好在很努力,一天就把自己名字記下來了。

 過了元宵節,族長林鵲派車夫去顧先生家,把顧先生接來,繼續給倆孩子上課。林申請的另一位講世界史的先生姓常,是個留學歸來的留學生,剛剛三十歲,還有詩歌發表在報刊上。

 除了世界史,對現在社會上提倡的白話文也頗有見解,還能教一教洋文。

 自從元寶開始學洋文,林百畝就不得了了。元寶還沒學三句半,林百畝就在村里顯擺起來,結果,還能元寶顯擺來一樁親事。

 這親事說來還有些曲折。

 元寶本小伙子就長的好,是挑著爹娘優點來長,自小就俊,小時候胖乎乎的,誰見都得夸生大胖小子一臉福氣。待長大些,孩子貪長個子,膘就漸漸消失了,元寶就慢慢有個大胖小子長竹桿。

 他家條件在村兒里不錯,他又有些,那裳每天都是整整齊齊一塵不染的,跟那些在街跑的土小子一點兒不一樣。

 這都九歲了,是一天地都沒下過。

 再加上平時跟林行一起讀書,還養的斯斯文文的。

 自件過關,氣質也不差,饒是林百畝是方圓十里有名的老摳兒,也架不住元寶招人喜歡。

 尤其這孩子還巧,只要跟元寶說過話的,就沒幾個不喜歡他的。

 首先相中元寶的不是別人,正是元寶的舅舅王繼業。王繼業一直看外甥有出息,尤其自打外甥讀書時起,氣派就更不一樣了,聽姐姐說如今在學洋文。王繼業本著水不流外人田以及親上加親的樸實思想,就想跟姐姐做親。

 他家里有個閨,比元寶小兩歲。

 閨給親姑做兒媳婦,這以后也吃不了虧。

 王繼業跟姐姐一說,王氏樂意。也想,是個沒閨的,有親侄給自己做兒媳婦,以后肯定孝順

 王氏瞧著,元寶雖然不像沒孝心的孩子,但就元寶這天半點活兒不干就知道瞎臭還挑吃挑喝的臭脾氣,指元寶伺候不太現實,還是得找個好媳婦。

 不過,王氏樂意沒用,一人可做不了主。

 家里就元寶這一個寶貝疙瘩,這事兒沒有不跟當家的商量的理。

 王氏回家跟林百畝一提,林百畝就不很樂意,王氏跟林百畝道,“你別現在就不樂意,繼業說了,到時給花花陪嫁二十畝田。”

 林百畝頓時心下松,問王氏,“這話當真!”

 “當然是真的了,繼業還能騙我不?”王氏盤坐炕頭,放下手里的針線簸籮,跟林百畝說,“你想想,花花那孩子長的也好,再加上這嫁妝,不是配不上咱們元寶。”

 林百畝頗為意,這年頭,二十畝田也得上百大洋了,這可是一筆不小的嫁妝。尋常人家有二十畝田,一家子吃食都有了。

 何況自家還有百十畝地,這加起來,兒子這輩子就能不愁吃喝。

 林百畝跟王氏都愿意,晚上元寶放學,王氏開玩笑的跟元寶說,“元寶,把你花花妹妹說給你當媳婦好不好?”

 元寶放下挎著的書包,“好什麼呀!”

 王氏把晾好的溫水遞給兒子,“怎麼不好了?你去你姥姥家,不常跟花花玩兒麼。”

 元寶接過茶盞喝兩口,放下說,“常先生說了,現在都不人裹小腳了。花花是小腳,我才不娶小腳媳婦哪。”

 “你知道什麼呀。人都說腳越小人越俏,這要大腳片子,哪兒能嫁出去的!那大腳的姑娘,都是沒人要的!”不說旁人,王氏也是尖尖俏俏的小腳。

 元寶是個追流行的格,他雖然沒去過城里,卻很向往外面的天空,尤其常先生對于這些陳規惡俗大加撻伐,就說過,好端端的孩子,非給裹腳弄個殘疾,簡直豈有此理!元寶的審天生與眾不同,在保守的對小腳尚推崇的農村,他也從沒覺著小腳好看。

 而且,他還覺著常先生說的有道理。

 因為元寶看過他娘洗腳,一層層的裹腳布放開手,四個腳趾都被在腳下,洗腳時一個個掰開洗,元寶覺著特別可怕。

 元寶說,“反正我不娶小腳媳婦!娘你再到我姥姥家,跟我舅說,趕給花花把腳放開,現在城里都不讓裹腳,還說誰要裹腳就把那家的一家之主抓起來,投大牢里去!”

 “胡說八道!”王氏不信。

 元寶一幅真事的樣子,特別可信的模樣,“是真的!常先生說的!不知道什麼時候就管管到咱們農村來哪!”

 王氏看元寶那比真金還真的樣子,不有些信了,“真的?”

 元寶點頭,“真的不能再真了!”

 元寶對這親事不樂意,王氏半夜跟丈夫嘀咕,“人小鬼大,還嫌花花裹了腳,非得娶那大腳片子的閨,這怎麼回事兒啊!”

 不管怎麼回事,反正元寶是堅決不答應。林百畝原就在兩可之間,他一方面對二十畝田嫁妝心,一方面又覺著,憑他兒子的人才,說不定能娶個富家云云。

 既然元寶不愿,林百畝說,“就是以前也不能太擰著孩子,要不你就跟小舅子好好說說,還有花花那腳,要不就放了。我以前也聽鵲大哥說,城里皇帝頒了圣旨,是不許纏腳了。這個倒不是元寶騙你。”

 “真有這事兒啊?”

 “可不是真的麼。”

 夫妻倆說兩句,夜深睡去。

 待王氏回娘家,婉拒了弟弟。王繼業雖覺可惜,不過閨年紀小,也不到愁嫁的時候。倒是花花因禍得福,把剛裹沒多日子的腳放了開來。經這遭磨難,到底不比人家沒裹腳的俐落,可也比那些裹腳的強很多。

 拒了舅家表妹,轉眼間到了夏收,大王莊有戶人家在城里給人當差,下來收麥子。林百畝地多,還有同村鄉親們的麥子,談好價錢,人家過來收,不用大家伙兒費一點力的。

 栗子哥提前跟元寶說,以前大家賣大宗糧食也是要元寶來幫著算賬。

 元寶跟顧先生請了假,拿著家里的算盤,栗子哥抬張榆木桌出來,給他擺個板凳,他坐著算。

 人家收麥子的也帶了賬房下來。

 倆人一起算,元寶比賬房算的一點不慢,最后倆人賬對的整整齊齊。

 那收糧食的王經理給林百畝遞顆煙,說,“您家這小子可真出息。”

 林百畝呵呵笑著接了王經理的煙,吸上一口,假作謙虛,“還行吧。”

 王經理在城里做事,見多識廣,看元寶干凈斯文,便問,“這孩子在哪兒上學哪?”

 “在我鵲大哥那兒。”大王莊離栗子村兒也不遠,王經理跟林百畝以前就認識,只是不大而已。林百畝說,“跟我行哥兒一起讀書,阿申給請了倆先生,一個教國學,一個教西學,還有洋文,都要一起學的。”

 王經理贊賞,“這可真不錯。”

 “還行。”林百畝很自豪直腰桿兒。

 從此,王經理跟林百畝來往多了起來,他實則是相中了元寶,覺著這孩子機伶,又是自小讀書,再加上林百畝跟王經理說起王氏懷元寶時他做的那金元寶的夢,林百畝說,“我就是土里刨食兒的材料,老弟,不是哥哥跟你吹,我們元寶,那以后絕對會超過我的。”

 王經理頗是認同林百畝這觀點。

 待到年下,王經理還請林鵲幫著問林百畝的意思,他相中元寶了,家里有個閨,比元寶大一歲,想問問林百畝的意思。

 王經理也是十里八鄉有名的能人,年時到城里給店里做學徒,學徒期滿后自己跑生意,現在的主家挖去做大掌柜,早把一家子都帶城里過日子了。

 林鵲是覺著,這門親事不錯。

 林百畝盤算著,王經理家只有一一子,這以后肯定陪送不

 林百畝心里有些愿意,不過,想到兒子那古怪脾氣,林百畝很過意不去的跟林鵲說,“大哥您親自保,這肯定錯不了。哎,我是發愁我家那孽障,你不知道,元寶有個古怪脾氣。”把元寶說了,不娶小腳的事跟林鵲講了。

 林鵲倒是笑了,“城里的確早不裹小腳了。這事兒也得看緣分,世道越發與以前不同。就是以前,說親最好也問問孩子的意思,要真是合不來,以后日子也不好過。我如實同王兄弟說,,不以后還是朋友。”

 林百畝連聲道,“就是這意思,大哥,一切就都托給你了。”

 “放心。咱們元寶一看就是有福的孩子。”

 林鵲家人丁亦不大興旺,如今膝下僅林申一子,林申獨林行一子。元寶跟林行一起讀書,倆孩子玩兒的也好,又是同族,林鵲也是愿意為元寶持的。

 林鵲把這事跟王經理一提,王經理哈哈大笑,“一看元寶這思想就新派,與時俱進。”他家閨正是沒纏過腳的,俗稱天足。

 既如此,這也就沒什麼可挑的了。

 林鵲把話傳給林百畝,林百畝當時就把事應了下來。

 待元寶得知此事,不急道,“那也得看看長什麼樣啊?要是個丑八怪,敢不是你們娶媳婦!”林百畝罵他,“當初你就說不娶小腳的,可沒說旁的!”

 擔心元寶生事,又說,“王經理你也見過,那是一等一的俊秀人,閨都隨當爹的,王家閨肯定是一等一的人!”

 然后,林百畝道,“以后見了要岳父,知道不!”

 元寶不樂意的撅撅,好在想到經常一西裝的王經理,琢磨著王家姑娘既然沒有纏足,可知家里不是那等古板守舊的人家。

 王家住城里,他也沒地兒退婚,只得罷了。

 元寶年紀還小,馬上要過年放假可以隨便玩兒了,他轉眼也就把這親事拋到了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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