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聲逸哥,把後面那個兒字去掉啊……”
將兔子架在了火坑上面之後,方逸坐在了師父的那張搖椅上,聳了下鼻子,愜意的說道:“要是的好聽,我就把那珍釀的猴兒酒拿出來給你嚐嚐,要是不真意切,我可就自己用了啊……”
“猴兒酒?方逸,你竟然還藏有猴兒酒?”
聽到方逸的這番話,胖子卻是直接站起了子,那龐大的軀衝著方逸就撲了過去,一臉悲憤的喊道:“三年前你就告訴我那酒沒了,敢是你小子給藏起來了啊?”
“嘿,來的是吧?從小到大你哪次打贏我了?”
別看胖子的重足足有兩百斤,但是在方逸面前,仍然是不夠看的,也沒見方逸如何作,甚至連都沒站起來,就將胖子的一隻手別到了背後,疼的胖子連聲呼痛起來。
“逸哥,我……我錯了還不行嗎?”
深知方逸脾氣的胖子,很努力的將他那張胖臉笑了花狀,開口說道:“以後你就是我哥,你說往東我絕不往西,你說攆狗我絕不追,這總行了吧?”
“這還差不多……”方逸鬆開了手,說道:“那猴兒酒是我這幾年自己釀的,以前的酒早就沒了,你小子再敢冤枉我,就這酒你也甭想喝了……”
說到猴兒酒,這卻是方逸和胖子還有他師父之間的一個。
在方逸七八歲的時候,周邊的城市對於方山的開發還於原始階段,在道觀的不遠生長著一個猴羣,大約有五六十隻猴子的樣子,方逸幾乎從小就是看著這些猴子長大的,是以猴羣對他的警惕也十分的低。
方逸的師父害怕猴羣傷害到方逸,極讓方逸去和猴羣接,可是七八歲的孩子一般都很頑劣,老道士一個沒看住,方逸就的溜到了猴羣所在的地方,和那些猴子嬉戲起來。
老道士雖然知道了這件事,但是見到猴羣並沒有傷害方逸,也就不去過問了。
可是有一天方逸去找猴子玩耍,卻是深夜未歸,擔心不已的老道士強行闖並驅散了猴羣之後,發現那會才**歲的方逸,暈倒在了一棵大樹之下,而且居然滿酒氣。
老道士是清同治年間生人,已然是百歲開外的高齡,在這世上幾乎就沒有他沒見過的事,稍一思索就明白了過來,敢這個猴羣竟然釀造有猴兒酒。
所謂猴兒酒,指的是山中諸猴採百果於樹之中,開始的時候是爲了貯藏越冬糧食,但若當季不缺越冬糧食,猴兒們便會忘記曾儲藏過一百果,然後這一百果便逐漸發酵,而後釀一百果酒。
猴兒酒形的條件非常苛刻,猴子選擇的空樹用來存放百果,那必是能足夠保證百果越冬不爛的樹木,有幾棵?還要空心,還要封,所以猴兒酒本就是可遇而不可及的東西。
此類野釀,實屬機緣巧合,真正的猴兒酒價值千金不換,老道士一生走南闖北,也就只是在峨眉山上品嚐過真正的猴兒酒,卻是沒想到竟然在方山上遇到了。
在拎著方逸回返道觀的時候,老道士的手中也多了一壺猴兒酒,他明白涸澤而漁的道理,所以只是取了一葫蘆酒,然後就將樹給掩蓋住了。
猴兒酒的度數不是很高,加上又是果酒,是以方逸和胖子時不時的就會去上一些喝,老道士也是睜隻眼閉隻眼,因爲後來就連他喝的猴兒酒,也都是方逸取回來的。
只是好景不長,隨著山下城市的變革,方山這一片淨土也到了影響,原本棲居在這裡的猴羣,在五年之間就沒了影蹤,連帶著那猴兒酒也是沒有了,剩下的最後一點兒,也都被方逸的師父那老道士臨死前倒進了肚子裡。
不過在師父去世的這幾年裡,方逸閒來無事,將那猴羣棄的樹又給利用了起來,每到果樹的時候,就會往裡面扔上一些,這誤打誤撞之下,居然還真被他釀製出了口味差不多的猴兒酒。
“嘿,自己釀的也行,逸哥,您坐著歇會,我先把這兔子給烤出來……”聽到有猴兒酒,胖子頓時是一臉諂的笑容,就差沒幫方逸去翹捶背了,屁顛屁顛的跑去屋裡,出來的時候手裡已然是拿著油鹽醬醋了。
胖子從小就吃,雖然小時候各家都沒有什麼錢,但那會方山上的野多啊,方逸負責下套抓,胖子就負責烤制,每次兩人都吃的滿口流油。
不多一會,那隻足有四五斤重的兔子就被烤了,一香味充斥在整個後院之中,撕下了最的一條後,胖子將其遞到了方逸的面前,一臉諂笑的說道:“您嚐嚐合不合口?要是合口的話,就把那猴兒酒給拿出來吧……”
“等著,我去拿……”
方逸也不嫌燙,撕下了一條兔塞進了裡,跳起走進了房間,出來的時候,左手已然是拎著一個比掌略大一點的葫蘆,那酒香味過蓋子已經是飄散了出來。
“真是猴兒酒的味道……”胖子臉上出了驚喜的神,一把將酒葫蘆搶了過來,拔開葫蘆蓋對著就喝了一口,那雙原本就不大的眼睛,頓時就瞇了起來。
“好酒,好酒啊……”
胖子咂吧了下,意猶未盡的還要再喝的時候,卻是被方逸給搶過了酒葫蘆,沒好氣的說道:“我三年就釀製出了這麼一點,今兒每人三口,誰都別想多喝……”
釀酒必須要發酵,之前的猴羣釀製的猴兒酒,不知道是經過多年的發酵,才留下那麼一點底,而方逸卻是重新釀製的,就這麼一葫蘆酒,也不知道耗費了他多力,自然捨不得讓胖子多喝。
“三口就三口……”
胖子撕下半隻兔子咬了一口,又將手向方逸了過去,含糊不清的說道:“胖爺我走南闖北也喝過不好酒,那什麼茅臺五糧比這猴兒酒,不知道差了多倍……”
“茅臺?”方逸聞言說道:“你喝過茅臺酒?師父說那可是一等一的好酒,那是什麼味道啊?等我下山之後也要嚐嚐……”
跟著個酒鬼師父,方逸本事學的好壞且不說,但這酒量卻是練了出來,平日裡他喝的都是老道自釀的糧食酒,度數說都是五十度以上的,更是曾經聽師父數遍天下好酒,這茅臺就是排在第一位的。
“我……我聞過,沒喝過……”
聽到方逸問自己茅臺的味道,胖子的那張胖臉難得的紅了起來,他這半年去到滬上打工,乾的是保安的工作,一個月也就是千兒八百塊錢,哪裡喝得起茅臺啊。
不過胖子的確聞過茅臺的味道,而且還是最近的事,就在三天之前,胖子獻殷勤幫著他工作的那個小區的一個業主拎東西,卻沒想一不小心將那業主的兩瓶茅臺給打掉在了地上,雖然聞到了酒味,但工作卻是也因此丟掉了。
“切,原來你小子是在吹牛啊……”
方逸對自己這個穿著開一起長大的發小很瞭解,一見到胖子臉上的神就明白了過來,敢他就沒喝過茅臺,至於五糧什麼的,估計胖子也只是聞過味道而已。
“不就是茅臺嗎,有什麼了不起的,等胖爺我以後有錢了,一次買買兩瓶,喝一瓶倒一瓶……”胖子臉上出了憤然的神,顯然對於因爲打翻兩瓶酒被辭退的事很是耿耿於懷。
“說的對,以後咱們哥兒倆天天喝茅臺,嗯,這兔子也要天天吃……”
俗話說半大小子吃窮老子,一隻兔子對於胖子和方逸來說,也就僅僅夠塞個牙的,幾分鐘的功夫兩人手上就只剩下了幾找不到一屑的骨頭,要不是胖子還帶了五六個饅頭,兩人怕是連肚子都填不飽。
“方逸,外面不是那麼好混的,胖爺我都混了好幾年了,到現在也只能四塊錢一包的煙……”
眼睛不捨的從方逸手上的酒葫蘆轉移到了一邊,胖子從口袋裡掏出一包紅梅煙,手法練的塞到裡打著了火之後,躺到了方逸的搖椅上,的上了一口。
“喝酒就算了,你小子怎麼還學會菸了?”方逸沒好氣的拍了胖子一記,他喜歡酒但卻是從來不菸,而且方逸記得,胖子之前好像是不菸的。
“心裡苦悶,就了……”
胖子嘆了口氣,說道:“方逸,像我這樣的人,除了當過兵這個履歷之外,再也沒有別的長,去到大城市只能幹個保安,你知不知道,別人都喊我們保安仔,沒有人能瞧得起我們的……”
說起來胖子也是個奇葩,他十五歲的時候,就被在村裡當支書的老子託關係走後門送到了部隊裡,原本指他能在部隊提個幹宗耀祖,但是沒想,胖子居然在部隊幹起了炊事員。
雖然說革命工作不分貴賤,但是架不住胖子吃啊,而且在部隊中的這三年,胖子還將自己從小吃的糧食全都給補了回來,於是那材就由微胖變了巨胖,三年間足足長了五六十斤的。
炊事兵不看材,胖子其實原本是有機會轉爲志願兵的,不過在他將新調來的團政委家的老母給燉了湯喝之後,這個願也徹底爲了泡影,只能悻悻的退伍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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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潛伏,一朝歸來,他依然是王者,曾經失去的,統統都要拿回來,在世人眼中,他是戰神,但在心愛的人眼裡,他隻是個普通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