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于琛一手支著額頭,淺淺地瞥了一眼,沒搭理胡說八道的話,只問:“保研的名額爭取到了嗎?”
阮初抓起酒瓶往他的酒杯里倒滿:“你喝了酒我告訴你。”
盛于琛推開的,拿起酒杯喝了一口,阮初目炯炯地看著他,他頓了頓,把整杯酒喝完。
阮初才說:“嗯,最近在跟導師商量學校。”
“導師有什麼建議?”
又給他倒了一杯酒:“你喝了酒我告訴你。”
盛于琛微微蹙眉,考慮到今天生日,就沒拂的意思,還是喝了。
阮初言語有些含糊其辭:“沒什麼建議,希我往耶魯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考慮。”
阮初的專業績一直很好,當初會來榕城大學讀書,就是因為榕大是國際建筑專業里排名頗高的學校,且有保研到世界一流建筑學院的名額,可以說,從一開始就是沖著榕大的保研名額來的。
盛于琛點點頭:“你自己的想法呢?”
阮初眼睛閃了閃,默不作聲地往盛于琛的酒杯倒酒,盛于琛這次就直接喝了,但還是沒有回答,支支吾吾了一陣后,才吐出幾個字:“我想保本校。”
盛于琛眉心一下擰在了一起:“為什麼?”
阮初狠狠鼓了一口氣,才敢把心里話說出來:“不管是耶魯大學還是哥倫比亞大學,都在國外,離你好遠。”
說什麼??
盛于琛的臉幾乎當下就變了,阮初立即丟下酒瓶跑到他對面,雙手著耳垂,慫噠噠地說:“你你你你別罵我,我害怕。”
“你也知道你做的決定會挨罵?阮初,你真當自己是三歲小孩?這種事也是可以任的?”
盛于琛神煞冷,嗓音更是清冽,像北極冰原上呼嘯而過的風:
“如果你本沒有這個能力,你想保本校我絕無二話,但你明明可以有更好的選擇——甚至是最好的選擇!偏偏自甘墮.落任妄為,你做這樣的決定,別說是導師和你父母,你連你自己都對不起!”
阮初著頭皮辯解:“怎麼是自甘墮.落?榕城大學也好的。”
盛于琛冷眼一掃,馬上又住耳垂,慫一團。
盛于琛哪會不知道的心思?要不然怎麼會說是熊孩子?但凡是一個的大人,都不會做為了而放棄自己的大好前途的事!
盛于琛一點都不委婉:“就算你留在榕城,我也不可能會喜歡上你,你給我收起那些七八糟的心思,看中你的人是我母親,我絕對不會娶你。”
阮初真有些被傷到了:“我哪里不好啊?”
盛于琛冷笑:“一個連自己的人生都可以辜負的人,你說哪里好?”
阮初頓了頓,忽然反問:“那我考了哥倫比亞大學,你就娶我嗎?”
盛于琛兩個字:“做夢。”
“……”阮初氣鼓鼓地在椅子上坐下,“你既然不喜歡我,那你管我那麼多干什麼?”
“不想讓我管也可以,你現在就搬出去我家,回你的烏克蘭!”
“……”
好吧你贏了。
論無,十個阮初都不是一個盛于琛的對手,服了:“我重新考慮還不行嘛。”
大概是因為這場不愉快的對話,接下來兩人都沒怎麼流,也沒怎麼吃東西,都是一個勁兒喝酒,盛于琛看著皺眉,奪走的酒瓶:“今晚已經喝了不了,不準再喝了,回去睡覺。”
阮初搶回酒瓶,先給他滿上,再給自己倒了小半杯:“反正你是總裁,不怕上班遲到,酒開都開了,喝完嘛。”
于是一瓶白酒就被兩人喝完,盛于琛酒量其實一般,喝了三分之二瓶后,人就完全醉了。
阮初還有點意識,只是走起路來也覺是在飄,喊來傭人幫忙把盛于琛扶回房間,把人放在床上后,就趕走傭人:“剩下的我自己來,你們都去休息吧。”
傭人都離開后,阮初關上房門,搖搖晃晃地走回床邊,醉眼朦朧地看著男人,又問出了一直想不通的問題:“你說,你為什麼不喜歡我啊?”
古人說‘酒壯慫人膽’,更不要說阮初還不是慫人,喝了酒后的簡直就是一匹韁的野馬,拉都拉不住。
爬到盛于琛的上,掐著他的臉質問道:“那個南風有什麼好,都嫁人生子了,你怎麼還對念念不忘?我哪里不比好?”
“我跟比過了,我的材比好呢!”
“最重要的是,我只屬于你啊,于琛,你喜歡我唄。”
阮初倒在他的上,臉頰著他的心口能聽到他的心跳,低喃著:“你喜歡我吧,我很喜歡你的……”
盛于琛忽然‘嗯’了一下,阮初只覺背脊被電過了一遍似的,立即仰起頭去看他。
然而盛于琛卻依舊雙目閉,剛才那一聲好像只是他無意識的哼聲。
阮初不甘心地看著他,想等到他再‘嗯’一聲,然而十幾二十分鐘過去,除了呼吸聲外,盛于琛沒有發出任何聲音。
阮初放棄了,同時也打開了新世界大門,發現盛于琛睡著的樣子要比平時溫和很多,睫溫順地在眼瞼上,薄微啟,好似沒有任何殺傷力。
阮初鬼使神差地就靠了過去,在自己完全沒有意識到的時候,吻上了他的。
這是第二次親他。
生至極,胡吸允他的,小心翼翼又蠢蠢,偶爾深卻也只敢試探,像了大人的錢的孩子,一就跑。
這樣隔靴搔的擾,讓醉酒中的盛于琛都覺得難耐,他全然是無意識的,只遵從的本能,忽然抬起手扣住阮初的后頸。
阮初被嚇了一跳,下意識想跑,然而他抓著,都不了。
盛于琛反客為主,兇狠霸道地席卷的領地。
阮初本來是有一點意識的,但那點意識在這個吻里也徹底灰飛煙滅。
再加上酒勁兒上來,兩人完全失控,從開始到經過,一切都順理章。
……
室的溫度漸漸攀高,一切熱和火辣在年輕的生命面前,都是最好的高歌。
一步步進展到最關鍵的時刻,阮初忽然擋住盛于琛的作,連聲喊:“等會等會,我、我肚子疼,好疼。”
更重要的是覺得這種疼很悉,好像以前驗過。
仔細覺了一下,越覺越不對,同時還覺下有一熱流涌出……
阮初驀然清醒過來,整張臉都變了——總算知道這肚子疼是什麼原因了!!
推開盛于琛,飛快跑進洗手間,一看果然是大姨媽造訪……說真的,當時連撞頭的心都有了:“我就說怎麼覺……”覺那麼,還以為是傳說中的‘有反應’,原來是這玩意……
又又惱的阮初隨手套上一件盛于琛的服,跑回自己的房間理這個突發況,直到用上了WSJ后,才算有了點兒安全。
到了這時候,完全酒醒了,同時還回想起剛才和盛于琛在做什麼,臉上唰的一下,一陣陣的發燙。
……天地良心,雖然很想嫁給盛于琛,但真的暫時沒有想把他這樣的想法啊……
悄咪.咪回到盛于琛的房間,他還睡著沒醒,但上的服都被了,床單被褥也是一片凌,他們其實還沒有做,但是這個場面看著特別像大戰了三百回合。
阮初一張小臉都糾結到了一塊:“OMG,我把你弄這樣,你醒了還不殺了我……”
天不怕地不怕,唯獨怕盛于琛發火,可偏偏一時半會想不出善后的辦法,琢磨到最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連夜溜回學校。
于是,等到第二天早上,盛于琛醒來,迎接他的只有這一室狼藉。
他坐在床上,臉上很難得地出現了錯愕和茫然。
這是怎麼回事……??
他努力回想昨天晚上,他記得自己和阮初在慶祝生日,喝了很多酒,然后呢……然后他好像還跟誰接吻了……還把誰的服了……還親了了……
越想,盛于琛的臉越難看,他脖子僵地扭頭,看到地上散落在阮初的——毫無疑問,昨晚跟他接吻,被他親了了的人,就是。
再往后的事他想不起來,但是殘留在腦海里的幾個畫面,都昭示著他昨晚確實和阮初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他的目往床單上一掃,還看到幾點跡……
忍了一個早上,他終是忍不住低聲輕罵:“混賬!”
*
*
*
“1043號犯人,刑滿釋放——”
初夏的烈得刺眼,剛從涼走到毫無遮擋的院子里,蕭晨本能地瞇起眼睛。
十二年了。
從他獄到釋放,已經過去十二年零三天。
他原先被判了無期徒刑,后來厲南衍幫他請了律師上訴,再加上他在獄中表現好,還幫刑警破獲了幾個大案,無期就改判二十年,又改十八年、十五年七個月、十三年零十八天、十二年零三天……
到今天,終于刑滿釋放。
老獄警送他到門口,半是警告半是玩笑道:“出去了就好好做人,不要再犯事兒啊,平時沒事可以來找我們喝茶,但可千萬不要再進號子。”
蕭晨微微一笑,比之當年,他的笑里多了幾分與世無爭的恬淡,輕聲說:“不會了。”
老獄警將背包還給他,拍拍他的肩膀:“行了去吧,應該有人來接你。”
蕭晨只是笑,沒有說什麼,慢慢走出了監獄的大門。
銹鐵的厚重大門在被他背后關閉,他看看周圍,這里是遠郊,荒無人煙,眼都是蔥綠到樹和草。
哪有人來接他?
他低頭笑笑,憑著不太清晰的記憶朝著某個方向走去。
他的心境很平和,十二年的牢獄之苦早就磨平了他所有尖銳和菱角,他像一塊玄鐵泡進硫磺水里,被洗滌去了所有戾氣和殺氣。
走了一個下午,他終于走到近郊那棟木屋——幾十年前陸恒止為他母親搭建的那棟木屋。(291)
木屋在陸老先生去世后就沒有人再打理過,已經很荒廢殘破,只有院子里那棵枇杷樹還生機,樹下蕭月的墳墓上也長了很多雜草,蕭晨走了過去,跪在墓前,小心地除去墳上的雜草野花。
“不是說下午三點才釋放嗎?怎麼我到的時候你已經走了?還好我猜到你會來這里,要不然回都不知道去哪里找你。”后忽然傳來一個男聲,嗓音像冰泉水似的清冽,夾帶一點笑意。
蕭晨頓了頓,轉頭一看——果然是他——厲南衍。
厲南衍邊噙著點笑看他,蕭晨上穿的還是當年獄時的服,清瘦了很多,只是他的基因里有蕭家人的優勢,年近半百,面上卻沒有年紀那麼滄桑。
男人之間的義總是比較坦和灑,一個擁抱就足夠表達所有。
厲南衍帶了來兩瓶啤酒,兩人就坐在木屋的門檻上喝。
蕭晨看了他一眼問:“不是說再也不會回榕城嗎?”
厲南衍笑了一下:“人之托,忠人之事,破個例。”
“什麼事?”
厲南衍將一個手提袋放到他面前,喝了一口啤酒,道:“帶子里是一套新服,還有一張機票。”
蕭晨拿起機票,看到了目的地,目閃了閃。
“還在等你,去找吧。”
江南那邊有個傻子,一直都在等他回去呢。
……
長江之南是江南,江南之東是蘇州,蘇州不管是園林山水還是歷史人文都自一派,走在大街上,耳的吳語糯婉轉,聽得像朝落進太湖的潺潺水聲。
蘇州有一個小村,全村都是靠長江捕魚而活,也有小漁鄉之稱,白天男人們出海捕魚,人們就在家門口織網,村里村外都是安詳而靜謐。
蕭晨時隔十二年再走上這片土地,原本平和的心突然間洶涌湍急,他嚨滾了兩下,憑著記憶找到了當年那條小巷子。
很巧的,他要找的那個傻子就坐在門口織網。
織了那麼多年的網,還是不會穿線,就看一手拿著魚骨做的針,將針孔對著太,瞇著眼睛眼睛,看起來有模有樣的,可老半天過去,還是沒穿過。
傻子生氣了,將魚骨針丟在地上,癟著委屈得像個被搶走糖果的孩子。
傻子是真傻子,父親在一次出海捕魚意外喪生,母親帶走了家里所有值錢的東西逃離了漁村,那時候才十歲,只能跟著年邁的外婆,十三歲那年外婆也去世了,孤苦伶仃的傻子就吃百家飯長大。
他認識,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
那時蕭晨遇到仇家追殺,誤打誤撞進了漁村,在廢棄的破房子里躲三天三夜,沒吃沒喝,得不行,恰好傻子路過,他就搶了傻子的包子,傻子就在他面前哭了花貓……然后他們的緣分就莫名其妙的開始了。
回想起往事,蕭晨低眉一笑,走過去撿起那針:“不是教過你嗎?穿線要冷靜,要耐心。”
傻子一直記著他的聲音,聽到這悉的語氣,愣愣地抬起頭,不偏不倚對上男人溫和的眉眼。
他的眼角有幾道歲月留下的褶皺,每一條都寫著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我回來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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