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寧打開車上電臺。
“……繼在音樂節,一曲《youngforyou》為人知后,這支搖滾樂隊在一夜之間覺醒了,找到了自己定位,在破音跑掉上一去不復返,在昨天又發布了《追夢赤子心》和《至死不渝》兩首單曲,其中《追夢赤子心》堪稱勵志神曲,尤其主唱撕心裂肺的怒吼,雖破音走調,我亦不妥協直到變老,很久沒有聽到過這麼淋漓盡致的勵志歌曲了,這首歌也被網友戲稱為全是敢,沒有技巧……”
“同樣,《追夢赤子心》的作詞和作曲都是佚名,讓網絡上再次掀起一種‘究竟誰是佚名大神’的浪。不同于以往,現在對于佚名大神份的猜測,有了新的答案,那就是大魔王本人。至于原因,就來自于《至死不渝》。”
“相對于《追夢赤子心》的沒有技巧,這首《至死不渝》就全是技巧了,華麗的旋律和頹廢的歌詞,將華麗頹廢的風格發揚到了極致,同時又借助于悅耳的編曲為流行做了一次取舍,讓這首音樂不至于特立獨行到小眾,而這首同樣沿襲了《追夢赤子心》撕心裂肺怒吼的作品,它的作詞和作曲竟然是李漁!對!沒錯,就是我們的大魔王!”
“許多人在聽到《送別》的時候,都說大魔王回來了,都在等大魔王的下一首單曲。然而,等大魔王真正回來的時候,很多人都嚇壞了。經年不見,大魔王終究是大魔王,就是玩,從民謠到抒,現在又玩到了搖滾。奈何這首歌實在不是安遠樂隊主唱破音和跑掉就能駕馭的,我們只能期大魔王親自上陣了。好了,現在就讓我們來欣賞一下這首十分獨特的《至死不渝》吧。”
江扭頭看李清寧,“至死不渝?”
李清寧挑下眉,這是學習的果,從江那兒聽到許多英倫搖滾的音樂,心來寫了這麼華麗頹廢而略顯暗的一首,在歌聲中至死不渝的有些變態,就像華麗的旗袍上爬滿虱子那樣。
“這歌我可唱不了。”李清寧說。
就是聽多了寫著玩兒的。
電臺上開始放了。
江聽了幾句就愣住了,這風格有點兒耳,就是,就是山羊皮樂隊的那種華麗頹廢的風格,他前世倒是迷過這只樂隊一段時間,可他們的歌兒肯定不是江能記住的。
他驚奇地問李清寧,“我做夢還會唱這種風格的歌?”
李清寧點頭。
江都服氣自個兒,這腦子里究竟還藏著多東西。
李清寧顯然從他這兒聽了不山羊皮的作品,借鑒和學習不,這首《至死不渝》中很有山羊皮的痕跡,尤其高部分,同《BeautifulOnes》有同樣的韻味,是李清寧聽多以后一時手的玩鬧之作,當然,gala也是模仿山羊皮的,所以李清寧把兩首歌放在一起發倒也不算錯,就是有點兒爸爸和兒子的覺。
難怪會有人說佚名是大魔王。
至于歌詞——
江警覺的看著李清寧,“至死不渝是這個至死法啊。”
就跟母螳螂要把公螳螂吃了一樣。
江想了想,覺得也不是不行,但他覺得,應該由他來決定吃什麼。
“滾!”
李清寧不客氣。
電臺中音樂依舊在繼續,華麗的編劇和頹廢的旋律,的確很有意味,喜歡的人應該很喜歡,不喜歡的人應該無,至江是喜歡的。
江所想不錯。
關于《至死不渝》這首歌,至在李清寧的群中,一半是無的,而余下一半中的一半,單純因為這首歌是偶像寫的,所以屋及烏。余下的四份之一才是喜歡的。
這倒也正常。
這首歌風格跟李清寧以往的歌大相徑庭,原來的不喜歡是肯定的。
聽歌說到底是個口味的問題。
只要口味不重復,不炒冷飯,很人不會覺得這是一個問題。
何況這首歌不是李清寧唱的,而是寫給樂隊的。
他們倒是把佚名和李漁放在一起比較了。
在一些樂評人看來,李漁的《至死不渝》好過佚名的《追夢赤子心》,無論是旋律的華麗頹廢風,還是編曲的取舍,都有很大的突破,是在探索華語的邊界,向國際流行靠攏,而且《至死不渝》這首歌的確有這樣的潛力。
這首歌還吸引來許多喜歡英倫搖滾風的樂迷,紛紛驚詫于這首歌的風格。在這首歌下面,可以無,但凡有過路的發表差評,就會得到這些樂迷的教育。
不過,對大魔王,或者更大眾的普通人而言,《追夢赤子心》的無論歌詞還是旋律,尤其在副歌響起的那一刻,那一句撕心裂肺的破音,真的讓人心澎湃,起皮疙瘩,而歌曲傳遞出來的“向前跑,迎著冷眼和嘲笑”,“不妥協直到變老”很人心。
“佚名大神再次封神!”
“這就封神了?”
“確實過了。不過,佚名一曲《送別》早封神了。”
“樓上,李漁說過此佚名非彼佚名了。”
“佚名現在只給安遠他們寫歌了嗎,什麼的時候再跟大魔王合作啊?”
“或許大魔王就是佚名呢(狗頭)。”
這話是依據呢,就有音樂人譜,發現《youngforyou》、《追夢赤子心》和《至死不渝》有許多相似之,而《至死不渝》更是集大者。
現在這兩首歌的銷量都不錯。
有不鯉魚,因為《至死不渝》是大魔王寫的,嘗試著聽了幾遍,然后慢慢地發現了它的不錯,從這一點來說,明星對音樂的流行是能夠起到一定引導作用的。
當然,李清寧早過了在意這些看法的時候了。
現在只在意江的看法。
待電臺放完后,李清寧問江:“怎麼樣?”
“還行。”
江覺得這首歌不適合安遠,了哪種頹廢和妖嬈的覺。
李清寧同意。
可也沒辦法,公司就一個藝人,安遠他們兼職玩兒的,還能怎麼辦,湊合著唱唄。
回到家以后,李清寧在停車場停下車。
江剛要上電梯,李清寧把他住,讓他站在車邊,要給他拍一張照片。
江疑,“為什麼?”
“當手機屏保。”
江沒有在意,就靠在車邊,順手還把王剛送的五錢棒棒糖塞里了。他喜歡甜食的,尤其在想東西的時候,就覺能量上了腦,思想都有力量了。
其實相對于糖,江更中意的是可樂。
一口可樂,一行字,賊上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