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子,咋回事兒?」
聽到李毅的話,東子急忙說道:「毅哥,其實也沒什麼...」
「說實話!」李毅道。
「聽說毅哥你要帶著村裏人一起采山貨掙錢了,我們擔心你不帶我們了!」東子如實說道。
李毅還以為啥事兒,原來是這個。
「瞎想什麼呢,我啥時候說過不帶你們了?」
「毅哥,你的意思是說以後還要帶著我們一起掙錢?」石頭一臉興的說道。
李毅點了點頭說道:「這事兒我之前就想好了,開學之前你們還是和原來一樣,每天一起上山去采蘑菇。」
「但是,等到九月份開學了之後,都給我回學校去,聽明白了嗎?」
年齡小一點的孩子倒沒什麼,但是東子和石頭等人卻懵了。
他們都十六七歲了,早就輟學好幾年了,學校肯定是回不去了。
「毅哥,我們也要回學校嗎?」東子一臉鬱悶的問道。
「回學校你們能學的進去嗎?」李毅反問道。
「哪能學的進去,我們幾個兒就不是讀書的料!」東子道。
李毅想了想說道:「既然學不進去,那就不去了,九月份之前你們還是和現在一樣,帶著這些小的進山采蘑菇。」
「那九月份之後呢?」
「之後你們就去我家幫忙,以後跟著我干,我給你們開工錢!」李毅道。
「行!」
隨後李毅又看了看眼前的這些孩子,而後說道:「另外,從明天開始,村裏肯定有不人要上山采蘑菇,你們以後採的量肯定不會像現在這麼多!」
「所以明天也和大人們一樣,蘑菇拉回去以後稱重算錢,每斤兩錢。」
這時強子當即問道:「我們要分開算嗎?」
「不,還是要一起算,分開的話你們難免要分開採,我不放心!」李毅道。
「行!」
「還有什麼要問的嗎?」李毅再次問道。
「那我們呢,我們也要按重量算嗎?」鍾娜忍不住開口問道。
「嗯!以後都一樣,每斤兩錢,但是你們每人最多只能采20斤,多了我吃不下!」李毅道。
「行!」
.......
回到家已經快要八點了,李毅將車卸下來之後,便將大紅騾子拴好。
填上青草之後,李毅才走進屋!
屋裏母親已經做好了晚飯,等他回來后便招呼大家吃飯!
簡單的吃過晚飯之後,大姐夫突然說在這裏已經待了十來天了,所以想著準備上班了。
對此李毅倒是沒有反對,不過他的想法是大姐可以先去廠子裏報到。
至於上班的事兒吧,可以先緩緩,等孩子生下來也不遲!
大姐夫也沒啥意見,只是有些擔心糖廠那邊不同意。
李毅讓他放心,畢竟有梁廠長在,這事兒好辦!
說完大姐家的事兒之後,李毅又和二姐夫聊了聊,打算讓他明天就回他們村兒,然後著手收購蘑菇的事兒。
為此,李毅除了給自己留了一千塊錢應急的資金外,其餘的3800塊錢全部給了二姐夫,讓他當啟資金。
總而言之,今年這個冬天對於他來說,將會是一個巨大的機遇。
抓住了的話,那將會是幾十萬的收。
有了這幾十萬,那他便等於完了最原始的資本積累,剩下的便是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了。
安頓好二姐夫之後,李毅便帶著三姐來到了堂屋,然後手把手教如何和面。
以後製作涼皮的事,李毅打算給三姐來負責,而他近段時間專心做山貨生意,這個才是大頭。
.......
縣局.刑警隊辦公室!
李毅在忙著安頓家裏人的時候,王安國等人卻正在開會。
偌大的辦公室里煙霧繚繞,在場所有的人都眉頭皺,整個會議室里氣氛凝重。
主位上,縣局的周副局長聲音低沉的說道:「同志們,這次812廠失竊的黃金重達三斤多,價值超過了2萬元,是建國以來我縣境丟失金額最大的一起盜竊案,縣裏的王書記、黃縣長等人都高度重視,要求我們縣局限期破案,你們有什麼破案思路嗎?」m.
話音剛落,就聽王安國抬頭說道:「周局,我們接到報案后立即趕往了案發現場,得出的初步結論是部人員所為!」
「哦,確定嗎?」
「確定!」
接著王安國說道:「我們到了812廠實地了解之後發現,該廠的作為我省重點黃金銀冶鍊單位,對外保等級非常的高。不管是人員通話還是文件往來都不會標明該廠冶鍊的是貴重金屬,在單位部黃金被代稱為100號,白銀則是200號,所以外人並不知道812廠是專門用來冶鍊黃金、白銀的貴重金屬的。」
「此外,812廠出於安全考量,在廠外設立了眾多安全設施。不但改造工廠高牆,還派專人在廠區巡邏,出都需要核實份登記,外人本就不可能混進去實施盜竊。」
「相比而言,廠區部管理卻非常的鬆懈,幾乎形同虛設,只能靠著大家的自覺來防止盜竊發生。」
「單憑這些還不足以證明盜竊黃金的是部人員,但這可以作為一個破案思路!」周副局長道。
這時,李剛當即說道:「周局,經過我們調查發現,此次被盜的黃金是剛剛失竊的前一天下午才完冶鍊的,準備第二天上午,也就是今天,送往省城,知道這個消息的人並不多,所以盜竊黃金的肯定是部人員!」
「有懷疑對象沒有?」周副局長沉默了一小會後問道。
「有,目前來看,包裝組和看守倉庫的職工最為可疑,因為他們最有機會接到這批黃金!」李剛道。
「那就先從這些職工手調查,我希一周之能將失竊的黃金找回來!」
「是!」
儘管眾人聲音喊的很大,但不管是隊長王安國還是副隊長李剛,其實心裏都沒有底。
今天下午他們就按照這個思路對廠區部分職工進行了詳細的盤問,但是結果卻不盡如人意。
幾乎所有的人都有不在場的證據,且都有人可以出面作證。
案看似簡單,細查卻撲朔迷離。
短短一個星期想要破案,難度非常的大!
但是,事已至此,他們也沒有是好辦法,只能著頭皮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