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喬,聲音怎麼那麼耳,似是在哪裏聽過......
還有這個人的一顰一笑,也著詭異的悉。
但葉可可在腦海里搜索了半天,也想不起究竟在哪裏見過這個喬醫生。
不過看江老爺子對這個喬醫生這麼熱,對示好總歸是沒錯的,於是葉可可主打招呼:「你好,我是葉可可,喬醫生是爺爺的主治醫生吧?」
葉南吱微微頷首,表很淡:「你好。」
葉可可沒認出來,也不想惹麻煩。
要是葉可可知道這個姐姐還活著,還不知道會翻出什麼風浪來。
葉可可見反應冷淡,再接再厲道:「喬醫生,說來也巧,再過幾天我就進第一醫院工作了,到時候咱們就是同事了,還請喬醫生多多指教啊!」
葉南吱仍舊是不冷不熱的態度。
江老爺子問:「對了喬醫生,下午你見到我家那混蛋大孫子沒有?」
「江老先生說的是江總嗎?」
「是啊,我讓他買點營養品去看看你外婆,他沒去?」
葉南吱搖頭:「我沒見到他的人。」
江老爺子狐疑道:「不對啊,他問了我手室的位置啊,他要是不來,才不會費勁的問這問那呢!我還不了解那個混球!」
難道,江北辭真的來過醫院?
而那通莫名其妙的電......
江北澤道:「爺爺,大哥是個大忙人,不可能有空來醫院的!以後您有什麼事兒,儘管吩咐我,我跟大哥不一樣,大哥不願意做的事,您給我,我一準給您安排的妥妥噹噹。」
「呸!指你,江家祖墳能冒青煙!」
「......」
——
楊蘭后恢復的非常好,沒過幾天就出院了。
楊蘭出院當晚,喬觀瀾也來家裏吃飯。
楊蘭住院這幾天,喬觀瀾跟葉南吱班守夜,楊蘭看在眼裏,對喬觀瀾很有好。
吃過晚飯後,楊蘭便推著喬觀瀾和葉南吱出去遛狗:「兩個孩子我看著,你們兩帶著狗出去散散步!」
等喬觀瀾和葉南吱出了門。
葉準道:「太姥姥,你是在撮合干」爹和媽咪嗎?」
楊蘭一邊收拾碗筷,一邊笑著說:「人小鬼大。」
葉準蹙著小眉頭,悶悶不樂的想,媽咪會喜歡干」爹嗎?
要是喜歡的話,早在一起了,還需要太姥姥撮合?
哎,大人的世界真複雜!他也搞不懂!
其實,他本來是想把媽咪介紹給老j的......
莫名就覺得,老j那麼酷,跟媽咪很般配。
不過老j對待一筋,已經弔死在他前妻那棵歪脖樹上了。
哎,沒救了。
——
寒城七月的晚風微燥,綠葉深的蟬鳴聲和蛙聲輕快明亮。
樓下一堆年輕小夫妻在散步。
喬觀瀾跟葉南吱走在其中,毫沒有違和之。
像是......一對兒。
「喬爺打算什麼時候回羅馬?」
這幾天,喬觀瀾留在國照顧楊蘭,已經是耽誤他的時間了。
誰知,喬觀瀾卻說:「不著急,我最近不忙。」
葉南吱打趣道:「這幾天謝謝喬爺照顧我外婆,要不是喬爺跟我班倒,恐怕我現在早就因為缺覺猝死了。」
「南吱,對我你永遠不必說謝謝這兩個客套的字眼。你救過我的命,我做這些都不算什麼。而且,這次我回國,也不僅是因為你外婆要做手,我還有更重要的一件事。」新筆趣閣
喬觀瀾一手抄兜,握了握西口袋裏的絨小盒子。
他回國,是打算跟求婚的。
不遠的黑邁赫車旁,站著一個臉結冰的男人。
大夏天的,一寒氣凜然。
呵,牽著他的狗,跟別的男人散步約會。
像話嗎?
關鍵,葉南吱跟喬觀瀾走在一起的畫面,怎麼那麼扎眼!
江北辭黑眸危險的瞇了瞇,視線落在正東張西的元寶上時,眼底閃過一暗芒。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