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繼續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
張湯家的漂亮食盒每隔五天就會到來一次……
云瑯依舊讓丑庸將食盒裝滿,讓張湯的護衛提走……
這是一個很明顯的征兆,張湯沒有忘記云瑯,也就代表著廷尉衙門沒有忘記云瑯。
廷尉府是帝國的眼睛,也是皇帝的爪牙,他們如同站在高的兀鷲,冷冷的看著諾大的漢帝國。
張湯不斷地用自家的食盒警告云瑯,萬萬不可行差踏錯!
想要獲得別人的信任,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想要融一個族群,更需要耐心與毅力。
李敢掄著大錘,不斷地敲擊在暗紅的鐵條上,每一次敲擊,都會綻出大蓬的火花。
他的力氣真的很大。
旁邊的水桶里浸著十余枝鐵羽箭,每一枝都散發著幽幽的寒。
這種羽箭足足有七八兩重,是專門供五擔弓使用的,只有強大的初速度才能給這樣的一支箭附加恐怖的殺傷力。
這是云瑯建議由李敢來完,這樣沉重的羽箭,李敢還用不了,他準備當做父親的壽禮獻給父親。
雁門關一戰,李廣也出了,只可惜他什麼都沒有撈著,為衛青的后衛,他走過的路是一片路,清理衛青取走頭顱的匈奴尸,是他做過與戰爭唯一有關的事。
皇帝賞賜了衛青,李廣什麼都沒有得到,他麾下的戰士,同樣一無所獲。
李敢希這一袋鐵羽箭能夠給父親一點小小的安。
云瑯很忙,他忙著謄抄《百工譜》,這東西是李廣家的一部藏書,李敢這人不愿意欠別人的,所以,特意跑回家一趟,背來了《百工譜》讓云瑯看。
這時代的書籍,只要是稍微珍貴一點的,都是孤品,云瑯決定謄抄一部留在家里,等自己徹底的安全了,安穩了,再試著把紙張做出來,把這些書籍全部刊印書。
孤品,善本,實在是太容易流失了。
謄抄的過程本就是一個學習的過程,一部書謄抄完畢之后,他對這本書的容也就知道的差不多了。
很好的一本書,這上面記載了很多關于城池營造方面的工藝,剩下的就是馬車制造。
不看不知道,看了之后云瑯才發現,大漢人對于如何營造一座城池知之甚詳。
云樓,箭樓,垛口,藏兵,甕城,城,城郭,守城的安放,布置,守城人員的安排,突擊兵力配置,如何預防敵人有秩序的進攻,上面都有詳細的解說。
至于馬車制造,在這個時代它的制造工藝不亞于后世汽車制造。
大漢馬車的種類復雜、名目繁多,如皇帝乘坐的玉輅,皇太子與諸侯王乘坐的王青蓋車、“金鉦車”。
行獵用的“獵車”、喪葬用的“辒辌車”、載猛或犯人的“檻車”等等。
類型繁多,種類各異。
貴者乘車,賤者徒行,這是大漢人顯示份的一個分界嶺。
所以出門乘車與否彰顯著人們的份與地位。而乘哪種車,有多騎吏和導從車,又表明了乘車者的位大小。
在大漢,不同等級的吏都有相應的“座駕”。
這些車雖然名稱各異,但外形基本相似,有差別的只是構件的質地、車飾的圖案、車蓋的大小和用料、馬的數量等。
另外,除大小貴族和吏本人乘坐的主車外,還規定了導從車和騎吏的數量。如三百擔以上的吏,前有三輛導車,后有兩輛從車;三公以下至二千擔,騎吏四人。
像云瑯這種一千擔的員,在勛貴面前,連乘坐牛車的資格都沒有,只能騎馬!
一部殘缺的《百工譜》整整六十四斤重,上面的字跡太小,很多地方還殘缺不全,云瑯只能依靠自己的理解彌補上殘缺的部分。
看到馬車,云瑯就想了好久,他覺得等云家人口再多一些,開一個馬車鋪子還是不錯的。
以他對舒適的理解程度,估計會讓云家的馬車鋪子在最短的時間里興旺起來。
過紗窗,褚狼他們還在院子里大呼小的游戲,丑庸就站在邊上不斷地為褚狼好,且笑的非常專注。
這可能就是!
云瑯搖頭一笑,這東西已經跟他沒有什麼關系了,以前就覺得跟后世的姑娘們有隔閡,現在,隔閡不但沒有減,反而又多了足足兩千多年。
等云瑯謄抄好《百工譜》之后,已經是三天之后了。
李敢看了云瑯謄抄的《百工譜》,立刻就把自家的那一部拿去丟鐵匠爐子里,自己又按照云瑯謄抄的《百工譜》重新謄抄了一遍,這家伙不眠不休的用了一天一夜。
云家的早餐是小餛飩,云瑯吃了一碗,李敢已經吃了一盆,油煎的蛋也吃了一摞子。
吃完之后才看著云瑯的飯碗道:“我剛才吃的也是這東西?”
云瑯嘆口氣點點頭,就讓丑庸再給他裝一盆。
這一回李敢先是撈出一個餛飩仔細看了一遍,然后才慢慢的吃了下去。
“你家的飯食確實好吃,霍去病沒撒謊。”
“你跟霍去病是好友?”
“算不上,同袍而已,那家伙眼睛長在腦門上,一般不跟人往,不過,本事不錯,行軍布陣有模有樣,比我們這些人懂得多一些。”
“下回休沐你們一起來,我準備烤一頭小豬。”
“跟他?還是不要了,很無趣。”
“喝醉就有趣了。”
“好,我這就回家,讓管家給你送兩千擔糧食過來,你修訂的《百工譜》值這個價錢。”
云瑯點點頭道:“你再問問同袍,誰家有這樣的書,就給我送來,我可以不要錢幫他修整甲胄跟武!”
李敢點點頭,吃完了餛飩就將竹簡綁在自己的戰馬拖拽的小車里,他踩著左面的馬鐙上了戰馬,然后將兩垂下來,穩定了之后看著云瑯道:“你這人不錯!”
云瑯笑道:“每一個跟我接過的人都這麼說,你如果來的勤一些,你會發現我這人比你想的還要好。”
李敢哈哈一笑,活一下酸的脖子俯下小聲對云瑯道:“能不進軍營,就別進軍營,你這樣的人不該待在軍營里。”
云瑯咧笑道:“霍去病也這麼說。”
李敢拍拍云瑯的肩膀笑道:“下回來給你帶葡萄釀,當然,前提是不會被我耶耶打死。”
說完話,就騎著戰馬出了云家的大門,獨自一人向荒原走去,按照他的速度,他沒可能在天黑之前回到陵邑,估計要在荒原上獨自過一夜,他卻沒有云瑯對于安全的擔心,走的悠哉悠哉的。
這是一個無畏的人。
無畏是一種很好的品質,只是這樣的人一般沒有太好的下場,他們一般會低估困難,會認為,只要自己再努力一些,再加一把勁就能摧毀困難于無形。
他們是軍陣上最好的敢死隊,也是開拓世界最好的沖鋒者,披靳斬棘,絕塵越壑更是不二人選。
然而,一旦開始沖鋒的時候,他們往往就會忘記他們的后背,很多這樣的猛士傷口一般不在前,而在后背。
云瑯用力的搖搖頭,他發現自己現在很容易陷進一種悲傷的緒里,尤其是看到歷史上的人活生生的出現在他面前的時候,就覺得自己的立場在發生變化。
“我不是上帝!”
云瑯輕輕地咕噥一聲,就轉回到了房間,瞅著堆積在桌案上的《百工譜》拍拍。
對躺在桌案旁邊的老虎道:“我們還是繼續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吧!”
老虎抬起頭嗷嗚了一聲,算是同意了云瑯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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