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衛紅悄悄說過,結婚的是壞小姨,以前都不讓他們回姥姥家,這次他衛東要不把壞小姨吃破產他就不姓衛。
“吃席當然得穿新服。”衛孟喜其實一直記著答應他們的東西,現在手里寬裕了當然得買。
別說以后有條件再買,很多東西過了這個年紀就不會喜歡了,再說大人搪塞的“有條件”只是個相對概念,只要他們愿意,任何時候都會“沒條件”,之所以一直沒能實現的,那都是不走心,不在意孩子罷了。
父親以前對衛孟喜雖說不是有求必應,但一旦答應的事,都會努力做到,一塊錢有一塊錢孩子的方式,十塊錢有十塊錢的方式,只要是力所能及的,衛孟喜都不想讓他們失。
一行六人坐著廠里免費的中車,直接殺到金水市百貨商店。這年代的百貨商店是質量最好的地方,雖然售貨員眼睛長頭頂上,但跟外頭剛剛冒頭的,質量良莠不齊的私人小攤比起來,衛孟喜覺著這口氣還是得忍。
至于態度實在太差的,當然不會客氣,是來花錢消費,不是來找氣的。
衛紅花心心念念的小皮鞋,比礦區商店便宜多了,每人一雙,買!
衛東想要的綠軍裝,還帶迷彩繡五角星,附送小皮帶的,買!
寶就比較別致了,居然想要一只茸茸的小熊玩,衛孟喜稍微猶豫一下,看著孩子忐忑不安的眼睛,還是買了。
至于小呦呦,那自然是買,現在的吃飽肚子跟上營養是最重要的,穿著主要以舒服為主。
當然,衛孟喜也不想再委屈自己,買了一條淺綠的半袖連。子領口是心形的,又不低,既能顯出修長潔白的脖頸,還能把腰收得很好,把那腰肢顯得盈盈不足一握。
當然,因為個子高挑,在普通同志上能到膝下的長,在上就只能到膝蓋以上兩寸,出一雙潔的骨均勻的小,別提多漂亮了!
“同志你穿這子可真漂亮,就跟量定做的一樣。”
“就是,我要有這麼高挑的個頭,我也買。”
衛東寶沒覺,反正媽媽穿啥都好看,衛紅花可是秒變星星眼的,“哇哦,我媽媽真漂亮!”
衛孟喜高興,就咬牙忽略價格,買了!
當然,為了配上這麼氣質的子,衛孟喜發現自己還缺一管口紅。上輩子一直活到四十歲那年才開始擁有人生中的第一只口紅,可惜那時候思想觀念還沒完全轉變過來,總覺著涂口紅就是好打扮,就不是好人,白天都不敢涂,只有晚上才能悄悄的對著鏡子涂幾下。
越是不涂越是不會涂,越是不會涂越是容易出丑,有一晚正好自己手底下的會計來找,看見一張“盆大口”,差點沒把人嚇死,沒幾天飯店上下看的眼神都像在看一只老不正經的妖怪……自此,更是不好意思涂了。
衛孟喜看著鏡子里自己致白的臉蛋,大大方方地說:“同志你好,我想買只口紅,但我沒經驗,能不能麻煩你幫我看一下啥樣的適合我?”
既然自己一竅不通,那就相信售貨員吧。
這售貨員是個剛高中畢業的小姑娘,才二十歲不到,面龐雖然稚,但卻畫著致的妝容,眉和畫得最好,襯托得一張普通的小臉也出彩不。
但就是因為太好打扮,總被其他售貨員排,背后當面都沒說的壞話,無非就是“小小年紀不學好”之類的,連帶著很多顧客也不喜歡。
忽然被這麼一個漂亮同志客氣的對待,小姑娘愣了愣,“姐……姐姐你是在跟我說話嗎?”
衛孟喜點點頭,非常誠懇的說:“我覺得你的眉和畫得特別漂亮,你能不能教教我?”
小姑娘立馬高興得差點蹦起來,拿出三只口紅給挑選,還一一說它們的優劣,但因為這年代的化妝品是不能試用的,小姑娘就只能以自己為例子,說哪一只涂上去啥效果。因為喜歡研究這些,經常是自己花錢買去用,再跟顧客說效果的。
甚至什麼樣的搭配什麼樣的服裝,什麼樣的場合穿出去,都有研究。這不就是妥妥的后世的妝博主嗎?只不過是線下的。
喜歡,并且有實踐的勇氣和能力,這就是青春啊。
青春的活力,讓衛孟喜也忍不住心馳神往。最終,選了一管不容易出錯的正紅,還學會了薄涂和深涂,并不笨,只要不怕,多請教這位“妝博主”,一下子就領會了什麼樣的場合適合什麼樣的涂法。
由衷地說:“謝謝你啊小妹妹,不知道怎麼稱呼,下次我要再有需要還找你。”
“我李曉梅,姐姐記得找我啊。”雖然這年頭的國營單位還沒有提一說,但能增加點營業額,自己臉上也好看不是?
李曉梅是高中畢業后家里安排進來上班的,爸爸原本是市百貨公司的采購經理,經常京市海城開會采購,偶爾還能出國呢,是真正得流油的好崗位啊,家里從不缺客人。
可自從三年前爸爸突發腦溢去世后,能把安排進百貨公司就已經是曾經的老相識念舊了,想要在里頭混個風生水起,那得全靠自己。
偏偏李曉梅也有自己的驕傲,不愿阿諛奉承,看不上捧高踩低,每天只沉迷于“打扮”,再加上以前李父的宿敵穿小鞋,在百貨商場的日子并不好過。
衛孟喜認真記下的名字,離開百貨商店,直到坐上中車的一瞬間,這才想起來,一通買買買,剛賺的還沒捂熱乎的八十多塊錢……居然,就這麼悄無聲息的花了。
當然,雖然恨其不爭,但也不能眼睜睜看著兒子出胃病,剛下車就拎著衛東去吃了一碗水餃,親眼看著他吃完,把湯喝完。
礦招待所規模很大,跟外頭普通招待所不一樣,不僅有住宿,還有一個大餐廳,而且廚師手藝不錯。唯一的兒子結婚,李家也舍得下本,包了十幾桌酒席,每一桌都是十個菜,六葷四素,那一個奢侈!
衛東剛才吃了半碗水餃的肚子,又開始咕嚕咕嚕了,流著哈喇子問:“媽那是啥?”
衛孟喜在他指著的手上輕輕拍了一下,“不許指,好好說,那是紅燒大肘子。”足有兩三斤重,燒得又又爛,通紅通紅的,堪稱全桌最的菜。
幾個孩子同時咽口水,這也太香了吧?吃席能吃紅燒大肘子,這得啥人家啊?看來要把壞小姨家吃破產是任重道遠咯。
新人早早來到,正在招待四方來客,謝依然穿著一套非常罕見的紅呢套,黑皮鞋,盤的新娘頭上打著定型,還著幾朵塑料假話,跟前的“新娘”花相得益彰。
以后世的眼看,這打扮非常一般,甚至有點土,但在其他新人都穿解放裝戴綠帽子的1980年,這是當之無愧的洋氣!
顯然,謝依然也很滿意這副打扮,直接過來顯擺,“李干部非說這服配我,要我自個兒花錢我是舍不得的。”
衛孟喜只是笑笑,人家花老公的錢也沒錯。
“聽爸爸說要送我一份新婚禮,姐姐你說會是什麼呢?”
能讓這麼得意的,肯定很值錢,而謝父那樣自詡文化人的狗東西,肯定不會送明晃晃的“銅臭之”,應該是能顯他格的書畫古玩之類的。
古玩不適合長途班車攜帶,所以應該是書畫。
而書畫,衛孟喜這個曾經天天打掃衛生的小保姆,怎麼會不知道是哪一幅呢?
衛孟喜當年是六歲,不是六個月,有些事可記著呢。“謝依然,那你可得提醒他,忙著借花獻佛之前,要先著良心想想東西是不是自己的,不然拍馬屁可是會拍到馬痔瘡的哦。”
謝依然沒想到這麼伶牙俐齒,被懟得說不上話,正好李懷恩過來,不想自己丈夫的目被衛孟喜吸引,立馬先過去挽著他,有說有笑。
衛孟喜一行是在市里逛夠了才往回趕的,來的時候不早不晚,剛坐下一會兒,門口就簇擁著進來四名前戴紅花的老人。
衛孟喜抱著孩子的手一僵,眼睛下意識就落后面那個中年人上。
四十出頭的孟淑嫻,比養尊優的李母還年輕,主要是沒吃過苦。衛父雖然走得早,但活著時候夫妻恩,讓做了七年十指不沾春水的富太太;后來的老謝,雖然急功近利,把“晉升”倆字寫腦門上,但不知是出于真還是為了穩住的目的,對也很寵。
就這樣,四十歲的孟淑嫻,外形風韻猶存,神中還保留著小孩的天真浪漫,誰不得夸命好呢?
衛孟喜心里暗暗嘆口氣,傻也有傻的福分。
在看別人,別人也在看。衛孟喜實在是太漂亮了,往日里不修邊幅就能鶴立群,此時穿上淺綠的收腰連,頭發披散下來,又涂了恰到好的口紅,簡直就是人群里當之無愧的風景線。
孟淑嫻一開始只是覺著這個同志漂亮的,也不知道是依然的啥朋友,或者是李家的啥親戚。同為漂亮人,也忍不住要多看兩眼,可越看吧越覺著有點眼。
衛孟喜把呦呦遞給衛東寶,花用干凈的小手,小心地幫捋了捋子,確保前面后面都沒有一個褶皺。
“媽,謝叔叔。”
老謝也愣了愣,摘下眼鏡了眼睛,“依依?”
以前的“謝依依”雖然也生得漂亮,但跟孟淑嫻這樣的金雀不一樣,膽小,怯懦,無所依仗,家里來客人的時候永遠像只小鵪鶉一樣在角落,但還是一只眼里有活的小鵪鶉,知道給客人端茶倒水,給他提拖鞋,給妹妹拿書包。
本來一開始他也是不愿養這個拖油瓶的,但耐不住妻子苦苦哀求,最關鍵是這個孩真的很懂事很乖巧,幾乎不哭不鬧,還會經常用自己辛勤的勞討好“謝叔叔”。
唯一的忤逆,就是改名那一次。
剛隨母親改嫁過去的時候,謝鼎曾經想給改名“謝依依”,正好跟親生閨相配,可衛孟喜那時候剛喪父不久,很反繼父著急忙慌抹除生父印記的樣子,哭著鬧著不同意,那是在謝家唯一一次大哭大鬧,后來也了繼父不讓繼續念書的原罪之一。
衛孟喜笑了笑,周圍賓客只覺眼前一亮,人笑起來比不笑那是好看一萬倍啊。“看謝叔叔記,我衛孟喜,不謝依依。”
就在眾人疑他們到底是啥關系的時候,衛孟喜迅速地一把握住孟淑嫻的胳膊,從眼里出兩滴眼淚,“媽,這麼多年不見我可想死你了。”
孟淑嫻就像一只被主人圈養多年的金雀,好吃好喝供著風吹不著雨淋不著,連神經反應也慢了半拍不止,半晌才說:“你是小喜?”
那個駝背含,不敢用正眼看人的小喜,什麼時候變得這麼抬頭,這麼好看?
此話一出,所有賓客倒吸一口涼氣,這是親媽?這世上還有不認識自己親閨的母親?
李家父母已經聽李懷恩說過,兒媳婦有一個異父異母的繼姐,此時哪還有不明白的?兒子的大喜之日可不能為親朋好友的八卦之日,“小喜是吧,可真漂亮,你能來依然和懷恩不知道多高興,大家都趕座吧,今兒一定要吃好喝好,啊。”
搞婦工作的侯琴,幾句話就把大家伙的注意力轉移到吃席上來——這一桌菜可實在是太盛了!遠超這個年代的酒席水平,難怪大家都說李家不一樣了,李家兄弟倆一個在機關,一個在礦務系統,往上數三代都只是泥子,可耐不住兄弟倆運好能力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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