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就是腦子糊涂,而且還非常的死理。
人家說什麼就信什麼!
其實讓兒子余晚分手還有重要的一點,那就是覺得余晚的名聲已經不好了,以后要是嫁給了他兒子,連帶著兒子也得被人在背后指指的。
兒子是的心頭,可不了聽見任何一個人說他兒子半句不是。
“哥!現在反正分了也就分了,你看青青多厲害,人家是醫院的護士,又那麼喜歡你!娶回家多有面子啊!你就不要再想余晚了!”秦子月勸道。
想想余晚今天對那個態度,半分好話都不想替說。
秦子沒有再繼續問下去,他陷了自責當中。
當初聽到整村的人都在議論余晚的時候,他覺得自己很丟人。
他比周棠優秀得多,比周棠長相也好,而且跟余晚是青梅竹馬,結果呢,這一切還抵不上周棠那點兒錢。
他覺得自己到了莫大的侮辱。
雖然兩個人還沒有結婚,他已經覺得余晚給他戴了綠帽子,讓他在大家面前抬不起頭來。
所以當母親說給他重新介紹一個對象的時候,他咬著牙答應了。
當余晚找上門來的時候,問他愿意不愿意跟私奔。
他連原因都沒有問,冷冷地拒絕了。
而且還用最冷漠最殘忍的語言傷害了,說出讓不要再出現在他面前的這種話。
此后便不再見,連個解釋的機會都不曾給。
如今,再見面他還是放不下。
尤其是剛才聽到了親手將父母和周棠送進了監獄,他就覺得這里面一定是有什麼誤會了。
否則,能讓子如此的余晚做出這種決定,一定是有什麼讓忍無可忍的了。
秦子在悶悶不樂的緒當中吃了晚飯,飯后,他起出了門:“我出去走走。”
“哥我跟你一起去!”秦子月像是個小跟屁蟲一樣,他哥走到哪里都要粘到哪里。
“不要。”秦子這一次果斷地拒絕了妹妹,“我想要自己一個人走!我需要安靜!”
“媽!你看我哥!”秦子月不滿,在母親面前撒。
“算了。你讓他自己出去走走吧,讓他自己靜靜也好。”秦卉琴也看出來了,這個兒子的心還在余晚上沒有收回來。
*
余晚將碗筷收拾好,跟林大娘說了一聲就自己出門了。
距離下一次趕集還有五天的時間,這一次想要做一些更富的山楂制品。
如果每次只賣山楂糕有些太單調了,換著樣做,可能會讓人們有耳目一新的覺。
反正腦袋里有整整一本菜譜裝著,還有各種零食小吃的做法都知道,就準備以這個掙錢了。
出了門兒之后,就在村里面轉悠,誰家有山楂樹,就往誰家走,然后說明了自己的來意,表示愿意出錢收別人的山楂。
可今天在集市上賣山楂賣火了的消息,讓村里人都知道了。
很多人要麼是不愿意賣給,要麼就是抬高了價錢。
余晚算了算,如果高價收購山楂,然后再做山楂糕去賣,本必然會增加。
本增加了,賣得就會貴,這樣子買的人必然會減。
而且市場上賣山楂糕的也不只是一家,還有其他的人家,賣得比對方還貴,肯定客源都會流向另外一家。
想了想與其這樣,倒不如不買,不做。
余晚溜達著走到了村支書家的門口,剛好遇到他在門口旱煙。
“老支書,吃過了嗎?”余晚用農村人最普遍的打招呼方式跟他打了個招呼。
“剛吃過。”老支書了口煙問,“你最近在林大娘家住得怎麼樣?”
村里人都知道余晚被家里人攆出來了,后來就住在了林大娘家里。
“我好的。”余晚嫣然淺笑,“謝謝老支書惦記著我!”
“沒啥那是應該的。”
“對了!我昨天去買東西的時候,給老支書你帶了一瓶酒。趕明兒我給你拿過來。”余晚一直惦記著老支書幫的忙,還不小心被吳桂芬打了的事。
一直都過意不去,好幾次都想要來看看,因為住得比較遠,都沒能走過來。
今天算是有機會了,就直接跟老支書說了這事兒。
“不用不用。”老支書也明白余晚的意思,“沒啥大事兒,一點兒皮傷兩天就好了。”
“那不行。東西我買都買了,您要不要我不就白花錢了嗎?”余晚笑嘻嘻地說道,“您忍心看我白花錢。”
“你這孩子還真懂事!”老支書當然明白余晚是故意這麼說。
他本也就饞酒,既然余晚都這麼說了,他也答應了。
“我先走了。明兒個給您送過來。”
老支書看著天都黑了,便順口問了一句:“這大晚上的你是要去哪兒啊?”
“我是想要收點兒山楂。”余晚就把自己的事兒跟老支書說了一遍。
老支書一聽立刻就說道:“我在村里地頭上種了兩棵山楂樹!那山楂樹結果是結得多的,年年沒人吃!都拿來養豬了,那豬倒是養得壯。你要是用的話,你就去把那山楂都摘了吧。”
余晚一聽十分欣喜:“那我得給您錢。”
“不用了。你不還送我酒了嗎?”老支書笑呵呵地說道。
“一碼歸一碼。您開個價。”
“你看著給。”
余晚想了想說道:“山楂我先收了,等我回頭打聽打聽行,我再給您錢。”
“行!”老支書痛快地答應了。
余晚迫不及待地帶著麻袋去了村外的地頭上。
此時,夜初上,一彎朦朧的月亮照在了天上。
就站在樹下,作麻利地摘著山楂。
不遠,秦子一個人晃晃悠悠地過來了,這里的空氣讓他覺得抑。
村外田間地頭靜悄悄的,一個人呼吸的暢快。
他剛走到離山楂樹跟前,就見一個人踮著腳摘山楂。
借著淡淡的月,他看著那人的影,約有點兒像余晚,于是快步地走上前喊了一句:“余晚,是你嗎?”
聽到有人喊的名字,余晚停下了作回頭去。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