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蘭惦記著于咚咚,第二天一早起來,見于咚咚繃著小臉,和平時沒什麼兩樣,認真洗漱后,抱著文件去食堂吃早飯。
張蘭原本想問,又怕小姑娘心里不舒服,也就忍著沒問,兩人一起去食堂吃早飯。
找了一些和無關的話題聊著:“這兩天可真熱,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雨季能來,好歹能涼快點。”
說著又看著于咚咚,嘆著:“你皮真好,這麼曬也不黑,還一點兒斑點都沒有,你看看我這個臉上,全是斑了。”
于咚咚笑了笑:“我有個姥姥,會調祛斑的藥膏,等回頭我讓我媽寄點過來。”
張蘭有些好奇:“你有個姥姥?怎麼,你還有好幾個姥姥啊?”
于咚咚抿著笑,沒再說話,因為說的姥姥,是周宜修的姥姥啊。
張蘭也沒追問,到食堂時,又遇見了朱松。
朱松看見于咚咚,也是像看見自家侄一樣,親切打著招呼:“咚咚啊,昨天怎麼沒來,是不是不舒服?昨晚可是有不你喜歡的菜呢。”
于咚咚笑著:“昨天是有些不舒服不想吃飯,就沒過來。”
朱松嘖嘆一聲:“那就可惜的,而且你張姐還說給你介紹對象呢,你不來可惜了。”
張蘭一聽,趕沖朱松眨眼睛,示意他別說了。
結果朱松本沒看見,還自顧地說著:“昨天那個男的長得是好看,不過我覺得還是配不上我們咚咚。”
于咚咚紅著臉笑,著心里的難:“哪有那麼好。”
張蘭推了朱松胳膊一下:“行了,趕吃飯,都幾點了。”
朱松這才趕讓路:“對對對,趕去吃飯。”
知道周宜修來了盧薩卡,于咚咚的心里就一直像著一塊石頭一樣,悶得難,本來就飯量小,早飯喝了幾口粥,就覺飽了。
到辦公室時,張蘭和朱松被去開會。
氣氛很嚴肅,讓于咚咚顧不上想其他,趕投工作中。
張蘭和朱松開會很快回來,看見于咚咚,張蘭忍了幾次,最終還是沒忍住:“咚咚,周宜修他們昨晚去恩多拉時,遇見了武裝沖突,到規定時間還沒到,可能是出了麻煩。”
于咚咚猛地站起來,撞到桌上也覺不到疼:“人呢?是不是有危險?”
朱松見于咚咚小臉瞬間沒了,趕攔著張蘭:“蘭姐,你跟咚咚說這個干什麼?看把孩子嚇的。”
又安著于咚咚:“咚咚沒事的,已經派人去找了,我們這邊也派人過去,看看有沒有被困的同胞。”
于咚咚想都沒想:“我要去。”
朱松這才反應過來,看著于咚咚:“咚咚,你認識那個周宜修?”
于咚咚紅著眼點頭:“認識,我申請去。”
朱松說什麼也不肯帶于咚咚去:“那邊不安全,你不能去。我們肯定會找到他們,并且把他們安全地帶回來。”
于咚咚堅持:“主任,我可以的,我訓練時,擊是第一,我還學過自由搏擊,關鍵時候能自保的。”
朱松依舊不同意:“那也不行,咚咚,這個時候要聽從安排。”
于咚咚還想說話,被張蘭手拉著:“咚咚,這時候要聽話,不是意氣用事的時候。”
朱松點頭:“咚咚,放心吧,你想找的人,我只要找到立馬給你打電話。”
于咚咚紅著眼不再說話,不能任不聽命令的。
朱松帶隊離開后,張蘭就一直勸著于咚咚:“咚咚,也是我太快了,不該跟你說的,雖然現在沒聯系上,應該也不會出什麼問題。可能只是信號中斷了。”
于咚咚忍著眼淚:“張姐,我知道從盧薩卡到恩多拉要經過哪里,我知道那里經常出問題,還有一些沒人敢管的勢力在。”
那一帶經常會出事,當地政府卻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張蘭握著于咚咚的手:“可我們不一樣,那些人也會忌憚的,而且周宜修他們也不是平常人,對這些事,肯定有著快速的反應能力。”
于咚咚沒再說話,一天都守在電話旁,等著接電話,還一直刷新著當地時事新聞,一直都沒有關于周宜修他們的消息,倒是有事發的傷亡的報道。
張蘭也跟著守在一旁看著,邊安著于咚:“你看傷亡名單里沒有我們的同胞,說明他們現在是安全的。”
“可是他們去哪兒了?”
于咚咚更著急,并不是沒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沒有消息,讓心里更難。
一直到半夜,才傳來好消息,周宜修他們已經找到,現在準備返回路盧薩卡休整。說
張蘭松了一口氣:“你看,我就說沒事的,好了好了,這下我們都放心了,算時間,他們還有三個小時候到,現在我們先去吃點東西,然后休息一下,等他們回來,好不好?”
也放心了,不管怎麼說,于咚咚都能見到周宜修了,年輕人有什麼誤會當面可以解開。
于咚咚本靜不下心來,中午沒吃東西,這會兒也一點兒胃口沒有。
心始終揪著,為什麼不直接去恩多拉,而是返回盧薩卡?
按路程,他們距離恩多拉更近啊,是不是出了什麼事?
于咚咚這麼一想,更焦躁起來,張蘭安的話本聽不進去。
在屋里坐立不安,最后索去大門口等著。
太落山,燥熱的余韻還在。
于咚咚站在大門口也不覺得熱,盯著汽車可能回來的方向。
張蘭送了驅蚊過來:“趕全涂涂,這邊蚊子又大,毒還強,你可要注意了。”
小姑娘怎麼勸都不聽,只能任由到大門口等著,張蘭心的給于咚咚在外面的皮上涂著防蚊。
遠,有車燈來,逐漸靠近時,可以發現是一個車隊。
于咚咚瞬間直了腰桿,盯著汽車漸漸靠近……
新婚夜。她被逼進了浴缸里,哭著求饒,“顧靖澤,你說過不我們是假結婚的。”他狠狠逼近,“但是是真領證了!”第二天.“顧靖澤,我還要看書。”“你看你的,我保證不耽誤你。”要不是一時心灰意冷,林澈也不會一不小心嫁給了這個看似冷若冰霜,其實卻熱情無比的男人……
結婚三年,沈初覺得,薄暮年再冷的心,也該讓她捂熱了。可當他逼著她在薄家祠堂跪下的時候,沈初知道,薄暮年沒有心。沒心的人,她還留著干什麼呢?所以,當薄暮年讓她在跪下和離婚之間二選一的時候,沈初毫不猶豫地選了離婚。她大好時光,憑什麼浪費在薄暮年這個狗男人身上,她回家繼承她那億萬家產每天風光快活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