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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農民的桃花運:打工小子艷遇記》 第28章 文化和未來

公司立揭牌儀式非常功,蘭花和井兒請來了遵義市工商聯主席來與志剛共同揭牌。志剛在儀式上和吃飯前兩次講話,都很簡短。那次在工商聯會議上聽了琳莉簡短的三句話后,他非常佩服,便也盡

量不在公司大會上講長話。尤

其是在吃飯前,他知道工人們都了,不會聽進去他講什麼,便只說兩句祝賀的話,便大家舉杯共飲。這樣反而給了工人們深刻的印象。

下午,夏青問井兒:“昨晚功了沒有?”

井兒紅著臉說:“功了。不過只有一分鐘。”

“一分鐘也是功。我再教你今天晚上怎麼辦。”

已經有了一點自信的天明,晚上吃過飯就拉著進兒進臥室,卻還是不行。井兒笑著抱著他說:“不要著急。慢慢來。”

井兒坐到床沿,靠在被子上,雙腳抬起叉開,**正對著站在床下的天明。井兒兩只手開自己的蚌,讓天明住小弟弟的部,對準蚌中間,把松的小弟弟往里。強行后,井兒抱住天

明,讓天明往自己過來,但不要。天明松的小弟弟在蚌里面保持著,到了里面的溫熱和刺激。井兒雙手到天明小弟弟部,輕輕地撓著。天明則著井兒的房,逐漸部。

井兒蚌壁是敏的,不時地蠕著刺激小弟弟。小弟弟像種子在土壤里發芽般地不知不覺長大了,塞滿了。天明開始一下試試,再一下,他欣喜地發現可以了,便猛力不斷地沖擊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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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兒的

只做了5分鐘,井兒的高就來了。了太長時間。時已經把志剛改天明了:“啊——天明。啊——天明。”

天明痛快淋漓地在井兒中渲泄了一番。

志剛回到上海,在辦公室剛坐下,志春進來了。

“志剛,我有事找你。”

志剛讓志春在沙發上坐下,問:“是工作上的事嗎?”

“不是。”志春眼淚止不住地滾了下來,“大力這個王八蛋,一個月都沒回來了。”

“他又去賭錢了是不是?”

志春噎噎地把大力賭錢輸了,把自己賣給別人的事說了,志剛氣得目眥裂,厲聲問:“他還在不在上班?”

“不知道。”

志剛按捺一下緒,給陳友打電話:“大姐夫,大力這幾天在不在上班?”

“在上班。我中午吃飯還看到他。”

“你他晚上回來,我有事找他。”

晚上陳友回到家里,見志剛和志春都在自己家,志紅把菜燒好端上了桌子。

“大力呢?”志剛問。

“他沒有回來嗎?我下班時找不見他,還以為他早回來了呢。”

“你跟他說了我要找他?”

“說了。他也答應了。”

“這個混蛋。”志剛說,“恐怕是躲起來了。”

“出了什麼事?”陳友問。

志紅給他們盛好飯,自己也端起飯碗,說:“先吃飯吧。大力的事慢慢說。”

志春端起碗,見志剛不,說:“志剛,先吃飯吧。”

“我要喝酒。”志剛說,“姐夫,你陪我喝點吧。”

“好。”陳友放下飯碗,志紅拿酒杯來。

志剛和陳友喝了幾杯,說:“兩個姐夫怎麼這樣天差地別。那個彭大力做了什麼混賬事你知道嗎?他賭錢輸了還不起,讓志春陪人睡覺還賭債。”

“還有這種事?”陳友把酒杯往桌上一扔,酒杯滾到地上摔碎了。志紅趕拿一個空酒杯過來,把地上的碎片掃掉。

“志剛,你說怎麼辦?”陳友到底沒主見,還是問志剛。

“這要看志春怎麼想。二姐,你想不想和他離婚?”

志春放下飯碗,流著淚說:“孩子都這麼大了,我也想和他好好過日子。可他太不著調了,我怕他連孩子都會賣掉。”

“早就該和他離婚了。”志紅說,“當初在彭家村欠了那麼多賭債,就該和他離婚。不對,一開始你就不該嫁給他。不是我說你,志春,你就是心子太粘乎了。這小子哪一點好?你就是現在拖個

油瓶也隨便就找一個比他好的。”

“大姐,你別說了。”志春說,“我都煩死了,你還說我。”

志剛說:“既然這樣,那就下定決定,跟他離。二姐,你看好不好?”

志剛看著志春,志紅和陳友也看著志春。只是哭泣抹淚,不說話。

志紅又急了:“你到底是離還是不離,有個準話行不行?”

志剛攔住志紅,說:“大姐你不要著急。我們先吃飯吧,讓志春想一會。”

志春猶豫的是鄭已經陪過鄭10次了,不愿意再陪他,可鄭還要,并威脅說不陪他就告訴所有人,讓沒臉見人。如果離婚了,鄭會更加肆無忌憚地,可不想嫁給鄭找志剛

要商量的其實是這件事,而不是離不離婚的事,但到現在都沒好意思說出來。

吃過飯,志春說:“志剛,你到我家來,我想單獨和你說。”

志春就住在隔壁,志剛跟過來,志春才把鄭的事說了。志剛說:“你早就該跟我說了,怎麼到現在才告訴我。”

見志春不語,志剛知道是不好意思說,也不再說了。

“你是說,今晚那個鄭還要來找你?”

志春流著淚說:“我希大力能回來,也好對付鄭,可他一個多月都不回來,就是把我像一件不值錢的東西一樣送出去了。”

“二姐,你別怕,有我呢。你放心,今天晚上我和鄭談談。”

在夜里11點多到了民工之家,這時住在志春隔壁的陳友一家已經睡了。他正要敲志春的門,有人在肩膀上拍了一下,他嚇一跳,回頭見是一個男人。他不認識志剛。

“你是鄭吧?我是志春的弟弟馮志剛,我們談談吧。”

志剛說著就直接走了,鄭猶豫一會,便跟著他走。志剛帶他到自己辦公室,他坐沙發上,給他泡一杯茶,說:“你告訴我,這件事怎麼樣才能徹底了結?”

志剛辦公室的氣勢已經把鄭鎮住了,而且他原來就知道志剛的名頭。他有點膽怯地問:“你說的是哪件事?”

“我希你從此以后不要再來擾我二姐志春。你說要什麼條件吧。”

“我沒有擾志春,我和大力簽了協議。”

“別和我提彭大力,他不是我姐夫。你們那個協議沒有法律效應知道嗎?我完全可以不理你而告你**。”

“他們離婚了?那我要娶志春行不行?”

“不行。你不提是吧?我來提,給你5萬塊錢,從此你不認識志春也不認識我。行不行?”

“我不要。”

“嫌?你說要多?”

“我不要錢。”

“不要錢?你說要什麼?”

“我要娶志春。”

“別廢話了。那是不可能的。你提別的條件。”

站起來憤憤地說:“馮志剛,別以為你有幾個錢就能打發我。告訴你,給多錢我都不要,我喜歡上志春了,就要娶。有本事你去告我**,我寧愿坐牢。”

說完,鄭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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