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表達的東西,我自認為都已經在文中表現出來了。最近我一直在反省,我是不是某些地方確實表達得太晦,導致讓人看不懂或者不能理解?我是不是應該把親寫的這一二三四都在文裡直白地寫出來?但我覺得那樣真的很沒意思。因為該埋的伏筆,該做的鋪墊,我都已經寫了。比如柯家的背景,和晟的現狀,比如阮家的背景,阮傑在阮家的地位,比如二代圈子這幾個人的關係,以及為什麼他們要牽線搭橋讓柯阮兩家和解,再比如阮傑在拿到照片之後為什麼會更加不安等等。我認為這些已經足以讓讀者明白為什麼柯總和邊老大,包括阮總都只能同意講和。
這可能也是我的問題,在後面的寫作過程中,我會考慮得更全面一點,盡可能的將該表達的東西表達得更清楚一些。
另外,我要再解釋一下互攻的問題,因為這事確實對某些互攻好者造了誤導。
我承認我在無地自容還沒完結的時候確實說過,寫柯邊的文要寫強強互攻。但請注意,那是無地自容還沒完結的時候——那時候我對柯邊的故事只有一個略的想法,並沒有完善的大綱。那時候我也確實是想寫他們互攻的。但後來真正開始寫這個文,真正開始做完善的人設和劇梗要的時候,我越來越覺得這個文可能不大適合互攻。所以在開這個文的時候,小灰字和首樓說明都沒有寫“互攻”來吸人眼球。如果有人因為我在無地自容那邊說了下個文是互攻而追過來發現不是互攻的,你們可以棄文了,咱們江湖再見,十分抱歉。(如果你們是看了無地自容五年後的番外,認為他們是互攻的,這就更沒道理了。那時候他們在一起那麼長時間了,誰上誰下真的已經不重要了,邊老大肯定會經常反攻啊。)
我只能負責任地告訴你們:本文開文至今,我絕對沒有說過正文一定會是互攻這種話。雖然其實在這個文的前三分之一篇幅中,我都還在糾結到底要不要互攻,但慢慢寫下來,最後還是決定保持現狀。因為對這兩個角而言,並不需要用互攻來證明誰比誰強。
她是華夏古武世家傳人,剛穿越就身中暗算,隨意強撲了個男人,不但被人抓奸在床,更是未婚先孕。懷胎十月生下的是隻小狐貍?這小狐貍還扯著她的衣服喊娘親?好在小狐寶乖巧軟萌,貼心護母,在這龍蛇混雜的大陸,母子聯手大殺四方,讓那些狗眼看人低的極品親戚悔之不失。可某日,狐寶他爹找上門來,不但要搶她的孩子,連她也打算一起搶了?哪有這麼好的事情?要當狐寶他爹,問過狐寶他意見了沒有?某狐寶雙手叉腰:“想當我爹,先交銀子再去後麵排隊,娘親,我覺得隔壁王叔叔挺有錢的,你給王叔叔當媳婦吧。” …
琮玉想過陳既不清白,沒想過他幹得都是見不得人的勾當。 但她還是留了下來。 因爲母親說過,有些人,有殺人的本事,也有救人的慈悲。 她想賭一賭。 “我有一副削鐵兵刃,流連腐敗和清明,當我夜歸時看不到曦光,朝陽升起時卻看到晝夜,我知是黑白囿一念,肝膽照河川,我不選,自有天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