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清明假期剛剛結束,我本想沐浴著春風,好好地睡個午覺。可誰知,子才拉到屁,就被胖磊一聲狼嚎給驚了一跳。
「你喊啥?」
「喊你!」
「喊我幹啥?」
「喊你掃墓!」
我剛把子重新提上,胖磊便推門走到了我面前。
「什麼況?」
「來活兒了!」
「不會吧,這剛上班第一天就這麼衰?」
「剛接到的電話,有人在斗方山埋了三。」
「什麼?三?這麼大的案子?」
「暫時還不確定是不是命案,況急,趕收拾傢伙。」
「明白!」
斗方山在雲汐市是一座名不見經傳的小土山,就連「活地圖」胖磊都打聽了好一圈才知道位置,沿著GPS規劃的路線,勘查車一路飛馳,當里程數一路從35.4公里減到1.4公里時,胖磊一腳踩下了剎車。
「什麼況?怎麼沒有路了?地圖上貌似標註了一條可以上山的路啊?」
「你沒看見砌牆的磚頭嗎?肯定是有人故意把路給封了。」
「我去,這難不還要繞山一圈?」
「沒事兒,反正山也不大,正好可以看看外圍況。」
胖磊對我撇撇:「這種山看著不大,等跑起來你就知道了。」
「小龍,注意看有幾條上山的路線。」
「好的,明哥。」
胖磊重新發汽車,掉轉方向,找尋下一個可以上山的道口。
這車一跑起來,果真應了胖磊的話,前前後後折騰了近20分鐘,才算找到了一條蜿蜒崎嶇的雙向兩車道。
明哥指著車載導航儀上的藍點:「按照地圖上顯示,我們現在所在的位置是下山口,而剛才被封的路口應該是上山口。如此看來,這座斗方山很有可能只有這一個口。」
我已經聽懂了明哥的弦外之音,趁著胖磊駕車減速爬坡之際,我搖開車窗朝外去。
「看見啥了?有沒有監控攝像頭?」胖磊著急忙慌地問道。
我重新回脖子:「連電線都看不見,更別說監控了,不過這裏樹林的覆蓋面積真是大,到都是鳥窩。」
「你妹的,你還真有心境。」
「是你不會欣賞生活。」
胖磊點了一支煙,按照重新規劃的路線朝墓地集中的山之駛去。
很多人對「山」這個名詞很陌生,其實翻譯白話就是「山北」。古代方位稱呼「山南水北」則為,反之「山北水南」則為。「貴」指「貴山之」,即在貴山之南;「淮」指「淮水之」,即在淮水之南。諸如此類。
我為何稱「山」而不是「山北」,其實這裏面也有說道。
當胖磊駕車沿著山繞行一圈時,我就已經發現了斗方山一個顯著的特徵,山的北面,漫山遍野全是墳圈,很顯然這裏是一座墓山。作為埋葬逝者的地方,我們雲汐市人喜歡稱之為「地」,來到這裏,習慣以「」稱呼,以示對死者的尊重。
勘查車一路顛簸,明哥在和徐大隊通了一遍電話后,才最終確定了方位——山最拐角的一片土坡。
「冷主任,你們來了。」車剛停穩,徐大隊就迎了上來。
「什麼況?」
「報警人柳生,斗方山的守林人,住在上山路口的鐵皮房,他今天一早巡山時,發現這裏的土有挖掘的痕跡,好奇之下,他就用鋤頭刨開了土坑,結果在坑裏找到了三被棉被包裹的,接著就報了警。」
「坑裏是不是只有三?」
「你們沒來,我們也不敢輕舉妄,坑裏還有沒有,我也不是很清楚。」
「行,我們勘查完現場再。」
現場位於山的緩坡上,從停車位置步行於此,大約需要20分鐘的時間,從警戒圈的範圍來計算,中心現場是一塊長約6米、寬約4米的天泥土地。周圍被樹木環抱,若不是有人引路,想找到這裏還真不是一般的困難。
此時的現場已經被挖開一個半月形的土坑,坑的西側一個捆綁著的棉被包裹被拉出,從包被中出的雙腳不難看出,這裏面裹的是一。除此以外,還有兩個相同造型的包被還虛掩在泥土地中,沒有被挖出。
明哥環視了一圈:「小龍,抓時間理土坑周圍的痕跡證。」
「明白。」我應了一聲。
山周圍多是土和山石,再加上一地的松針,要想在這種地面上留下腳印,何其困難。而好就好在地下深層多為土,嫌疑人在挖坑的過程中,極易留下泥片立鞋印,這也是明哥讓我先行理的原因。
「這串鞋印能不能確定是嫌疑人所留?」胖磊蹲在我面前,對著一串由於太暴曬已經有些裂的泥土足跡問道。
「排除干擾鞋印,就只剩下這一種,而且鞋印在土坑的覆蓋面上分佈較多,是嫌疑人留下的可能極大。」
「能不能分析出踩了有多長時間了?」
我掃了一眼土坑:「嫌疑人挖坑的深度最應該有2米,而且這附近樹木覆蓋率較高,樹本就有積水,從2米翻出的土壤含有大量水分,所以這種泥土足跡和直接在外的還不一樣,要判斷其形時間,還要分析土壤中的水分子佔多大比例。」
「大致時間能不能推算出來?」
我小心地取一塊,在手中:「從泥土的度來看,最也有3天了。」
「3天?那就是清明節放假之前,4月1日左右?」
「應該差不多。」我回答得很不確定。
「小龍,你看這裏也有。」開口的是最後趕來的葉茜。
「我去,你怎麼一驚一乍的?什麼時候來的?」我抬頭與對視。
「昨天忙了個搶劫案,忙活到半夜,一睡醒就沒見姑父他們,聽值班同事說,這裏發生了命案,就急忙趕了過來。」
「我說,你也夠拚命的。不過暫時是不是命案還不好確定,我們先按照命案的現場勘查程序走。」
簡單寒暄之後,我順著葉茜的指向,發現了星星點點的幾塊泥片:「這是往樹林里走了?難不是『方便』去了?」
葉茜是個急子,一聽到樹林中可能會留下證,邁開腳撒歡兒似的朝樹林深探尋。
我和胖磊隨其後,前後也不過二三十米距離的地面上,竟然散落著五六個發霉的山果,果子約半個拳頭大小,呈青紫,每顆果子都被咬了蘋果手機的標誌。
「小龍,能不能確定這一攤是不是嫌疑人啃的?」
我指著其中一顆被踩爛的果子:「喏,嫌疑人的鞋印都留在上面,基本上可以確定。」
「你不是說他可能去『方便』了嗎,怎麼來這裏摘起果子了?」
「挖坑是個力活兒,需要大量的水分補給,我猜他是口了。」
「呃……是這樣。」
「磊哥,你去喊老賢,我把這附近的證提取一下,明哥他們就可以手挖坑了。」
「得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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