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陸軍,既然我們能找到你,希你能配合我們的工作。」因為不明況,所以明哥張口的第一句話還算客氣。
「警,我的況你或許也了解。我以前殺過人,如果不是因為我有一個自首的節,可能早就去投胎了,道理我都懂。」
陸軍開口的第一句話讓我們的臉變得很難看,這是在告訴我們,他是有經驗的人。雖然他說這話的語氣很輕鬆,但是聽在我們耳朵里卻有點警告的味道。
「各位警,不過你們不要誤會我的意思。」陸軍竟然用歉意的口吻又補了一句。
「哦?」明哥在最短的時間調整了自己的問話狀態。
「警察對我有恩,既然你們已經把我抓到,我也沒有必要瞞,趙黑子是我殺的。」
我們所有人都沒想到他能代得如此痛快。
「你們不要驚訝,殺了他,我的心愿已了。我現在就是尋死,所以我不會讓你們為難,我有什麼就會說什麼。」陸軍的態度相當誠懇。
「行,那你說說看吧!」明哥主起給他點了一支煙捲,並給他鬆開了右手。
「謝謝警!」陸軍用手夾著煙捲使勁吸了兩口,煙捲還沒有燒到一半,陸軍就掐滅了煙頭的火星子,把剩下半支煙捲小心翼翼地放在審訊椅的板凳面上:「兩口,提提神,我也不想浪費各位警的時間,這些話也憋在我心裏很久了,說出來我好儘快上路。」
「好,今天晚上我就好酒好菜給你備著!」明哥也是一個中人。
陸軍長嘆一口氣,看了看自己手上冰涼的手銬,沉思了一分鐘,接著他打開了話匣子:「1986年,我16歲,因為家裏條件不好,小孩又多,供養不起,所以我只得早早地離開家鄉在外打拚。」
「剛從農村出來的我,手裏沒有一分錢,只能來市中心找點活先餬口。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酒吧里給人當服務員,工資雖然低,但最起碼能保證溫飽,有時候把客人哄開心了,人家還能給個一塊兩塊的小費,這小費攢上一個月,也能約朋友出來撮一頓,所以那時候我覺滿足。」
「在酒吧工作的日子,我認識了跟我一般大的王夢晴。是外地人,也出生在農村,為了掙錢養活自己,14歲就下海當了『陪酒小姐』。王夢晴長得還算漂亮,所以經常有客人點臺,我在酒吧里只要一上班就能見到,這一來二去我們兩個就絡起來。說來你們都不信,我們兩個人能在一起,就跟電視里演的橋段一模一樣。」
「英雄救?」我想都沒想便口而出。
陸軍點點頭:「那天晚上,客人要拉著夢晴去開房。雖然是一個陪酒,但也有自己的底線,堅決不陪睡。客人見的不行,就要來的,就在他準備把夢晴強行拽上車時,我從路邊撿起一塊板磚就拍了過去。」
「夢晴被救以後,作為報答,晚上請我吃了一頓烤串,可能是心裏抑了太長時間,那天我陪喝了很多酒。晚上我送回家時,發生了你們都能想到的事。」
陸軍說話時的表,帶著初的甜。
「那天晚上過後,我們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夢晴為了照顧我的,主辭去了陪酒小姐的工作。因為酒吧的收確實不錯,所以我選擇繼續干,則在一家飯店當起了服務員。就在我們相了三個月之後,我發現了的一個。」
「什麼?」
「夢晴吸毒。」
「海英還是冰毒?」
「海英。是一個客人把拉下水的。夢晴以為我知道這件事後會離開,而我卻告訴,不管變什麼樣,都是我心裏最的那個人。也正是因為這句話,夢晴下定決心要把毒癮給戒掉。」
「從那天起,我們兩個雙雙辭去工作,我在家裏陪度過了人生中最艱難的半年。我記得很清楚,1987年6月1日,兒節,我拉著夢晴的手走出房門,頭頂上的天是那麼藍,看著街上車水馬龍,我從未覺到自己對未來會有如此好的憧憬。」
「為了能過正常人的生活,我們兩個東拼西湊借了一萬多塊錢,在街邊租了門臉準備開個小飯館。簡單地裝修之後,『夢軍飯店』的招牌正式掛了出來。」
「可好景不長,飯店剛開始營業,就有幾個社會上的大哥找到了我。」
「收保護費?」
「和這個質差不多。他們告訴我,如果飯店想正常營業,所有的食材必須從他們那裏購買,而且需要定量購買。」
「定量購買?」
「也就是說,不管你生意好壞,都必須每天從他們那裏購買兩百塊的食材。可他們提供的那些東西都是爛菜葉子、死豬,你說給客人這種東西吃,這不是喪良心嗎?我那時候年輕氣盛,就給一口回絕了。」
「後來這些人的老大,一個綽號『猴子』的人警告我說:『這片地方都是老子的,要想在這裏干,就要懂這裏的規矩,否則就他娘的給我捲鋪蓋走人。』」
「那年我才18歲,正是氣方剛的年紀,他這話一出,我倆就在店裏幹了起來。我一刀砍在了猴子的頭上,後來因為這事,我被派出所治安拘留了十天。」
陸軍說到這裏,突然握了拳頭,我彷彿看見怒火在他的上燃燒。
「我被送進拘留所的那天,猴子就帶話給夢晴,讓給我準備好棺材,我從拘留所出來的那天,就是我的死期。夢晴為了能保我一命,主找到猴子和解,希他能放過我們倆。可猴子說,放過我們倆可以,夢晴必須要陪他睡一覺。夢晴跪在猴子面前哭得像個淚人,可猴子非但沒有可憐,反而喊著他的幾個小弟,把夢晴給了。」
「這個畜生把夢晴給了!」陸軍一拳砸在了審訊椅的鐵板上,發出砰的一聲巨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