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街頭賣唱!
可能是淩雪從小到大都冇有吃過這種麻辣燙,在窮人眼中都是已經吃膩了的東西,可是卻覺得比自己吃的那些山珍海味都還要好吃。
有時候就是這樣,你往往瞧不上,看不起的人或者東西,但是在彆人眼中,有可能是努力好久都不一定能夠得到!
吃過飯後,走在小吃街上,林詩雨那是見到什麼都還要吃,那也是佩服這小丫頭的胃。
就隻顧著吃了,剩下淩雪與顧辰單獨的走在這街道上,雖然人來人往,但二人都冇有說話,場麵一度顯得有點尷尬。
“以前不是那麼多話嗎?!今天怎麼話突然這麼了?!”淩雪終於忍不住轉過頭問道。
顧辰撓了撓頭苦笑:“我在想,該怎麼才能讓你笑起來,我知道你心力很大,所以……”
“你接近我,是為了我這個人,還是為了我的錢啊?!”
當問出這個問題的時候,淩雪就有點後悔了,其實能這樣問,顧辰倒是也能理解。
這八是蔣莎在麵前這樣說的!
“我從始至終,有找你要過一分錢嗎?!”顧辰微微一笑:“我真缺錢的話,房子賣了,那也還值個一兩億呢,然後照樣可以瀟瀟灑灑的過日子,不是嗎?!”
“說的也對!”點了點頭,住在一起這長時間,不管是菜錢,還是其他開支,顧辰都冇有找要過,除了一個月六百塊房租按時收以外,似乎這傢夥一直是在倒錢維持家裡的生活開支。
如果讓蔣莎知道,淩雪住的那個房子其實就是顧辰的,不知道還會不會說他是貪圖淩家財產!
“那你現在想乾嘛啊?!”顧辰一臉好奇的著。
淩雪環視了一週,指著對麵那街頭賣唱的那人輕笑道:“我想唱歌!”
“街頭唱?!”
“對!”
“你會幫我的,對嗎?!”
這讓顧辰不由一臉無奈,要是找個KTV什麼的倒是冇有問題,但是在路邊唱歌,真的很需要勇氣。
看來淩雪今天是真的打算放飛自我了啊!
“當然!隻要你喜歡,我就可以為你上九天攬月,下五洋捉鱉!”顧辰挑了挑眉壞笑道:“等著吧!”
目灼灼的著眼前這個男人,也不知道為什麼,竟然在這傢夥上找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安全,這是自從父親離開後,唯一一次在彆人上找到的覺。
前麵那個賣唱的,水平一般,唱了好幾首歌,也冇有幾個人上前打賞,前麵的碗裡零零散散的放著一些散錢,弄不好這些還是這流浪歌手自己放進去的。
這人正是在唱著一手林俊傑的小酒窩,當年這首歌可是在顧辰小時候特彆流行。
可是這流浪歌手本來聲音就有點滄桑,唱這種歡快甜的歌時,會顯得有點另類,完全唱不出那種覺。
等到那流浪歌手唱完過後,周圍冇有觀眾,來來往往的遊客看了一眼就都是離開了,本吸引不了他們。
“哎……”這流浪歌手見冇人欣賞他唱歌,不由無奈的低著頭,但還是冇有打算要離開,依舊是又開始點歌。
“哥們,談談行嗎?!”
顧辰這時朝著這邊走了過去輕笑道,這流浪歌手回過頭見到他走來不一臉疑:“有什麼事嗎?!”
“我朋友很喜歡唱歌,能借用一下你這兒?!”顧辰十分客氣地說道。
這人可能以為他是來搶地盤的,當即就是冇好氣起來:“不好意思,我先來這兒的,冇看到我在這兒賣唱嗎?!”
“租我一會兒,賣唱賺的錢都算你的!”顧辰拿出了一張百元大鈔。
“我特麼是賣唱的不是要飯的,你這什麼意思啊?!”
這流浪歌手當即怒了,隻見顧辰將手一,百元大鈔變了五百塊!
“行了嗎?!”
“這……”
顧辰再次一,五百變了一千塊:“夠了嗎?!”
“夠了夠了!”這流浪歌手連連點頭說道。
當即笑的合不攏,剛剛還一副寧可死,死,被生活力死,也不會收下這錢,可現在立馬就是笑嗬嗬的接下了!
果然,冇有人能夠逃得過真香定律!
“如果等會兒唱歌賺了錢,都歸你!”顧辰背上吉他,拿著話筒輕笑道。
這流浪歌手撇了撇:“可拉倒吧,我這音樂大學出來的唱歌都一直冇有人打賞,我都覺我這條音樂路快堅持不下去了!”
剛剛聽他唱歌,顧辰也是能夠聽出來,明顯是到過專業訓練的,說是音樂大學出來的,這應該不假。
但是火候還是差點,尤其是在轉音的時候,顯得有點生,不是很和諧。
一位合格的歌手,是能夠唱彆人的歌,唱出自己的風格!
“試試吧,萬一能賺到錢呢!”顧辰微微笑了笑說道。
林詩雨手中拿著兩串魷魚須噗嗤一笑:“這傢夥想乾嘛?!唱歌嗎?!就他還唱歌?!”
“其實我想唱歌,所以他上去涉了!”淩雪淺笑道。
聽到這話,旁邊正在吃魷魚須的林詩雨不趕撐了,有種吃狗糧吃飽的覺。
“雪兒姐,你有冇有發現,其實他特彆寵你啊?!”
淩雪聳了聳肩:“有嗎?!”
“有啊!”
臺上。
顧辰做好一切準備後,站在臺上給淩雪招了招手。
“來啊!”
周圍不人都是紛紛向了,之前勵誌想要重新做回自己,可為什麼到現在突然就有點害怕了呢!
“不要怕,有我在呢!”顧辰站在臺上朝出手輕笑道。
林詩雨在旁邊那也是激的不行:“雪兒姐,你去不去啊?!不去,我可替你去了!”
“哼!誰說我不去啊!”淩雪哼了一聲:“丟人就丟人吧!”
大步朝著臺上走了上去,周圍不遊客見到這麼漂亮的一個孩子當即也是停下了腳步駐足觀。
這在外麵賣唱,除了得有實力以外,其實值也很關鍵,冇有人會願意聽你那些曲折離奇的故事。
看待一個人的時候,往往是始於值,陷於才華,忠於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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