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是住不下去了,饒是後背燙得再疼,也實在也沒錢住院費,沈知夏匆匆忙忙換下了病服,就準備離開去找工作。
可背有案底,想要找一份明麵上的工作,又談何容易。
足足找了一天,都一無所獲,隻要一聽曾經是殺人犯,無數個鄙夷且避如蛇蠍的眼神就齊刷刷的朝來。
正在走投無路,就連晚上睡在哪兒都不知道的時候,許心找到了。
許心曾經是最好的朋友,但在當初一意孤行要嫁給季涼川的時候,就跟斷絕了一切往來,沈知夏萬萬沒想到,在這個時候,竟然會找到。
“後悔了嗎?”許心站在麵前,冷冰冰的問。
沈知夏搖了搖頭,當初的真相,除了自己,第二個知道的一清二楚的人是就是許心,但如果時能倒流,還是會這樣選擇。
“死心了嗎?”許心再次問道。
知道,是在問,對季涼川的。
沈知夏沉默半響,而後輕輕點了點頭。
他……
已經,再也沒有資格了。
許心終於撲過來抱住,眼淚瘋了一樣的流出來,全都灑在上。
“最好是真的。”一字一句,用盡全力,“沈知夏,歡迎回來。”
沈知夏恍若隔世的回抱住,輕輕點了點頭,“好。”
是回來了,可卻再也不是當初的了。
在許心的幫助下,找到一份在夜總會當侍應生的職位。
如果是以前,絕對做不慣這種工作,但現在,隻要是為了生存,什麽苦都可以吃,什麽累都可以,哪怕是客人刻意的刁難。
比如此刻,在給高檔包廂送酒的時候,門口不知道什麽時候竟放了一雙腳,猝不及防被絆了一跤,托盤裏的紅酒盡數摔碎,整個人也一個踉蹌的摔倒在地。
“哈哈哈……”
接著,包廂裏頓時響起一陣哄堂的大笑。
“快看快看,我早就說過是沈知夏吧,你們還不信!”在沈知夏強忍著疼痛掙紮著起的時候,幾乎整個包廂的目都齊刷刷的聚集在了上。
沈知夏一眼掃過去,就認出了這喜人安城裏有名的名媛貴公子哥,而那個腳絆倒的人,正是曾經追求過,卻因為濫而被狠狠辱過的宋家小爺,宋恒。
此刻,宋恒正角噙著抹笑,意味深長的朝走來。
“堂堂沈氏集團的沈大小姐,花容月貌,會彈琴,會畫畫,據說曾經單單僅是一幅畫就賣出了天價,這樣的高高在上,除了季涼川,誰都不放在眼裏,你說竟然淪落到夜總會來當侍應生,又有誰會信呢?”
向來牆倒眾人推,已經知道了宋恒的目的,無非是辱,來報當年之仇而已。
“抱歉,打擾到你們了。”那一下摔得實在過重,沈知夏咬著,轉就離開。
沒曾想宋恒卻眼疾手快,一把就拉住,“沈大小姐著什麽急,你不是來送酒的嗎?這下子酒都撒了,我們這群人喝什麽啊。”
沈知夏這才看向那一地的狼藉,一時之間竟說不出話來。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剛剛點的可是82年的拉菲……”宋恒笑了笑,“在沒獄之前,沈大小姐也是喜歡喝紅酒的,這幾瓶酒加起來什麽價格,你應該再清楚不過了吧。”
短短一句話,沈知夏的臉唰的一下就白了。
言情為主+吃雞少女遇上霸道冥夫 喬可兒這輩子做的最大膽事就是撿了一隻鬼回家,卻沒想到半夜被他吃乾抹凈,還不給錢。 “夫人,乖……讓我進去。” “滾去睡沙發!” 麵對這麼潑辣的媳婦兒,就算是冥王也得寵著。
《瑟瑟生婚》沈瑟跟了程紹仲三年,也當了三年行走的受氣包。直到她失了個戀走向人生巔峰……程紹仲冷待了沈瑟三年,辣手摧花毫不手軟。直到他變成了前男友這種生物……人生
(1v1雙潔、女強、馬甲、寵妻、軍婚)初見,她就差點被陸云洲一槍打死,胸口直接貫穿性的致命傷。這個狗男人,竟敢耽誤她搞事業!京圈人都知道,帝國這位陸家太子爺有個未婚妻,叫沈朝惜。而傳聞被眾星捧月嬌養大的小美人,因天生體弱多病,自幼被養在家中,性格怯弱從不見外人。就連寵愛她的大佬哥哥們,也是對外說:“我家朝朝膽小,你們別嚇著她。”“?”要我抓只老鼠給你們玩嘛。#他是帝國的掌權者,威震13軍區的神話。清冷,矜傲,殺伐,這些都不足以形容他。因為在他眼里,從來沒有男人和女人的區別,只有輸贏。可是這樣一名性情冷漠高高在上的男人后來竟紅了眼,卑微至極。“朝朝,你跟我回家好不好?”狗男人摟著她的細腰,溫聲誘哄。#以至于外界說。“沈家的小公主無非就是投胎投好了些,那張臉稍比旁人漂亮了些,可惜是個先天不足的短命……配不上京圈的至高無上掌權者!”陸云洲氣笑了。她不配還能有誰?#他們相遇,是命定。棋逢對手。他愿意折腰……低聲說,我愛你。陸云洲:“沈朝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