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戶部銀行的大樓平臺上,沈默終於長長鬆了口氣。其實,呂宋本拿不出五千萬兩黃金,況且呂宋已經形了地方自治的政治生態,代表當地民衆的諮議會,也不會同意砸鍋賣鐵替國買單。
一千二百萬兩黃金,已經是沈默能籌到的極限了,但在戰爭的雲籠罩下,如果傻愣愣的把這個錢投到市場中,可能只堅持幾天,就被嚇破了膽的大戶們提走。
而現在,他通過一系列翻雲覆雨的手段,各種造勢與借勢結合,終於使人們接了綠債券爲朝廷的法定貨幣。而那一千二百萬兩黃金,還好端端的待在金庫裡,一分都沒呢。
必須要說的是,在金融市場基本穩定後,若菡將所持有的匯聯號兩的份,全都無償注戶部銀行,作爲匯聯號在戶部銀行持的本。自己只留下百分之一,作爲給小兒子的家產……而日升隆那邊,也按照與沈默的協議,將張四維家的百分之二十份,無償轉給了戶部銀行,同樣作爲日升隆在戶部銀行持的本。
最終,戶部銀行中,銀行資本佔百分之四十,國家資本佔百分之六十,十名董事會員,也按這個比例,既保證了朝廷對貨幣發行等金融政策的控制權,又基本保證了銀行家的利益。
更重要的是,在這個過程中,沈默重塑了被朱元璋搞破產二百多年的國家信用。更更重要的是,他按照與東南紳商的約法三章,終於可以合理合法的徵收工商稅了,雖然爲了恢復工商業的元氣,約定在最初五年裡,商號只報應稅數額,而不真正稅。但這兩件事都不是爲了現在,而是爲了將來。
更更更重要的是,這兩項權力都在全閣會議手中,且不可能再還給皇帝。
之後幾百年間,大明能在歷史的數次反覆中過來,並持續保持強盛,都要拜其所賜。
至於眼下,殺不用宰牛刀……在南方終於從危機的泥淖走出,快速的恢復元氣時,北京的皇帝母子卻陷了無解的危機中……因爲歷史原因,大明的邊軍和宗室,九以上都集中在北方,再加上京城的資消耗,這三個沉重的包袱,一直都是東南各省來背。
東南經濟之所以恢復的這麼快,也跟終於卸下了沉重的包袱,有直接的關係。
按說北方有彪悍的軍隊,應該迅速南下平叛纔是,然而兵馬未糧草先行,這個包袱,不是本就貧困不堪,又遭連年天災的北方民衆,能背得的。
但不調遣依然要花錢養兵,北京的太倉轉眼告罄,各地催餉的文書,像雪花般涌京城。皇帝母子倆就是把紫城賣了,也發不出一個月二百萬兩的餉銀、拿出一百萬石糧食的軍需來啊……北方的軍隊開始發生,甚至連蒙古人也因爲沒有人買他們的羊,而考慮是不是幹回老本行。
但是沈默一封措辭嚴厲,幾乎是連訓帶罵的親筆信,就讓一干臺吉們肚子打轉。富裕安逸的畜牧生活,已經消磨了他們最後他們只要想起那個一臉笑容、心黑手辣的惡魔,就一點趁火打劫的念頭都沒了。
剛剛轉投南方,急需立功表現的晉商也派上了用場。他們幾乎與每一支邊軍保持著切的聯繫,跟蒙古人的關係更不消說。對於廝殺漢們來說,有便是娘,管你是南方還是北方了,所以軍人們紛紛表示服從南京朝廷的調遣,隨時可以攻打北京。
遼東的李樑更是早就磨刀霍霍,幾次請戰要提兵南下山海關,爲沈默直搗京師。
所有的請戰,都被沈默住了。
因爲他很清楚,請神容易送神難。軍事力量一旦形,就很難在制度框架約束直至消滅,他們從暴力中長,也只相信暴力,放這些猛虎出閘,一定會給國家和人民,帶來難以預測的兇險的。
還是那句話,殺不用牛刀,他只需要軍隊保持安靜,靜待結果就是。
這也決定了必須速戰速決,否則會生變故。
萬曆十三年八月,北方天氣轉涼,正是殺人放火的好時節。
姚長子麾下的東南水師戰艦二百艘,民間運輸船二百艘,搭載著南方十二萬閣軍,未開一槍一炮,便在天津衛登陸。
因爲天津衛的最高軍事領導人,後軍都督府都督、東寧侯焦志,率天津兩衛三萬餘名兵反正。
之後大軍一路未遇抵抗,順利抵到北京城下,完了對北京城的包圍,並派遣使者進京談判,以保護大明皇帝朱常安全爲由,敦促僞帝朱翊鏐投降,並保證其生命財產安全,保留其郡王的封號和待遇。如果三天之,朱翊鏐不開城投降的話,大軍則強行攻城,到時候玉石俱焚,大不了再立個姓朱的皇帝。
在考慮了兩天三夜之後,朱翊鏐決定投降……其實沒什麼好考慮的,自從當上這個皇帝,朱翊鏐就沒睡過一宿安生覺,現在還能回去當他的富貴王爺,又有什麼不好呢?
至於那些跟著他紫城的潛邸舊人,就像做了幾個月的黃粱夢,一醒過來,發現又回到從前,似乎也沒什麼損失。只有王府長史發了瘋,整天朝著府上的一條大黑狗破口大罵:“你害了我姐姐一輩子,又害了我一輩子,我要吃了你才能解恨!”但大黑狗太兇,他不敢靠近,所以只能每天罵罵過過癮。
李太后倒是心志堅定,算盤打得,橫豎權力是沒了,能富貴也不錯,反正孫子登基,自己還升一級,了太皇太后呢,還是這大明朝最尊貴的人。
這就屬於作的清秋大夢了,當年十月,新君登基大典前,經過全閣會議的長時間磋商,最終決定剝奪的尊號,降爲太妃,南宮居住。只尊陳太后爲太皇太后,王皇后爲皇太后。
萬曆十三年十一月,不到三歲的新君朱常,在王太后的懷抱下登基,宣佈次年改元。
在新君的登極詔中——宣佈遣散宮中所有太監,並永不再使用宦。
宣佈錦衛改軍司,歸兵部所屬。並永久取締特務機構,任何機構任何人,不經法律的審判,不得逮捕和任意拘任何人!
宣佈私有財產不可侵犯,任何人未經法律的允許,不得剝奪他人的財產。
宣佈即使是皇帝本人,也必須遵守上述條文,並接閣和三級諮議會的監督,如果有違反之,願以退位謝天下!
這些條文,自然不可能出自三歲孩子之手,而是由沈默代擬。對於他這些大逆不道的條款,已經就任諮議會首任議長的張居正十分不看好。
他對沈默說:“你現在一手遮天,皇帝又是個三歲的孩子,不知道反對是什麼意思,但等到他長大了呢?你卻差不多要老死了,你以爲這些死條文能約束住他?我敢保證,只要他有足夠的力量,隨時都可能撕毀憲章。”
“一代人管一代人的事,我上半輩子,用力打破了一些東西,下面十年裡,再用力讓一些東西進人心裡,對我來說,這就足矣了。”沈默著天邊噴薄出的一紅日道:“至於將來,反覆是一定的,我也可能會被挫骨揚灰……但那有什麼關係呢?無知不可怕,知道而不敢去爭取才最可怕。如果他們願意繼續給皇帝跪下去,那就當從來沒有我這個人好了……”
“你不怕將來的時代,會比過去還糟糕?”
“不會的。”沈默轉過頭來,微微一笑道:“一定會更好的……”
【全劇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