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山下那家既是小飯館又是小旅館的店裡買水喝,付了錢後,那家店主人說:“你還欠我五塊五的飯錢,剛纔你和王媽媽吃的時候我收你便宜了。”
那家店主很年輕,大約只有二十七八歲年紀,黑瘦,整天都坐在櫃檯裡面不出來,臉上還有一道深的疤。
吳放歌一邊拿錢一邊笑著說:“你這可是坐地起價啊。”
店主也笑了,出一口雪白的牙說:“呵呵,你要是剛纔跟王媽媽一起走了,我就不找你要這錢,現在既然你回來了,這錢還是要付的。”
吳放歌又問:“嗯,爲什麼呢?”
店主說:“王媽媽一個價兒,你一個價兒。”
吳放歌收斂了笑容問:“你也當過兵?”
店主點點頭說:“是啊。”說著拍著自己。吳放歌頭去看,只見店主的左從膝蓋被截去了,他一直坐在椅上。
店主說:“我就是文山人,當兵的時候分到南京軍區,沒想到兩山戰,就這麼回來了。”
吳放歌默默無語。店主又說:“原本我已經退伍回家了,可是在家天天晚上都做噩夢,夢見我的那些戰友啊,拉著我的手讓我跟他們走,個個都傷胳膊斷淋淋的。弄得我整夜整夜的睡不好啊,我媽找人去槓神,神婆說:我本來是該和那些戰友一起死的,可是沒死,所以他們就天天晚上來找我,我跟他們一起去。後來我一琢磨啊,反正人也殘廢了,工作找不到,也沒人肯嫁,我就乾脆到了這兒,開了這家店,天天陪著我的那些戰友們,你別說,我現在每天吃得香睡得好,再也不做噩夢了。”
吳放歌點著頭說:“是啊,人這一輩子,也就是圖的吃和睡這兩個字,其他的都是假的。”
店主說:“可不是嘛。那個王媽媽,每年都來看的兒子,也沒什麼錢,所以只要在我店裡買東西,我就只收本價,你嘛,咱們雖然也算是戰友,可我也得吃飯吶。咋樣?戰友?不怪我吧。”
吳放歌笑著說:“不怪,當然不怪了。”
辭別了店主,吳放歌又花了兩三天的時間在附近轉了轉,凡是自己以前駐紮過的地方都去看了看。只可惜那些地方原本就是戰爭期間的臨時營房,不是已經人去屋空荒蕪了,就是改頭換面了,可不管怎麼說,去一趟,也算是瞭解了一番心願。最後一天,吳放歌又回到烈士陵園向衛豔和戰友們告別,山下的店主遠遠的看見他,讓店裡的小妹又把他進店裡拿出幾百塊錢給他,吳放歌笑道:“就算找錯錢也不帶你這麼錯的。”
店主說:“這本來就是你的錢,你走之後不久王媽媽又回來了,說是你悄悄往的包袱裡賽了幾百塊錢,託我還給你。”
吳放歌一聽,心裡一陣絞痛,嘆了一口氣讓店主把錢收起來,做一個帳,等王媽媽來年再來的時候當做的用度,並承諾以後每年都給店主一筆錢,當做王媽媽來看兒子的食宿路費,店主所要做的就是每年和王媽媽合影一張給吳放歌寄來就行了。
瞭解了這樁心願之後,吳放歌又返回昆明和蘇偉波何海豹他們會合。才一見面,何海豹就抑制不住興地對他說:“這兒的事我們辦的差不多了,也向王局彙報了,你可以安心地回學校學習去了。”
吳放歌一副茫然的樣子,蘇偉波又解釋說:“是這樣的,你走之後我們遇到一夥做邊貿的,急需一批醫療用品,我們打聽了一下,那個邊貿無非就是一夥兒走私販子,毒品販子,游擊隊之類的傢伙,也不在乎藥品過期不過期的話,我就想起你早先說起的事來了,現在已經和療養院商量的差不多了,只要一倒手就能差不多把咱們的本錢賺回來了。而且,嘿嘿,原來的賬咱們還能接著慢慢要。說起來這次還是多虧了你呀,你的消息和關係可起了大作用啦。”
吳放歌一聽,這明顯就是卸磨殺驢要趕我走啊。不過他也不在乎,反正在這兒的事也差不多都辦完了,也不想再待下去了,但表面上還是作出了一副不甘心的樣子,而蘇偉波和何海豹都盼著他早走,好說歹說的勸了一晚上,連何海豹也從來對他沒這麼客氣的說話過,但是原則卻一點也沒放鬆。第二天蘇偉波就主幫吳放歌買了一張火車票,而且居然還是臥鋪,把他給送走了。
從昆明到三河要在火車上待兩個晚上,第二個晚上的時候,何海珍居然打了一個電話過來,先是埋怨他回來怎麼也不去看,後來話鋒一轉直接就問雲南的事。吳放歌笑著說:“開始我還做了點事,後來可就什麼也沒管,先去給戰友掃墓,一到昆明就被你弟弟和蘇主任送上火車了呀。”
何海珍質問道:“我總覺得不對勁兒,這不是你的做事風格,你敢保證你沒在裡面搞鬼?”
吳放歌大呼冤枉:“我人都不在啊,怎麼搞鬼啊。”
何海珍說:“沒搞鬼最好,反正我總覺得不對勁,蘇偉波是個沒主意的傢伙,我弟弟向來眼高手低,怎麼這麼巧就有這麼好的果子送到邊?要是你在,我還放心些。”
吳放歌說:“我們單位的好我是撈不上的,你可能也知道,他們那個公司當初打著我的旗號做生日,我知都不知道,後來賠錢了,又讓我來收拾殘局,現在有點起了,又一腳把我踢開,我就是想幫忙也不進去啊。”
何海珍嘆道:“也不指你幫忙,你不在中間搞鬼我就放心多了。放歌,大家朋友一場,算我求你,你就算是有朝一日,非要尋我弟弟的晦氣的話,千萬給他留條活路。”
吳放歌這人,就是聽不得話,特別是人耳朵話,也就聲說:“你放心吧,只要你弟弟不主來惹我,我保證一指頭也不會他的。”
說罷,兩人又聊了幾句閒天,後來吳放歌的手機電池耗盡,通話就沒有繼續下去了。
回到學院,王雙果然早已幫他請好了假,所以也沒被班主任責備,但這幾天卻發生了一些其他的事。餘興來學院鬧了了幾次,先是說餘鋒勾引他老婆,後來見吳放歌又久而不歸,又說是吳放歌把他的老婆拐跑了。於是學院領導覺得有必要整頓一下學院學員們的作風紀律問題了,還立了調查組,結果好多人都爲吳放歌作證,那幾天社團活了傷,腫的和豬頭一樣,一直在養傷,哪裡有機會勾走別人老婆?而且回金烏的時候,是一大幫同鄉一起回去的,沒人看見吳放歌還帶了誰。
餘興還是不滿意,聲稱要上告,吳放歌知道他抓不住自己什麼把柄,因此並不介意,餘鋒可冒火了,因爲狀詞裡也有他,這前前後後的查了他十幾天了,恰巧他這次回來時帶著老婆來的,據說他的老婆是想來看看他學習的環境的,結果遇到這麼一出,當天就翻了臉,自己回去了,可電話天天的來,據說已經發展到鬧離婚的地步了。都已經焦頭爛額的了,餘興還扭著不放,餘鋒焉能不冒火?
不過餘鋒畢竟是國家幹部,既不能像流氓那樣摔門打架,更不能像潑婦一樣的罵街,可他遊廣闊,自然也有他的辦法。餘興的日子立刻就不好過了,今天是衛生局來查衛生許可,明天是工商局來查執照,後天又是派出所來查暫住證,把個餘興弄了個焦頭爛額,雖說他還是跑到學院來告餘鋒是打擊報復,可是沒證據,學院也漸漸的煩他了,而且沒了丁香,又有一幫子差隔三差五的就來叨擾,他的店就開不下去了,有公安還放下狠話,要不是看著你有個娃的份上,早就送你去篩沙子了。
餘興這下算是徹底沒轍了,又跑來找餘鋒低三下四地討饒。其實若是丁香在,餘鋒說不定也就饒了他,可偏偏現在丁香跑了,餘鋒還能真的就把餘興當兄弟?其實當初認下這個本家不就是爲了靠近丁香嘛。最後還是吳放歌心腸,也是看在那個孩子上畢竟還有一半丁香的學,爲了不讓孩子罪,吳放歌也說了好話,餘鋒這才作罷,不過從此之後和餘興已經形同路人。
沒了能幹的丁香,餘興自己又折騰了這麼一陣,他的店元氣大傷,開不下去了。吳放歌原打算給他一點幫助的,可是又覺得這個人不可幫,餘鋒更是把他當做農夫和蛇裡面的那條蛇(儘管餘鋒本也不是什麼善良的農夫),只得眼睜睜的看著他的店子倒閉了。不過這個餘興也真夠狠的,在一個清晨,這傢伙拿了店子裡所有的錢,丟下孩子,來了一個一去不回頭。
吳放歌這下算是徹底把這個人給看白了,怎麼說那也是自己的親生骨啊,說仍就扔啊。這下沒撤,吳放歌只得悄悄出資,讓原來在店裡打工的一個小妹自己做這家店,附帶條件就是暫時養這個孩子,如果丁香能順利地回到越南並安頓下來,應該會回來接自己的孩子的。不過時間一長,也有風言風語說那孩子其實就是吳放歌的,不過這個謠言幾乎沒什麼人相信,道理很簡單,丁香生這個孩子的時候,這一期學員還沒開課呢,而且在外人眼裡,吳放歌和丁香相識還是通過的餘鋒,所以大家也只是在讚揚吳放歌好心腸的同時也紛紛說他傻,本來嘛,還沒結婚就先幫別人養孩子了,不是傻又是什麼?這樁好事就好比饞貓抓了熱餈粑,只怕日後不了爪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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