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說呢?許淮頌一時還真不知道從哪講起,半天吐出四個字:“有點複雜。”
“這世上還有比前任更複雜的人際關係?”
“債務人和債權人不複雜嗎?”
劉茂瞪大眼,一想,還真像那麽回事。
做律師這行,與形形的人打道久了,觀察力也日漸敏銳。就今天這個狀況來看,他能夠肯定,阮喻和許淮頌彼此相識。
他原本想,能把一次“重逢”搞得那麽僵的,隻能是“最悉的陌生人”了,可被這話一提醒,才發現自己的想法太過狹隘。
劉茂恍然大悟,結了下說:“……欠你錢啊?”
怪不得阮喻戰戰兢兢,裝不認識許淮頌。而許淮頌呢,也是拗出張撲克臉來。
見他當真,許淮頌笑了聲:“沒有。”
“……”劉茂有點想犯法。
“找地方吃飯吧。”見他還要問,許淮頌及時截斷了話頭。
他隻得踩油門,邊打方向盤邊回想昨天。
昨天許淮頌打電話來,托他調個關係,在蘇杭一帶查一個人的基本信息和聯係方式。他問急不急,因為手頭剛接了個著作權與名譽權糾紛案,趕著做網絡證據保全。
許淮頌說“急”,但說完卻沒了下文,想到什麽似的,改問這樁案子的委托人是誰。
他是至坤的合夥人,有權了解事務所接手的案件,劉茂一五一十說明白,結果就被匆匆掛了電話。
再得到許淮頌的消息是淩晨,他語不驚人死不休,說自己在浦東國際機場。
這麽前後一聯係,劉茂徹頭徹尾懂了:許淮頌口中要查的人就是阮喻。
哪有什麽意料之外的重逢?他就是為回的國。
隻不過千裏迢迢趕來,換來人家一句“不認識”而已。
哪個男人還不要點麵子,劉茂也就沒打破砂鍋問到底,說:“吃什麽,西餐?”
“太慢了。簡單點吧,趕飛機。”
“飛舊金山?”他詫異。
許淮頌點點頭。
敢連找酒店也是扯謊。
“你這不剛來嗎,怎麽就急著走?”
“距離我委托人的庭審隻剩不到二十四個小時,你說我急不急?”
劉茂瞠目:“你瘋了啊?”
花十幾個小時趕回國,匆匆見一麵,又花十幾個小時回去辯護?
許淮頌調低座椅躺下來,疲憊地闔上眼:“可能是吧。”說完又笑著歎口氣,“換誰誰不瘋。”
*
沈明櫻的公寓裏,阮喻蜷在沙發上,腦袋埋進抱枕:“真是要瘋了……”
聽從頭講到尾,沈明櫻笑出眼淚:“是誰當初信誓旦旦,說不會被認出來的?”
“我哪知道真能鬧到本尊那兒去?”抓著頭發爬起來,“太玄幻了,小說都不敢這麽寫,我不是在做夢吧?”
“你知道自己現在像哪時候的樣子嗎?”
有氣無力咕噥:“哪時候……”
“滿十八歲的第一天,被許淮頌牽了手的那個晚上。”
那天跟打了一樣一夜沒睡,也一遍遍問自己是不是在做夢。
可是當初有多興,現在就有多想暴走。
沈明櫻扭頭去廚房做午飯,等回來,就看攥著手機麵如死灰:“怎麽辦,我說這本小說是我親經曆的那條微博,是連帶澄清大綱創作時間的視頻一起發的……”
也就是說,不能刪博,也不能重新編輯容,因為這樣的舉,一定會被有心人賦予骯髒的含義。
“別自了,國英律師才不會閑得看你微博。而且人家不記得你,就算把你小說翻爛,也不一定發現你在寫他。”沈明櫻給算著這筆賬,“再說都是過去式了,就當個路人甲唄,最差也不過丟把臉,誰還沒個青春期的幻想啊是不是?”
阮喻知道這話在理,可是:“一想到他可能會看到小說裏那段‘春夢’,我就過不了心裏這道坎……”
沈明櫻哈哈大笑:“你為了藝效果添油加醋!”笑完拿手肘撞撞癱爛泥的人,“說正經的,就為這點破事,不告了?”
打起神來,搖搖頭。
說不告當然是假的,隻是打算放棄至坤,另尋律師。
確認沈明櫻朋友那邊不會因此難做後,當天就聯係了杭市另一家律所。
對方同樣邀請麵談。
這家律所名“鼎正”,接手阮喻案子的樊姓律師雷厲風行,當晚就理出了應對方案。
所以次日,來到事務所時,直接拿到了一份計劃書。
一邊翻看資料,一邊聽對麵的中年男人講:“阮小姐提到,你的案子涉及著作權與名譽權糾紛,但事實上它跟後者關係不大,你的作品原創與否,不需要在法庭上得到認可。”
有點驚訝:“那要怎樣扭轉輿論?”
樊易忠扯扯角:“在網絡證據保全到位的前提下,隻要證明大綱失竊,被告的侵權行為就立了。”
“在法律層麵或許是這樣,可您也看到了,涉案作者已經配合我作出澄清,然而在輿論層麵上,作用並不大。”
“因為那份聲明目前還不備法律效益。”
皺起眉頭:“但如果在證明大綱失竊的基礎上,對作品原創也作出探討,不是更有說服力嗎?”
“失竊立後,再探討兩篇作品本毫無意義。難道阮小姐很期待得到‘雙方作品高度相似’的結果?”
搖搖頭:“相似隻是表象,隻要您仔細對比兩篇文章,就會發現……”
“如果阮小姐堅持己見,”樊易忠打斷,“我的計劃達不到你的預期,建議你另請高明。但說實話,我不認為有哪位律師會采納你的看法。”
沉默片刻,點頭:“我明白了,謝謝您的建議。”
*
杭市這幾天急速夏,阮喻離開鼎正時,太已經相當毒辣。
頂著烈日打車,原本要回公寓,臨到岔路口卻記起樊易忠最後那句話,不甘心,改道換了家律所。
接連進出兩家後,在大馬路上接到了劉茂的電話。
劉茂聽見這邊的鳴笛聲,低低“啊”了聲:“你在外麵?那方便的時候再聊吧。”
說“稍等”,拐去路邊一家無人報刊亭。
報刊亭一側列了一排明的格箱,裏麵塞著可供自助購買的報紙和雜誌。隻是大熱天也沒人有閑買報。
阮喻站定在涼清淨的亭簷下:“你說吧,劉律師。”
劉茂開門見山:“公證程序快到位了,你考慮得怎樣?”
阮喻稍稍一默。
當然從頭到尾都沒放棄過訴訟。雖然短短半天在三家律所壁,說不喪氣是不可能的,可理智點想,律師們並沒有錯。
能夠一槍正中紅心,為什麽非要迂回費事?吃力又未必討好的事,誰願意做?
到底是曆經過社會打磨的人了,知道學會變通有時是生存法則,所以剛剛過馬路的時候,阮喻在想,是不是別鑽牛角尖了。
然而劉茂打來的這個電話,卻讓想最後再試一次。
不答反問:“劉律師,在你的設想裏,這個案子該怎麽理?”
劉茂似乎愣了下,說:“證明大綱失竊是最直接的方法。”
阮喻認命地“嗯”了一聲。
他敏銳地察覺到的低落,問:“怎麽了?你要是上麻煩,盡管開口,就算我不是你的委托人,也可以是你的朋友。”
猶豫著說:“我是在想,假設我有探討作品原創的訴求,可以在這個案子裏實現嗎?”
電話那頭沉默得有點久,大概明白了,笑說:“算啦,我知……”
“可以。”劉茂打斷。
“可以?”
劉茂沉了下,說:“對,可以實現……”
聽他語氣不對勁,愣了愣:“如果是出於朋友的幫助,你不用勉強。”
“不是勉強!”
這一句拔高的聲音引來回聲,問:“劉律師,你的座機開了免提嗎?”
“對。不好意思,請你稍等,我這邊臨時有幾份文件要簽。”
“那你先忙。”
阮喻沒掛電話,聽那頭沒了聲音,就拿著手機低頭看起明格箱的報紙。
疊攏的晚報出小半篇新聞報道,講的是國S.G公司一名離職高管轉投競爭對手門下,違反競業限製,遭到起訴的事。
在全排得上號的計算機件開發公司,也難免卷這種糾紛。
阮喻歪著腦袋瞟了幾眼,瞥見“舊金山”“明日開庭”“華人律師”幾個字眼,再要細看,電話那頭傳來劉茂的聲音,說他忙完了,問在聽嗎。
抬起頭:“你說。”
劉茂的言辭比之前流暢許多:“你所說的探討雖然不是必要證據,但作為輔證,也可能對訴訟結果產生有利影響,所以這個訴求可以實現。”
阮喻有點意外:“你不擔心比對結果不理想嗎?”
劉茂重新陷沉默,說:“不好意思,我再簽幾份文件。”
“……”
一分鍾後,他再次開口:“擔心與否,說白了就是勝訴率,作為律師,出於職業忌,我不能給你答案,但我認為,真正的原創值得一次這樣的嚐試。”
阮喻呼吸一窒。接連壁之後,這樣一句話無疑如同雪中送炭。
劉茂的形象在心裏一下拔高頂天立地的兩米八。
文人的熱結頓時攢滿心頭,幾乎是一瞬間,拿定了主意:至坤和劉茂才是正確的選擇。
但是下一秒,電話那頭的人遲疑著說:“嗯……這些話是從許律師那兒學到的。”
“……”
頭腦發熱的阮喻迅速冷靜下來:“劉律師,假如選擇訴訟,我的委托代理人是你吧?”
“當然。”
“那許律師?”
“他不出席庭審,僅僅參與備訴。”
阮喻扶額,扯謊:“那個,我可能擔負不起兩位律師的委托費……”
“這個你別擔心,許律師是出於個人學習研究需要參與進來,他那部分費用不用你另行支付。”
還想掙紮:“其實我有幾個業朋友也遭遇過著作權糾紛,我可以介紹他去學習。”
“嗯……這個,”劉茂的語氣聽上去有點為難,“但我從業多年,確實沒見過比你這個案子還特殊典型的了。”
阮喻不知道自己是怎麽掛電話的。等回過神,微信對話框已經多了一張名片——「至坤劉茂」向你推薦了「許淮頌」。
捧著這部千斤重的手機站在原地,一陣眼黑。
那頭擱下座機聽筒的劉茂一樣張發暈,看了眼電腦屏幕,拿起桌上那部免提已久的手機,怒氣衝衝:“許淮頌,你打字能不能快點,我哪來這麽多文件好簽?”
作者有話要說: 頌頌:姑娘,網嗎?加我微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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