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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秦明》 第47章

【4】

要不是附近發生了命案,嚴重影響了我的心,這個地方還是非常值得欣賞的。

石河彎彎曲曲地把這個地界劃分為兩等分,河流上偶爾可以見到古古香的石橋。河流的兩側種滿了油菜花,黃綠相間,從遠看十分麗。每側的油菜花地約有20米寬,沿著東西走向如地毯般鋪展開來,一無際。油菜花地的南北兩側都是白牆黑瓦、古古香的房屋,陪同我們前往的刑警大隊長說,這裡多半是些小工廠的廠房,也有一些住戶。

「如果這裡有很多工廠,這個所謂的鄭總也是這裡某家工廠的老闆的話,在這附近約見,可能就比較大了,和我們發現的油菜花剛好相符。」師父站在油菜花地東側的石頭橋上,向油菜花地裡看去。

我無心賞景,也無心細想馬小蘭為什麼會到這片油菜花地裡來,只想知道,師父究竟要用什麼辦法來找出案件的第一現場呢?

「這麼大面積,我們是要沿著河一路走到頭尋找嗎?」我急著問師父,「這可是項艱巨的任務。」

師父搖了搖頭,說:「很簡單。第一,油菜花瓣沾有泥土,那麼可以判定是在油菜花地裡作的案,兩個人躺在油菜花地裡,油菜花花瓣和葉的斷裂還是新鮮的,那麼,這片油菜花地有大片倒伏的地方就是案發現場。」

我們紛紛點頭,倒伏了的油菜花,是不可能被重新扶正的。

師父接著說:「第二,我仔細檢查了死者的著,雖然被浸了,但是有些地方彷彿可以看到零星的石灰一樣的白質附著,而且死者的鞋子有明顯的蹬、刮的痕跡。這樣的痕跡肯定是和大面積的攃形的。我仔細看了這裡的環境,沒有質的地面,都是泥土,那麼要形的痕跡就只有在橋上,或者在牆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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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轉頭看了看周邊的環境,確實只有屋牆、小橋備大面積的特徵。

「在橋上作案就不可能沾到油菜花,那麼,唯一的可能就是在牆邊作案。這樣也符合牆上的白灰黏附到死者上的可能。牆邊都是蔽的地點,在這裡作案的可能也很大。」

「我來說第三吧。」到師父的指點,我有了靈,「第三,不可能自己走到很靠油菜花地的地方,死者再單純,也不可能和對方約見在那麼蔽的地方。畢竟是來面試,又不是。所以,我認為,兇手肯定是從油菜花地的邊界挾持死者到油菜花地深的牆,那麼我們油菜花地的邊界到第一現場會有痕跡。」

師父點了點頭:「對了,就是這麼回事。據我推斷,雖然兇手挾持死者進油菜花的路線不會非常明顯,但是油菜花向兩側傾斜的可能還是存在的。順著這個軌跡進油菜花地,就可以很容易找到油菜花倒伏的地點。」

「我找河的南邊,師父找河的北邊,如何?」我迫不及待了。

10分鐘後,按照我們推斷的思路,師父在石河北側的油菜花地靠牆找到了一片倒伏的油菜花。

當天的線非常好,沒有花費多力,我們便提取到了有價值的證。這個證讓師父很興趣:倒伏的油菜花地裡,有幾棵油菜花的花上黏附著跡。

「怕是死者的月經吧?」我皺著眉頭說,「畢竟兇手是掉了死者的,月經有可能黏附在這裡。」

師父慢慢地移除了倒伏在地面上的油菜花,指著地面的泥土說:「仔細看,這兩片泥土有明顯的下痕跡,結合附近的泥土分析,這裡應該是部著地、反覆掙扎迫地面導致的,簡單說,就是印。」

聽師父一說,看起來還真是像。

「如果是印,那麼月經的流出應該會黏附在這一片的油菜花上。」師父接著說,「但是我們發現的,是在旁邊倒伏的油菜花上,所以我覺得是死者的的可能不大。」

我看了一眼,發現印和發現跡的油菜花殘枝有幾十釐米的距離。「如果是死者的被扔在那裡,上的跡染到油菜花殘枝的呢?」

「不不。」師父說,「不可能。殘枝上的跡濃度不小,呈流注狀,是流上去的,而不是蹭上去的。」

「這樣看,這個跡的價值就很大了。」我點了點頭說,「總之去檢驗吧,很快能知道結果的。排除了死者的,我們就有抓手1破案了。」

『1抓手:行通用語言,形象的比喻,是指破案的依據和方法,或者是指可以直接甄別犯罪嫌疑人的重要證。』

「另外,」我突然想起了某件事,「這房子裡沒有人住嗎?」

刑警隊長指了指油菜花倒伏所在的那片牆:「你是說這兒?這好像是個印刷廠吧?」

「怎麼了?」師父話問道。

「是這樣的。」我說,「檢驗的時候,發現死者的口鼻腔沒有任何損傷,也就是說兇手並沒有捂死者的口鼻。兇手把死者拖行了這麼遠,又在一個工廠的牆邊強死者,死者不呼救?」

我的話讓師父陷了沉思。

突然,刑警大隊長的電話鈴聲突然響起,他走到一旁打了兩分鐘電話,回到師父的邊說:「那個鄭總查到了,鄭國,不是什麼總,是一家小工廠的員工。我們找到他的時候,這個鄭國矢口否認他認識和聯繫馬小蘭的事兒,我們覺得可疑,已經帶回刑警隊進一步問話了。」

「DNA可能還要一天的時間才能出結果,你們先問著吧。」師父說,「有什麼況及時通報我們。」

我和師父花了一下午的時間研究檢驗的照片和現場的照片,可惜一無所獲。

晚上7點,我和師父又來到專案組。經過一下午的留置盤問,偵查員們仍然不能確定鄭國是不是本案的兇手。「開始鄭國矢口否認認識馬小蘭,後來在證據面前才又改了口。」主辦偵查員說,「據鄭國說,他是通過網絡認識馬小蘭的。」

「馬小蘭不是每天都按時回家嗎?」師父說,「哪有時間上網?」

「是這樣的。鄭國說在一個網站看到馬小蘭求職的帖子,加了馬小蘭的QQ,鄭國承認自己的初衷是想騙。」

「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師父說。

「我們調取了鄭國和馬小蘭的聊天容。證實馬小蘭確實剛剛申請了QQ,上網時間一般是下午1點到2點。是利用中午回家做完飯以後的空閒時間上網求職。」主辦偵查員說,「從聊天容上看,鄭國確實是在欺騙馬小蘭。馬小蘭想在城西開發區上班,可能是覺得城西開發區待遇比較好,鄭國看馬小蘭有這個求職意向,謊稱自己是城西開發區的工廠老闆。所以他們會約在城西開發區見面。」

「鄭國對現場附近的環境很悉嗎?」我問,「不然他怎麼知道那裡沒有人?」

「不,」偵查員說,「你理解錯了,據鄭國說,他絕對不敢強,所以不在乎約見的地點,他就是想騙的。經調查,鄭國確實很到城西區,應該對那一片的況不瞭解。據鄭國說,當天晚上,他還找錯了路,到達現場的時候,遠遠站在橋上想先看看馬小蘭的長相。結果他沒有看到馬小蘭,只看到一個頭的男子蹲在油菜花地旁邊菸。他以為馬小蘭帶了男朋友來,就跑了。」

「你們怎麼看?」師父問。

「不太肯定他有沒有說真話。不過,結合外圍調查況看,鄭國平時膽子很小,我們分析他不敢幹這種膽大的事,另外,確實有人證實鄭國當天晚上8點10分還在離現場不遠的一個小賣部問路,問的就是城西開發區口在哪兒。」

「鄭國上有傷嗎?」我想起了現場發現的流注狀跡,問道。

「沒有,沒傷,仔細檢查了。」偵查員說。

「不一定有傷,不排除鼻。」師父說,「目前難辨鄭國的證詞真假,等檢驗結果出來再說。另外,我覺得可以去做一個現場實驗,看看鄭國是不是在說謊。」

「什麼實驗?」大隊長問。

「現在馬上8點了,今天天氣和案發那天差不多。」師父說,「我們去現場,站在橋上,看油菜花地的旁邊如果蹲著一個頭的話,鄭國能不能看見。按理說天是很難看見的。」

「對,」我覺得師父這招應該管用,「如果本不可能看得見油菜花地旁邊的況,那麼說什麼看見頭男子菸就肯定是在說謊了。」

8點10分,我們一行人馬準時到達了上午發現的作案現場進行現場實驗。

晚上的現場和白天似乎有些不一樣,但並不是想像的那樣手不見五指。白天彷彿沒有靜的廠房原來晚上都在生產,雪亮的燈從窗戶照出來,把油菜花地照得亮。這個實驗不用做了,因為我們連錯落有致的油菜花都可以清楚看到,更別說一個人蹲在那兒了。

「看來鄭國說的是事實啊。」我說,「那麼這個頭就很可疑了。」

「現在不僅僅是頭的事。」師父說,「下午你說的問題也值得思考。為什麼兇手沒有捂死者的口鼻腔,死者不呼救嗎?顯而易見中心現場旁邊的廠房在這個時間點還在開工,廠房裡面肯定有人,窗戶出來的線可以照到強發生的地方,犯罪分子不害怕驚廠房裡的人?」

「我還在想,為什麼兇手能夠輕鬆掉死者的,又能把穿得那麼整齊。」我說,「沒有線肯定是不行的。目前看,這樣的線足夠完了。不過,師父說的問題確實值得思考。」

「我們可以去廠房裡面看看嗎?」師父問。

「沒問題。」大隊長帶著我們繞到廠房正面的大門,走進了廠房。

沒有想到看起來破舊的廠房,隔音效果如此之好,外面並沒有發現多大的噪音,可是走進廠房,卻發現廠房的噪音非常大,連近在咫尺的人互相說話都要扯著嗓子。原來這是一家印刷廠,為了不打擾附近居民休息,裝潢採用了隔音材料。

「這樣看,即便是外面敲鑼打鼓,廠房裡也聽不見一點兒聲音了。」我恍然大悟。

師父說:「這,不是關鍵。目前看,兇手肯定是悉這個廠的況的人,甚至有可能是這個廠的職工!」

我點了點頭,說:「對,如果不悉,肯定不敢在這面牆的外面犯罪。即便在這裡犯罪,也應該阻止馬小蘭呼救。正是因為兇手非常瞭解廠房的況,所以才用更多的力氣控制馬小蘭的雙手,而不顧的呼救。」

「是的。」師父讚許地點了點頭,「肯定是悉這個廠的人作的案。去問問,這個廠裡有頭嗎?」

「真找頭?鄭國的話靠得住嗎?」大隊長說。

「既然通過調查肯定了鄭國對這一片不悉,那麼基本可以否定他的作案可能。既然不是他作案,那他就沒有必要撒謊。」

師父的話還沒有說完,我們都沉默了,因為我們看見了一個剃著頭、穿印刷廠工作服、40歲左右的男人拎著一個水桶從外面走進了廠房。更讓我們興趣的是,這個男人捲起了服的袖子,右上臂清晰可見兩道紅的抓痕。

男人走進廠房,乍一抬頭看見一屋子的人,而且有幾人著警服,轉頭就跑。

我和師父相視一笑,因為我們知道他跑得再快,也絕對快不過我們的刑警。

看著刑警將頭押上警車,我和師父一拍即合,悠閒自得地去街邊大排檔吃了一頓夜宵,打著飽嗝兒走進了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審訊室。

只是一頓夜宵的工夫,頭就全部招供了。原來案發當天,頭和平常一樣,8點左右去石河打水回廠房打掃衛生,經過油菜花地的時候,發現一個年輕孩背著書包正在油菜花地旁邊翹首以待。看著年輕孩窈窕的姿,頭立即產生了歹念,趁孩不注意將拖進油菜花地裡靠近自己廠房的牆邊企圖實施強。馬小蘭誓死不從,抓破了頭的手臂,頭一時惱怒就掐住了馬小蘭的脖子,本來是想嚇唬嚇唬,沒想到自己用力過猛,待他鬆手時馬小蘭已經斷了氣。發現馬小蘭已經死亡,頭嚇得魂飛魄散,跑到油菜花地邊菸,覺得要是放在這裡,他一定不了干係,於是他又重新回到現場,穿好了馬小蘭的服,將其扔進石河,想偽造死者死於失足落水的假象。未曾想,24個小時以後,警察就出現在了他的廠房裡。

想到馬小蘭慘死的場景,我又沒忍住脾氣,上前打了頭兩個耳,同樣被偵查員拉了開來:「別打、別打,打傷了會說我們刑訊供,不利於案件起訴……」

我憤憤不平地回了賓館,又一次覺得心頭沉甸甸的。在這個草長鶯飛的季節,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永遠消失了。逝者已矣,唯有祈願那飽折磨的父親能夠得到有效的救助,讓這個無辜的孝順孩的在天之靈可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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