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之后。
車子在路上飛馳,后座上男人盯著手中的策劃書,眉心擰在一起。
凌氏集團要爭奪一個開發項目,是關于舊城區改造的。
曲婉的家,就在那片舊城區。
凌慕白盯著圖紙上標紅的居民區,大腦像過電一樣恍惚。
車速很快,街邊一道悉的影飄然而過,凌慕白眼角余一閃,猛地坐直,“停車!”
司機踩了急剎車,“凌總,有什麼吩咐?”
凌慕白盯著人來人往的街道,口劇烈起伏。半晌,他忽然笑了,“沒什麼,可能是我看錯了。”
他知道,剛才那個影,不可能是,因為恨他,恨得要死。
三年了,他找遍了所有可以找的地方,毫沒有的消息。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音訊全無。
憑倔強的格,就算死,也不會出現在他面前吧。
====
酒店大堂里,曲婉拎著行李包,狗子一樣東看西看。
前面的男人走得很快,回過頭詢問,“今天有什麼安排嗎?”
“有!”曲婉拿出備忘錄看了一眼,“兩點和合作伙伴面談項目開發,四點邀參加演講,六點有一個飯局,對方已經和您預約過了。”
男人干凈利落的開口,“晚上去不了,你替我去!”
“啊?”
曲婉瞬間了形,能塞進去一顆蛋了。猛地搖頭,“不不不,王總,還是您親自去吧,我不行的……”
王子承轉瞥了一眼,“讓你去,你就去,哪有那麼多廢話!”
他最討厭人帶墨鏡了,偏偏今天出門給他安排的人,帶著一個大大的墨鏡,幾乎擋住了大半張臉。
隨行書,弄得神神的,搞什麼?
從看到曲婉的時候,他就生氣,被這樣一個嚴肅死板的人跟著,心都不爽了。
偏偏這人是個榆木腦袋,他故意刁難,想讓主辭職,這人愣是不走,賴在他邊已經兩個月了。
唯一讓他覺得不錯的,這個人再大委屈都咬著牙抗,從來不反駁,任勞任怨。
這次出差是老頭子安排的任務,明顯是要考驗他的能力,還安排這個人監視他。
既然不讓他舒服,別人也別想舒服,接下來有的是機會折騰!
這一趟行程超出了曲婉的預期,聽到出差地點是這個城市,不愿意來,潛意識的抗拒。
但是王子承對有意見,越是不想來這里,就越是讓來,還讓去參加酒局。
“王總,我這個人比較死板,不會談生意,也不會喝酒,長的也這麼難看,會把對方嚇到的!”
一口氣把自己黑了二百五,希能逃過這一劫。
“你對自己還了解的!”王子承一句話,讓曲婉差點一口噴出來,“放心吧,就是因為你長得丑,我才讓你去的,換一個漂亮的書,我才不舍得白送給那些禽!”
禽?
曲婉心里一驚,果然,人上了酒桌,鐵定沒好事!
王子承知道又要拒絕,干脆的一句話把堵了回去,“不想去也行,立刻從公司辭職!”
“可是……”曲婉遲疑了一下,還是咬牙追了上去。
酒店大廳里站著很多人。
“聽說凌總親自要來?”
“真的嗎?天啊!洗手間在哪里?我要補個妝!”
……
曲婉跟在王子承后面,耳邊聽到凌慕白三個字,下意識的打了個冷,趕低下頭,快步跟了上去。
王子承在門口停下腳步,曲婉沒有注意到,整張臉撞在他的后背上。
嘶——
倒吸一口冷氣,鼻子被撞得生疼,淚水瞬間蓄滿眼眶。
王子承轉回頭瞪著,“你走路都不長眼睛……”話說到一半,看到眸子里晶瑩的水珠,后面的話又咽了回去。
居然還會哭?
有些意外。
原本以為只會像木頭一樣,讓干嘛就干嘛,仿佛是沒有的木偶。
沒想到這個為了工作像拼命三郎一樣的人,也有這麼弱的一面,居然哭了。
王子承車門打開,冷冷說了一句,“還不上車,想自己走回去啊!”
雖然還是很不友好,但語氣已經比之前緩和了很多。
曲婉彎腰上了車子,用手捂著被撞疼的鼻子,真疼,不知道會不會留下疤。
王子承從后視鏡里看著曲婉著鼻子,有種詫異的覺。別說,這種可憐楚楚的樣子,比他新找的那個模特不差多。
可惜了,臉上巨大的墨鏡,擋住了他探究的視線,沒勁!
車子啟,王子承視線看向正前方,莫名其妙開始可憐這個人了,里說了一句,“晚上的飯局,我親自去。”
曲婉一愣,隨后反應過來,“那太好了,謝謝王總!”
一高興起來,鼻子上的疼痛都忘記了。
“別急著高興,我還沒說完呢。”王子承瞥了一眼,“你和我一起去!”
“啊?”
曲婉臉上的笑容瞬間僵住了,又開始垂頭喪氣。
看吃癟的樣子,王子承心里一陣愉快。之前沒發現眼鏡妹也有這麼好玩的一面。
他似乎開始對折磨這個眼眶妹上癮了。
失戀找樂子的陶寶睡了酒吧頭牌,隔日扔了錢就跑了。兩年後,她帶著六個孩子回國。找工作,冇想到兩年前的頭牌變成了KING集團的掌權人。是京都權勢熏天掌生死大權的大人物。被采訪,鏡頭前,俊美深沉的男人蹺著二郎腿。“您覺得您最優秀的地方是哪裡?外貌,才華,財富,權勢,選一個?”“繁殖力。”“……”
如果當初我勇敢,結局是不是不一樣。如果當時你堅持,回憶會不會不這樣。 我年少的愛人啊,你在我身上刻下傷痕、刻下時光。在那些淚眼相望的夜,我依然記得,你便是愛情本身…… 年少時,以為愛能超越一切,那時不明白,世上另有一種力量,叫做命運…… 最完美的初戀紀念讀物,舒儀精心打造最浪漫最感人故事結局。 時光以後,你可以遺忘很多,但一定不會忘記,初戀時的甜蜜和陳諾…… 第一次見他,在一個血肉橫飛的場合,一個聲音附在耳邊,用中文輕輕說:「告訴警察,你什麽也沒有看到,明白嗎?」 第二次見他,在海濱林蔭道,他是一個跑車上載著艷女的中國男人。 第三次見他,在萬聖節舞會,他在黑暗裏俯下身,彼此氣息咫尺可聞,一種鞣製的皮革與煙草的混合味道,令人魅惑。 少年情懷,光轉流年,所有的都會過去,仰頭,低頭,緣起,緣滅, 終至一切面目全非。只是後來的日子,我再沒有遇到一個人,象他一樣愛我如自己的生命。 最美的初戀紀念讀物,獻給依舊相信愛的善良人們!
蘇甯暖,蘇家隱形大小姐,智商只有5歲的小傻子!傻乎乎滴代替妹妹嫁給了厲家二少爺——個醜陋,殘廢,還暴虐成性的短命鬼。 小傻子配短命鬼,絕配! 可是,這傻子少夫人怎麽畫風怎麽不對? 氣翻心機繼母,碾壓綠茶妹妹,巧削惡毒傭人,狂扁腹黑反派! 反派們壹個個痛心疾首:說扮豬吃老虎那是侮辱了蘇甯暖,她是壹個小傻子攆著壹圈反派大佬無處可逃! 厲景沈壹把把小嬌妻擁入懷中:我慣的,怎麽了?
—離婚前,盛司越說:“讓我跟這個不知廉恥的女人待在一起,我寧願去死!”離婚後,盛司越單膝跪地:“阿尋,沒有你我會死!”
他是權傾天下的男人,茫茫人海中,他如星辰璀璨,遙不可及,卻順理成章的把愛全部給了她,她是他撿回家的孤兒,她愛他卻是九死一生,痛苦悲愴,他日夜想把她拴在身邊,她卻天天想要逃出他的掌心,她對他說“我恨你,一輩子的那種。”他對她說“隻要你高興,幾輩子都行。”他傾盡所有,把她寵上了天際,他說,你知道嗎?你的眼睛,是我看過最美的星辰。她笑,我知道。是啊,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權傾天下的秦爺,被一個小姑娘征服了,心甘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