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準確地說是夏星暫時借住的家,夏星一個人閑適地做了晚餐,看了一會電視,夏星拿出自己唯一保留的電:筆記本電腦,上上網,還有,寫一些文字,這是這些年的習慣。
明天又要上班了,上班于,沒有任何欣喜或者興,要是在以前,按的格,肯定是直接將工作牌甩在那個妖孽般男人的臉上,然后瀟灑地走人。
只是這麼多變故,讓懂得,生活,沒有想象中那麼,但也沒有那麼糟,學會了堅忍,學會了放下一切。忍一忍吧,或者,灰溜溜地回老家?雖然父母好幾次說要回去發展,家鄉有父母,也有一定的人脈基礎,找份安逸的工作,結婚生子,又在父母邊,其實也圓滿的,只是,這樣子回去,真是心有不甘,不是有句老話:錦還鄉,現在如果回去,那算什麼,落魄歸家。
自己現在出了這麼大的變故本不敢和父母說,只報喜,不報憂,是這些年的習慣,免得父母擔心。即使要告訴家人,也要等自己各方面都安定下來再說吧。
晚了,夏星準備洗澡睡覺,洗澡前做一下運是每天的必做功課。人生已是低谷,沒有一雙手有足夠的力量托起來,但是,也沒有一雙腳有足夠的力量把你踩在腳下,像小草一樣自由地盡地生長,不畏懼旁的大樹,那麼,強健是必須的。
夏星每天的運就是放上一段節奏強烈的音樂,跳一跳舞蹈,這是原來在健房學的拉丁有氧健,熱奔放,節奏明快,很適合年輕人,特別適合這樣的懶人。小時候學過幾年舞蹈,有一些功底。
跳不了幾下全發熱,夏星邊跳邊服,這棟樓是這一片的最高點,視野空曠,獨住高樓,不用擔心別人看到,夏星最后就剩下最的小了,覺得這是最無拘無束的狀態,進了忘我的節奏世界。
星期天晚上,和朋友喝完茶回來的紀鴻哲,習慣到臺上擺弄一下他的那堆遠鏡,天文的、普通的,景觀的,從小,他好像就喜歡這些東東。有的時候,不需要有朋友,浩渺的天幕,滿天的星子,就是他最好的陪伴。一個人累了的時候,靜靜地擺弄著這堆東東,心放松,神而遙遠的世界,有星子在閃耀,它們發出的,溫暖他總是包著堅強外殼的心。
他泡了杯咖啡坐在臺上,專心地拭著他的那一堆寶貝。完一個小型遠鏡,他習慣地拿起來試一下效果,突然,有白白的東東晃進他的視野。他調試了一下,他看到的是一雙白花花的,修長勻稱,再往上,翹,細腰,再往上,堅的部,老天,一個人,只穿著紫的蕾,在有節奏地跳著介于舞蹈和健之間的東東。雖然看上去有些不倫不類,老實說,很迷人。
紀鴻哲心頭一振,眼花了?怎麼突然有這麼好的福利?自從自己搬到這里住,隔壁好像從來沒有住過人,什麼時候搬來了一個人?只是,自己的遠鏡突然為窺的工,他突然覺得有些暗,正人君子怎麼能做這種事!但是的刺激又似乎撥著他心深某不安份的神經,他的心頭,小小的漾著,今夜,莫名的有些不安份。
他拿掉遠鏡,眼實實在在看到了隔壁的景,品字型的建筑,正好可以看到對方的臺和客廳一角。因為離得并不是很遠,他看到那是一張年輕人的臉,有些模糊不清,但有似曾相識的覺。他顧不得窺不窺,換了個遠鏡調了一下焦距,老天,這個隔壁跳著勁舞的人,居然是那個掃把星夏星!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