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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姐癥》 第11頁

警察到好笑:“你不和我們實話實說,你還想和誰實話實說?”

“黑麥鎮的派出所民警也是這麼說的。”李盡藍說,“結果呢?”

“你放心,既然你到了我們這里,我們就有辦法報到上面去,說吧。”

李盡藍和李平璽一五一十地說。從北京一路南下,到河北,過境山東進河南,拐過安徽湖北。“本來要走陜西進四川,他們說不好走,而且最后要到廣東去,我們就走了湖北。”

李盡藍講得很有條理,從行車路線到拐賣手法。

做筆錄的年輕人在聽到他反拐人販子到礦山做黑工的時候,已經是倒吸一口涼氣。

“我知道做這個事違法,但是我也沒有選擇。要麼拐,要麼死。”

“為了將功抵過,我愿意提供這三十三個孩子的信息。”

李盡藍接過一張紙就開始寫,從剛上車時遇到的,到最后被捕時車上還沒賣完的。耗時一個多小時,在警方第三次確認有無時,李盡藍終于不耐煩了:“我說沒有,就是沒有。”

李平璽比李盡藍早結束筆錄,眼等到他出來,“哥,我們現在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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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盡藍眉心,“這事就算告一段落了,民警待會兒把我們送回家。”

“……家?”李平璽說,“北京嗎?是那個孤兒院吧?我不想去,哥。”

“我也不想去。”李盡藍搭著他的肩私語,“所以,我沒有和他們說。”

“沒有和他們說什麼?”

“說我們是沒人要的。”

“哥,我沒聽懂。”李平璽困道,“那你怎麼說?我們就是沒人要啊。”

“我們在戶口本上還有個姐姐。”李盡藍說,“謝欺花,不就住在漢城嗎?”

“啊!所以你才決定在湖北……可是,謝欺花會好心收留我們嗎?”

李盡藍正要開口,談話被打斷。

民警從審訊室出來,對李盡藍說了個地址:“我們查到你姐姐的住所。”

李盡藍頷首,民警又提出開車送他們回去,李盡藍卻一口回絕。見兩孩子始終不放下警惕,他只好說:“已經為你們辦理了取保候審,拘留是不用的,但后續如何,還是要等通知。”

出了警局大院,李平璽才問:“為什麼不讓警察叔叔送我們啊?”

李盡藍答非所問:“我剛才撒謊了,說謝欺花是我們的監護人。”

李平璽不懂這些,當然不懂,一個十歲的孩子又懂什麼。李盡藍盡可能簡單地解釋:“但其實不是我們的監護人。只有滿十八歲,并且有負擔能力的親屬,才必須承擔這個義務。”

“你的意思是,謝欺花肯定會說沒有負擔能力,管不了我們?”李平璽想了想,“或許我們可以不依靠,我可以出去打工,可以彈琴……”

太天真了。李盡藍只有在這種危難關頭,才發現弟弟有不同于他的愚蠢。

“你見過哪個機構收工?我們一年齡不夠,二學歷不夠,能去哪兒討生活?難道再被遣回北京當孤兒嗎?”

“還是你覺得人家會花錢讓一個十歲的小孩彈琴?你只能去打黑工,你能確保自己不被騙嗎?一路走過來,我們不都是靠騙別人才活下來的?再說那些無良老板會怎麼對你?你知不知道每年多工被剝削、被待?”

李平璽被嚇得淚眼汪汪。

李盡藍抑制住自己的緒,正道:“平璽,我們需要一個監護人,需要有一個人能養我們。”

“對不起,哥哥,是我太笨了,我太沒用,想不出辦法,只會拖后。”

“你只是生病了,一直沒好。”這段時間,李平璽確實反反復復地低燒。

“先休息會兒吧。”

李盡藍把他扶到一旁的自助便利店里。兩人買了一袋面包和一瓶水,吃完就開始問路。

臨近傍晚,他們終于找到了謝欺花的住址,老小區老房子,一切都是灰塵彌漫的氣味。

“哥哥,你說,謝欺花會答應當我們的監護人嗎?”

很難,李盡藍想,但他必須得這麼做:“會的。”

李平璽靠著哥哥睡了過去。

時間回到現在,李盡藍解釋完前因后果,謝欺花就發出一聲冷笑。

“憑什麼?”扶著額頭,“我憑什麼養你們?真是長得丑想的。”

平心而論,李平璽和李盡藍都不丑,放在孩子里也是出挑的。李平璽像李母,傳了的一雙寬鹿眼,純良清秀。李盡藍更像李父,眼窩深邃,眼尾上斜,標準的丹眼,眼球漆黑如一顆磁石。但他們的漂亮與否,和謝欺花養不養他們有半錢的關系。

“你只用養我們到十八歲。”李盡藍改口,“養我到十八歲就可以,我年了就可以出去掙錢。”

“十八歲?我養你到一百零八歲好不好?真是癡心妄想,你做你的春秋大夢去吧!”謝欺花懶得和他廢話,掏鑰匙開家門,“趕滾啊,明早要是發現你們還在,我就直接報警了。”

李盡藍又說:“到時就有親戚來找我們了,肯定會給你養費的。”

聽到和錢有關的字眼,謝欺花才愿意駐足:“養費?給多?”

“……你需要多?這些都可以等我們進門了,再慢慢談。”

“我讓你進個屁。”謝欺花逗他呢,“我信你的養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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