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天也經常下雨。
秦詩很積極地見心理醫生。
從辦公室出來,還笑著和醫生打招呼,轉過來就看到孟回穿著白大褂往這邊走。
孟回看到便揚了一下眉,“秦小姐。”
“孟醫生。”秦詩也回應了。
孟回看了眼辦公室,“走了?”
“嗯。”
“有段時間沒見你了,看起來比起上一次見面氣好很多。”孟回掃了眼秦詩,現在的秦詩看起來更健康一些。
秦詩笑了笑,“是吧。”
“一會兒沈閱要來,一起吃個飯吧。”孟回看了眼手表,“我請。”
秦詩心里是頓了一下的,表面卻是很淡定,“謝謝你的好意了,我怕沈總不愿意跟我一起吃飯。”
“我請朋友吃飯,不需要他愿意。”孟回問,“要不要一起?”
“不了。”秦詩笑著拒絕,“我約了朋友。”
孟回是有些意外的。
之前可是逮著沈閱就不肯放手的,這才多久,就對沈閱沒興趣了?
果然是替,這說沒興趣就沒興趣了。
難不,原主回來了?
孟回心里已經轉了好幾道彎,人家拒絕總不能強求。
“那行。改天有空再約。”
“好。”
秦詩笑著離開,孟回扶了一下眼鏡,等看不見秦詩了,他才轉走了。
忙完了之后孟回去找沈閱,一見面孟回就說秦詩已經拋棄他了。
沈閱聽了這話臉都冷了幾分,“麻煩你好好說話。什麼拋棄我了?我跟什麼事也沒有。”
“你不是一直擔心是找的替嗎?這才多久,人家說不要你就不要你了。這不拋棄什麼?”孟回給他倒著茶水,“今天看的狀態好很多了。我猜測之前纏著你,是真的病了。現在病好了,就不需要你了。”
沈閱睨著他,“你說完沒?”
“說完了。”孟回喝著茶,“話說你跟林立慧現在是怎麼回事?是來找你復合的吧。你同意了?”
“沒有。”
沈閱還是上一次在商場那里見到秦詩,之后就再也沒有見過了。
或許正如孟回所說,的前任可能回來了。
不過都跟他無關,他落得清靜。
“林立慧跑這里來,是為了你吧。”孟回一副看的模樣,“這是來求和的。”
“你這麼好奇,要不你去問問?”沈閱白了他一眼。
孟回在菜上來后夾了一筷子,“用不著問,就是那個意思。要不然大老遠跑這里來干什麼?”
沈閱沒說話。
“以前的對你答不理,現在的你讓高攀不起。”孟回笑著說:“我就喜歡這種爽文。”
“神經病。”
孟回盯著他笑,“其實你心里對還是余未了吧。畢竟談了兩年,見過家長。要不是家里人不同意,你們怕是已經結婚生子了。”
沈閱吃著菜,“你話太多了。”
“我的酒總得用你的故事來下吧。”孟回舉起了茶杯,“以茶代酒。”
“病。”沈閱懶得搭理他。
男人不聊事業就聊人,不聊人就聊工作,總之,有話說。
孟回突然看向窗外,“喂,秦詩。”
沈閱看過去,果然看到了秦詩一個人撐著傘走在馬路上,穿著一條紅的子,撐著黑的傘,在雨中十分的顯眼。
這一次,沒有淋雨。
“看起來好孤獨啊。”孟回一臉心疼,“剛才在醫院還騙我說約了朋友。”
沈閱看著秦詩走在雨中,背影確實是很孤獨。
“要不,我一起?”孟回還是在征求沈閱的意見。
吃飯嘛,一桌子人肯定要和氣才行。
沈閱已經收回了眼神,“你跟很?”
“我不,你啊。”孟回意味深長,“你們可是親過的。”
沈閱的臉瞬間就黑了。
孟回得意,“不?再不就走了。”
“滾!”要不是在公共場合,沈閱能掀桌子。
孟回眼睜睜看著秦詩走遠,搖頭嘆了一聲,“不近人。還好及時止損,沒落你的圈套。”
……
秦詩打著傘,拿著手機在通電話,神淡漠,也沒有說幾句,就掛了。
走到一家面館,收了傘就進去點了二兩小面。
店里的人都會看一眼,長得好看,穿得張揚,與這個不怎麼華麗的店顯得格格不。
等面的時候,拿著手機在查航班信息。
面上了桌,也把票訂好了,放下手機,加了點醋,拌起了面。
一個人安安靜靜地吃著面,不時看著外面的雨。
最近的雨下得很頻繁,人都要下霉了。
吃完了面走出面館,撐起傘的那一刻,看到了一輛車從前面急馳而來,打著雙閃穩穩地停在了面前。
車窗落下,秦詩看到車里的男人,有點意外,隨即笑了一下。
和沈閱不是仇人,而且也是先招惹的對方,人家都停在面前了,可不能視而不見了。
“上車。”沈閱喊了一句。
秦詩也不矯,撐著傘走過去,打開車門才收了傘。
坐進去后,沒立刻系安全帶,只是偏頭看他,“有事找我?”
“送你。”沈閱握著方向盤,看著前面。
秦詩又是一怔,隨即笑道:“你不怕我纏著你?”
沈閱皺起了眉頭,“要不要送?”
“謝謝。”秦詩系好安全帶,“麻煩你了。”
沈閱沒說話,在系好安全帶就把車開出去了。
一路上,秦詩角都微微上揚著,不時看向沈閱,上一次的肩而過,還以為他們再也不會有接了。
畢竟,他不喜歡見。
“今天沒和你朋友一起?”秦詩覺得需要找點話聊,要不然這氣氛太怪異了。
沈閱淡淡地瞥了一眼,“沒別的話就別找話。”
秦詩張了張,又趕閉上。
這是個不能聊的話題啊。
“我只是怕我坐在你車上被你朋友發現了不好。”秦詩可不是裝模作樣,是真的這麼想的。
是喜歡沈閱,但是并不希給別人造不必要的困擾。
沈閱的心就跟外面的雨一樣,有點煩躁。
他真的每一次跟這個人接后就瞬間后悔,當下接近的時候完全就是憑著一子沖。
跟孟回分開后,他開著車出來倒也沒有想過找,只是在看到出來的那刻,他的手比腦子快。
秦詩于他而言,有種很奇怪的東西在牽引著他。
或許,就是因為那一次不顧一切地沖出來替他擋刀,在他心里留下了一些東西吧。
“沒有朋友。”沈閱終究還是說了。
秦詩微怔,“你沒跟你前友和好呀。”
沈閱沉著臉,“你從哪里看出來我要和和好?”
“你們不是一起逛商場嗎?”
“那天逛商場的又不止一個的,難道都是我朋友?”
“……”
這個話聽起來,怪怪的。
秦詩抿了一下,“不是朋友就好,我怕給你添麻煩。”
“呵。”沈閱一聲冷笑,懶得說沒給他麻煩。
秦詩著他,“你這是什麼表?”
“你前任回來了?”沈閱反問。
商業奇才陸子初有個衆所周知的怪癖。陸氏集團旗下有個赫赫有名的模特公司,一年四季,每隔三個月,一定會有當季新潮婚紗面世。那些穿著婚紗,行走T臺的模特們有著共同的標誌:眉眼笑意清淺,氣質宜室宜家。只有這個時候,眉眼寡淡的陸先生纔會偶露笑意。有人猜測:“陸先生心裡一定藏著一個女人,並且經年不忘。”***誰都沒有想到,後
五年前,江小柔被妹妹算計懷上一對雙胞胎,五年後,江小柔強勢歸來,成為人人口中的財神爺。“江總,許總派人送來兩對十克拉耳環,想跟您合作。”助理說。庸俗,扔掉。“江總,張總買了輛飛機送過來,問您下個項目準備投哪?”助理說。“陳總剛纔也打電話問……”江小柔瞪著助理:“以後誰再送車送房送鑽戒通通讓他們滾,我像是差錢的人嗎?”“那如果送孩子呢?”助理指著某總裁,牽著倆萌寶。
唐晚20歲那年遇到傅津南。那天是R大70周年校慶,一大排嘉賓中,唐晚一眼瞧見角落的傅津南。 那排屬他最年輕,也屬他最格格不入。 只一眼,唐晚就迷上了這位花名遠揚的傅公子。 副校長難堪之際,她上前解圍,問他:“可以簽個名嗎?” 他憋著笑,眼帶戲謔說:“簽唄。” 他寫了一手好字,瘦金體,筆鋒瀟灑有力,平時應該沒少練。 可就這麼一個簽名,讓她鬼迷了心竅。 后來,高樓起、高樓塌,不過欷吁間。 狼狽倉促之際,傅津南問:“滿滿,你跟我說句實話,你真愛過我嗎?” “沒有。從來沒有。” *京圈大佬vs心機女學生 *一場“你情我愿”的游戲。 *結局he
十九歲,她被繼母和姐姐出賣嫁給了他,浮華的婚姻下面,隱藏的是一個驚天的陰謀。他貴為國內首富,而她只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啞巴,四年的夫妻,她從未得到過他的認可。相敬如冰的婚后生活,卻因為她的懷孕泛起了漣漪,男人冷漠的留下兩個字,“做掉!”都說為母則剛,向來懦弱的小啞巴一反常態,她抗爭,她逃離,卻在不知不覺中,讓那個不可一世的男人急紅了眼……
上流階級,風雲突變,港圈入資,謝鄞是京都炙手可熱的人物。夏黎,當年的玫瑰明珠,如今的破產千金。還在領證當天被未婚夫放了鴿子,成為整個圈子的笑柄,從未想過會跟這樣的人物扯上什麽關係。直到溫雅矜貴的男人一步步走到她麵前,對她發出邀請:“與我假結婚,你什麽都不用做,婚期一年為止。”-人在沒有指望的時候,就會寄希望於諸天神佛。夏黎無端想起那天,港城的寺廟中,一場大雨將她困在了佛殿前。謝鄞執傘的身影出現在她的身旁。佛前馝馞煙縷,男人清冽好聽的粵語夾帶著雨絲飄入她的耳中:“姑娘,要帶你一程嗎?”那是記憶中他們僅有的一次交集。也從未想過,此番京城再遇,這一程便是一生。-人人皆知港城名流之首謝鄞,殺伐果斷,禁欲自持,從不近女色。讓不少愛慕他的名媛都為之心碎。但隻有好友知道。那日夏雨淅瀝,夏黎離開港城,謝鄞坐在夏黎住過的民宿裏出了神。看著謝鄞模糊在繚繞煙霧中的深邃神情,好友笑道:“京城不遠“真係鍾意就去追啊。”再後來,謝鄞回港那日,好友便看見他的無名指上多出了枚婚戒。-“四九城裏嬌嫩的白玫瑰,也能在港城的泥土裏生根發芽。遇見你,讓我的生命春和景明。”食用指南:京城白玫瑰x港城太子爺1v1甜寵、雙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