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閱一臉的冷漠,“那位警特意提醒我,我有責任照顧你。在你手傷好之前,我會負責你的飲食。”
他故意提葉路長的,讓明白,他不是自愿,只是被迫。
即便傷是為他的,他大可以找人來照顧,本不用親自照顧。
今天上門,完全不是自己的意愿。
秦詩當然知道他不是自愿,但一點也不介意。
“只顧飲食,不顧起居嗎?”
見得寸進尺,毫不害臊,沈閱眉頭鎖。
秦詩見狀,笑了。
指了指沙發,“我家沒多余的臥室和床給你睡,你要是不嫌棄,將就在這里睡一晚吧。”
“明天,你就不用來了。或者,你現在走也可以。”
秦詩想強人所難的,只是這個家里,終究還是不希有太多人打擾了。
沈閱猜不到到底在想些什麼。
按理說,應該把握這個機會,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時。
之前那麼的迫切想接近他,想和他發生點故事。今天,送上門來了,倒是開始矜持了。
擒故縱?
沈閱唯一想到的只有這種可能。
秦詩真不是擒故縱,是真心的。
在這個家里,并不想對他做什麼。
其實每次近他之前,都是喝了點酒的。清醒的時候,最多就是想見見他。
僅此而已。
秦詩看得出來,沈閱不信,防防得。
“不早了,我留你確實不合適。”秦詩說:“你要是愿意坐一下也行。”
沈閱不是沒良心的人,就算是做做樣子也得問一句,“你的手方便嗎?”
秦詩揚了一下手,“習慣了,沒什麼不方便的。不過就是不能水而已。我不出門,就無所謂了。”
沈閱皺眉。
“沈總不會還想著讓我明天去公司吧。”秦詩一臉驚訝。
沈閱看著夸張的表,直想翻白眼,一天裝模作樣。
“手好之前,不用到公司。”
“我這算是工傷哈。”
沈閱了手指,嚨發出一聲,“嗯。”
秦詩這才滿意地笑了,“沈總有人。”
“……”沈閱盯著那張笑臉,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痛神經,怎麼笑得出來。
沈閱留下來不是,走也不是。
走了顯得自己沒人,留下來看這副臉自己心又不好。
秦詩看了眼時間,“沈總,回吧。”
又在趕他走。
之前讓他走,他覺得是擒故縱,這會兒倒像是真的。
既然都請他走了,他就不會強迫自己待在這里。
他來,就真的只是出于人道主義。
是不需要他的。
“行。”沈閱深深地看了一眼,“你好好休息,有事打電話。”
秦詩溫溫地笑著問:“給你打?”
“……”沈閱突然就不想搭理了。
沈閱轉就走了,順帶把門給關上了。
門合上的瞬間,秦詩臉上的笑就收了起來。
走進那個鎖起來的房間,打開了燈,坐在里面的椅子上,看著墻上的照片。
“他像你,但他不是你。”
“你看,他多無啊。”
秦詩喃喃自語,看著自己的雙手,“明明知道痛,為什麼我要去擋那一下?他又不是你,我為什麼要那麼做啊?”
自嘲一笑,“路長說,我應該放下了。可是,我怎麼放得下?”
“可我現在的所作所為,又算什麼?”
秦詩靠在桌上,靜靜地看著那些照片,眼眶不由微微發紅發酸。
……
沈閱回了家,洗了澡卻毫無睡意。
他倒了一杯酒站在臺喝,腦子里卻是想著那個奇奇怪怪的人。
今天這麼好的機會,居然讓他走。
簡直有些反常。
以的尿,應該借著這個機會接近他,至讓他和單獨相。
要不然,怎麼對得起之前的那些行為?
偏偏,沒要這樣難得的機會。
要是非要他留下來,他也不會走。
“呵。”
沈閱嗤笑一聲,把酒一口喝掉。
真是見鬼了。
他為什麼要去想那個人在想什麼?
最好是永遠像剛才那麼清醒才對。
他不喜歡倒上來的人,覺得沒什麼格。
對于秦詩為他擋刀的事,他會用別的方式彌補。
至于別的,想都不要想。
沈閱又恢復了以往的理智。
人這種生,只會影響他的心。
他希秦詩可以保持攆他走的那種狀態。
夜里。
床頭柜的手機震醒了沈閱。
正常人一般不會在這個時候打電話,除非是有什麼急事。
沈閱過手機,瞇著眼睛看來電人。
他今天存了秦詩的手機號碼。
看到“秦詩”兩個字,他瞌睡全醒了。
倒不是擔心,只是覺得這個人終于作妖了。
就知道不是個省油的燈。
他直接按了免提,閉著眼睛,“說。”
電話那頭,卻沒有聲音。
沈閱皺了皺眉,睜開眼睛,“你大晚上不睡覺,想干什麼?”
電話那頭依舊沒出聲。
沈閱瞌睡都醒了。
他深呼吸,“秦詩,你別裝模作樣,再不說話,就掛了。”
“我想你了。”
電話那頭,人的聲音很輕,帶著哭腔。
沈閱聞言,整個人呆住了。
好一會兒,他才緩過來。
“你又在玩什麼把戲?”沈閱保持理智。
這會兒,那頭的人又沒聲音了,只聽到輕微的泣聲。
沈閱再準備問,電話這掛斷了。
沈閱咬牙,這個人就是故意的!
大半夜打電話來,莫名其妙說了那句話,讓他睡不著覺又掛了電話,這擺明了就是讓他不得安寧。
……
秦詩躺在床上,手機就放在耳邊,眼淚不住地流。
不想的。
可是控制不住。
夢見了那個朝思暮想的人。
夢里,他看著笑,然后一步步往后退。任憑怎麼追,都追不上。
最后,他消失在眼前,再也看不見了。
知道沈閱不是他,也知道可以去隔壁房間看看他的照片。
可就是想聽聽沈閱的聲音,想借著沈閱說出自己此時的思念。
需要有個人來接收的心。
做這種事是不厚道,但當時的緒是控制不住的。
閉上眼睛,流下了最后一滴淚。
寂靜的房間里忽然響起急促不耐煩的敲門聲。
多年前總人追著她身后喊“林奚,你可是我顧振的媳婦,不許你隨便看別人。” “林奚,你親親我好不好。” “林奚,你要不要跟我私奔?” 還有最后一句“林奚,你他媽夠狠!” ... 而七年后他卻苦笑著說“這七年反反復復,午夜夢回全是你。” 他愛而不得,恨而不得,反復糾葛卻還不放不下她。
都說A大金融係的沈晏眼高於頂,禁慾矜貴高不可攀,連校花獻殷勤都被無情拒絕。直到他把那個大一新生堵在角落,眼眸泛紅,嗓音暗啞:“你怎麼就不要我了?”眾人大跌眼鏡!*某日,黎書生病,整個人懨懨的。沈晏手忙腳亂端著白粥進來,見她冇精打采張嘴,一副要他喂的架勢。第一次進廚房的沈晏忍不住伸手去扯黎書的臉:“你還挺會折騰人。”黎書眼巴巴的看著他。沈晏:……他氣笑了。“行,老子伺候你。”沈晏一直知道,女人就是麻煩,可遇見黎書後,他知道麻煩上身了。
驚蟄從小和奶奶住在鄉下山里頭,一身淳樸,要上高中的時候,被林叔叔接到了城里,去上重點中學,希望她給他門門掛紅燈的兒子做陪讀,幫助他好好學習。大城市很多車,樓很高,驚蟄很不適應,但一心記著要幫林驍。林驍打架她遞掃把。林驍記過她寫檢討。林驍餓了她煮飯。時髦值點滿的林驍看著她穿著奶奶款碎花襯衣,復古到不行的牛仔褲,在花園里種花生,拿蒜苗當盆景,自己給自己織毛衣,還試圖給他破洞牛仔褲縫布貼……認真說:“你別喜歡我,咱倆不合適。”驚蟄疑惑看著他,緩緩點頭。有學長跟驚蟄表白,驚蟄搖頭說不能早戀,但學長溫柔說,我們可以做朋友,驚蟄答應了,她給朋友寫作業,還給朋友送自己手織的圍巾。林驍越來越覺得不對味兒,有一天忍無可忍的林驍扯住驚蟄,“你在報復我?”驚蟄困惑看他,“嗯?”林驍問她,“你喜歡他哪里?”驚蟄想了想,“他長得好看,人也好,還喜歡我送的東西。”第二天,走在時尚尖端的林少爺,穿了一條中規中矩的直筒牛仔褲,襯衫嚴謹系到最上頭,拿著她送的環保手袋,抿著唇說:“我不比他長得好?”驚蟄依舊困惑看他,“你最近怎麼了?”林驍沉默了足足十秒鐘,“我想把花園的玫瑰拔了給你種花生。”驚蟄眼睛一亮,“真的可以嗎?”林驍表情嚴肅,“但你知道,城里地很貴的。我那塊兒地給我老婆留的。”驚蟄:“……”
【假斯文真敗類VS人間尤物黑蓮花,雙潔,甜寵,1V1,HE】應如願跟著媽媽進入薄家,成了最透明又最引人注意的應小姐。她沒有身份,上不得臺麵,是最物美價廉的聯姻工具。她太美貌,太弱勢,老老少少都如狼似虎地盯著她,用盡手段想占有她。為求自保,她主動招惹了群狼之首薄聿珩,喊了一夜的“聿哥”,天亮後以為錢貨兩訖,他能保她平安離開薄家。萬萬沒想到,男人夜夜進入她房間,拉開領帶捆住她:“妹妹,酬勞是日結。”
我懷疑我老公給我投藥,我的孩子不是我親生的,我家保姆是用來監視我的!這是一局死棋,唯有破釜沉舟,方能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