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遲予一言不發,沉默地往后靠了靠。
一時間包廂的空氣都冷了下來。
林梔也垂眸笑了笑,再抬眼時,眼底帶著罕見的。
“程遲予,其實我第一次見你,是在六年前。”
“當時我和家里鬧了別扭,獨自一人跑到了蘇黎世。可笑的是,我消失了那麼幾天,家里沒有一個人注意到。我又灰溜溜地回國,搭乘的是你的航班。”
程遲予的神終于松,他有些驚詫地向林梔也。
他當然知道說的是哪個航班,生死一線,他這輩子都忘不了。
程遲予已經很久沒有想起過那天的場景了,可今天被林梔也提起,他才驚覺當日的所有景仍歷歷在目。那時候他才剛放機長沒多久,第一次執飛蘇黎世到甬城的航班。
他甚至還記得起飛時,明,整個藍天白云,極好的天氣。他輕松地和副駕駛聊著天,嘆天公作。可意外總是來得突然,飛機突如其來的劇烈顛簸,而后就是無止境地自由落。
他盡力控制飛機的姿態,可心里卻是猛地一沉。左發失效,儀表盤都在報警,有那麼一瞬間,他真的覺自己要墜落在這個午后。
好在運氣和技他都有,飛機功備降寧城機場,一場慘烈的災難避免。
所有人都在稱贊他,將他奉為英雄。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在那以后的很長一段時間里,他都在接心理輔導。為了重新回到駕駛座,他付出了常人無法想象的努力。
……
程遲予沒有想到,林梔也會在這架航班上。
“如果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因為這件事,沒有必要。”他的聲音不像往常那樣冷淡,帶著循循善,“作為機長,我的職責就是平安地將飛機上的每個人都送回地面。你于我而言,與他人并無任何區別。”
“或許你只是錯誤地把激當了喜歡。拋卻我救了你這回事,也許你本不會對我有半分側目。”
程遲予試圖剖析林梔也對自己的來源,讓看清自己。
林梔也罕見地沉默了。
眼前的人失神地坐在那兒,像個被拋棄的小孩。程遲予的心霎時就了下來,他特別能理解這種移。
從方才的話語里,不難聽出和家人的關系有些張。也許正是因為長期生活在一種缺的環境中,所以才會執著地想抓住來自于他的一丁點善意。
“你好好想一想,我先走了。”
程遲予起,長一邁往門口而去。
林梔也回過神來,猛地起,拽住了男人的手。力氣很大,讓他不得不停下腳步。
細膩的傳來,程遲予手指不由得蜷了蜷。
“不是的,我分得清自己的。我就是喜歡你,想抱你,想親你,想和你在一起。”林梔也一字一頓說道。
程遲予心尖一,一種難言的緒涌上心頭,連他自己都沒能分辨出是何種含義。
見他沒有回頭,林梔也固執地站到他前,直視他漆黑的眸子。
程遲予下意識就想拒絕,卻忽然瞥見擺上暈染的斑斑跡,眉頭一皺,沉聲道:“你傷了?”
“你是在關心我嗎?”
“所以你對我也不是毫無覺吧?”
林梔也一不,連眼神都不,鎖著眼前的他。
程遲予頓無力,這姑娘的固執勁也不知從哪來的:“我沒和你開玩笑。”
“不是我的,別擔心。”
頓了頓,又接著說:“在追到你之前,我當然會保護好自己。”
“……”
盡是歪理。
林梔也看了眼桌上沒怎麼過的飯菜,話題一轉:“說好請你吃飯的,這還什麼都沒吃呢?”
程遲予定定地看著,終是遂了的意,回到了餐桌前。
林梔也說吃飯就真的只是吃飯。從落座開始,就低著頭安靜地吃著,沒再說一句渾話。
這樣安靜反倒讓程遲予有些不習慣了。
“來的路上出什麼事了嗎?”程遲予想起擺上礙眼的跡,皺眉問道。
“你說這跡呀?”林梔也漫不經心。
“就是來的路上遇到有人車禍,我就下去看了一下。卡車側翻在了一輛小轎車上,嚴重的。不過好在消防來得及時,人已經送醫院了,也不知道有沒有事。”
腦海中又回想起方才,那個渾是的虛弱人握著自己手,說著不要放開我的的樣子,林梔也抿了抿。
程遲予輕呵了一聲:“你倒是熱心的。”
若只是單純地看看,哪會沾上這大片的污。程遲予算是發現了,這姑娘里幾乎沒一句真話。也不知道里的喜歡又有幾分真。
林梔也笑了笑,只是沒有辦法看著車禍卻什麼也不做。
除卻剛開始,這一頓飯吃得倒也算和諧。唯一的意外大概就是程遲予趁沒注意的時候結了賬。
“不是說了我請你?你把賬結了的意思難道是,還想要再和我吃一頓?”
林梔也角噙著笑,眉眼彎彎,眼神滿是戲謔。
程遲予瞥了一眼,腳步不停:“我沒有讓人請客的習慣。”
修長的雙邁得步子極大,林梔也在后面小跑著才能跟上。
“程遲予,說真的,以前沒有人追過你嗎?”林梔也有些好奇,這樣出的一張臉,怎麼能直男這樣。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