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醫院,直奔住院部七樓,有悉的護士和醫生跟打招呼,均報以熱的笑容。
像只快樂的小鳥一樣飛進了七樓一間病房,見到了正著窗外發怔的哥哥。
“哥!”樂瑤走進去,元氣十足地打了招呼,“今天覺怎麼樣?”
樂清驚喜地轉過頭來:“瑤瑤?你今天怎麼有空過來了?”
樂瑤沖過去抱住了半坐著的哥哥:“哥!我比賽結束了!以后就可以常常陪著你了!”
樂清輕輕拍了拍妹妹的背:“結束了?怎麼樣?拿到冠軍了?”
樂瑤放開他坐到病床邊笑瞇瞇道:“那還用說?你妹我多厲害你最清楚了,那些人都不是我的對手,我票數比第二名高將近一倍,實力碾。”
樂清蒼白的臉上掛著欣的笑:“那就好,你從小就喜歡唱歌,努力了這麼久,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我也可以放心了。”
樂瑤輕輕拍了他一下:“說得什麼喪氣話?我哪里是為了唱歌才去比賽的,我是為了這個。”從背包里把簽好的合同拿出來,笑著遞給樂清,“哥,我簽約了先娛樂,圈最好的經紀公司,他們還給了我一筆簽約金,有一百五十萬。”
樂清驚訝道:“那麼多?”
樂瑤猛點頭:“不信你看,有了這筆錢你就可以換腎了,我會馬上安排你去國外做手。之前因為沒錢錯過了好腎源,還好這次我有錢了恰好又到了合適的,這說明我們已經開始轉運了。”
樂清難以形容自己此刻的心,他其實早想出院回家等死了,只是樂瑤不允許而已。
樂清比樂瑤大兩歲,父母在他們年時因病相繼去世,掏空了家里所有的積蓄。
因為父母生病求醫時困難重重,樂瑤一咬牙放棄了考音樂學院,選擇了學醫,自己勤工儉學拿獎學金,生生熬下了好幾年。樂清也很爭氣,靠自己完了學業,比樂瑤更早出來工作,賺錢供養妹妹學醫。
可好景不長,病魔好像特別喜歡顧他們家,樂清沒工作多久就查出了尿毒癥,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經濟來源不說,還得靠妹妹照顧接濟。
之前為了給父母治病,家里能賣的已經都賣了,如今哥哥也病倒了,樂瑤東拼西湊借到的錢只夠一時半會的住院費,本不夠給樂清換腎。
無奈之下,樂瑤在是否留院工作的節骨眼上跑去參加了選秀,抱著不功便仁的決心,竟一路跌跌撞撞闖進了決賽。
如今終于拿到了心心念念的簽約金,立刻便給樂清安排了出國手。
樂清看著坐在病床邊打電話的妹妹,眼底是化不開的自責和憂愁,等樂瑤打完電話他便說:“瑤瑤,不一定非得去國外做手,國醫療條件也好的……”
“可我學長介紹給我的專家在國外,很有名,他都幫忙安排了,我們不去的話不是白費人家的好意了?”樂瑤回頭說。
樂清想了想這也是,便答應下來。
他心復雜地握住妹妹的手,低聲說:“如果我能痊愈,如果我能好起來,我一定會加倍努力工作賺錢,讓你不那麼辛苦的。”
樂瑤回握住哥哥的手,笑著說:“哥,我不是故意讓你放心,我是真不覺得現在辛苦,其實要不是走到絕路上,我可能也沒勇氣放棄學了七年的東西跑去選秀,還真的拿到了冠軍,簽了經紀公司,有了一批喜歡自己的。這對我來說也是好事,你也說了我從小就喜歡唱歌是不是?而且這一行很賺錢,等你做完手,說不定我又攢了一筆錢了。”
樂清思索了一下,也笑了起來:“你說得對,也許我們真的開始轉運了。瑤瑤,哥哥會加油的,不會讓你失。”
樂瑤重重點頭,又在醫院陪了樂清很久,才在深夜時分離開。
剩余的時間,樂瑤都在忙著安排哥哥出國治病的事。送樂清去機場的前一天,再次走進了先娛樂大廈——今天是敲定經紀人的日子。
作為圈頂級的娛樂公司,先大廈部自然金碧輝煌,仿若宮殿一樣。
上次來,樂瑤很匆忙,心里記掛著簽約金的事沒心去細細打量周圍。但今天不一樣了,一切塵埃落定,也有了四觀察的心思。
從電梯里出來,樂瑤看著掛滿照片的走廊,這上面都是面孔,最熱門的大約是一線星韓慧僑和電眼影帝葉淳。這兩位在娛樂圈地位很高,和先合作的年限也很多,樂瑤似乎還記得曾在網上看到過韓慧僑和溫漾的曖昧傳聞。
以前只把這些當八卦消遣看,沒真的在意過,但現在自己也進了先,未來也許會有機會接到韓慧僑本人,甚至還曾和溫漾站得那樣近,這一切都讓那些曾經無足輕重的緋聞真實鮮活了起來。
樂瑤不自地將腳步停在了韓慧僑的照片前,長發飄逸的婉約派,哪怕今年已經三十歲了,依然風姿不凡,貴重迷人。
樂瑤不知出于什麼心里,抬手了自己的臉,不自覺地將自己和對方比較。這一比較,就覺得自己雖然年輕一些,相貌極佳,卻了韓慧僑的高貴典雅,強大氣場。
心忽然就不那麼好了,收回目往前走,正對上一行人走出來。
走在最前面的是個年輕男人,約莫二十出頭的樣子,穿著千鳥格大,黑高領,長和休閑鞋。他個子很高,怎麼看都得有一米九,朝樂瑤走來時好像一座小山。
小士:如果覺得52書庫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傳送門:排行榜單 | 好書推薦 | 總攻大人 追男 追妻火葬場
Top
新婚夜。她被逼進了浴缸里,哭著求饒,“顧靖澤,你說過不我們是假結婚的。”他狠狠逼近,“但是是真領證了!”第二天.“顧靖澤,我還要看書。”“你看你的,我保證不耽誤你。”要不是一時心灰意冷,林澈也不會一不小心嫁給了這個看似冷若冰霜,其實卻熱情無比的男人……
結婚三年,沈初覺得,薄暮年再冷的心,也該讓她捂熱了。可當他逼著她在薄家祠堂跪下的時候,沈初知道,薄暮年沒有心。沒心的人,她還留著干什麼呢?所以,當薄暮年讓她在跪下和離婚之間二選一的時候,沈初毫不猶豫地選了離婚。她大好時光,憑什麼浪費在薄暮年這個狗男人身上,她回家繼承她那億萬家產每天風光快活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