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丫雖然才三歲,卻有自己的電話手表,有時候小家夥想了會給打電話。
隻是,現在已經不是的大伯母了。
常寧睫輕扇,還是接了電話:“丫丫。”
“大伯母!”
脆脆的聲音傳來,還帶著未褪的氣,常寧眉眼一瞬變得和:“丫丫吃飯了嗎?”
臨近四月,天暖和了不,即便是山水間的老宅也不似之前那般帶著寒意。
六點多的天還亮著,大家吃了晚餐無事做便出去散步,消消食。
春日裏,一切都複蘇,滋長,即便夜來臨,也充滿著讓人愉悅的生機。
丫丫跟著徐茗儷陪著老太太走著,一同的還有商司,君由。
幾人走在前麵,徐茗儷牽著丫丫走在後麵。
當電話手表裏傳來那的聲音時,徐茗儷下意識往前麵那走在老太太左手邊的人看去。
又是一次家宴,但這一次,常寧沒有來。
從常寧和商司結婚到現在,三年,每一次家宴都有來,無一次缺席。
可這一次,缺席了。
他們所有人都訝異,商司卻沒有解釋。
雖然都是家人,卻都有自己的家庭,商司不說,他們也就不好問。
即便是老太太,也沒出聲問詢。
倒是丫丫沒看見常寧,直接問商司,商司隻說常寧有事,沒有來。
這理由,一聽便是假的。
丫丫信了,他們卻不信。
恰恰的,丫丫鬧騰的厲害,一定要給常寧打電話,正好現在也就幾人在這裏,而丫丫吵著,老太太也沒出聲說什麽,商司也沒說,也就讓丫丫打了。
現在,電話手表裏傳來常寧如以往一般和的聲音,徐茗儷看著那從嫁給君由開始到現在,便始終寡言語的人,實在是好奇,是什麽事能讓常寧不來家宴。
丫丫沒有徐茗儷這些彎彎繞繞的心思,就是想常寧了,就是想聽常寧的聲音,現在聽見常寧的聲音,高興的整個人都蹦跳起來。
“大伯母,丫丫好想你呀!”
電話手表被丫丫按了免提,這樣說話很方便,所以常寧的聲音清楚的落在這山林掩映間的馬路上,也清晰的落進每個人耳裏。
前方說話的幾人,聲音在不知不覺中安靜了。
因為,老太太沒出聲了。
徐茗儷眼睛眨了下,看旁的小丫頭。
這歡喜的模樣,是真的很想常寧。
常寧聽著手機裏傳來的聲音,那般快樂,簡單,眼裏生出笑:“大伯母也想丫丫。”
聽見這話,丫丫頓時嘟起了,不開心的說:“大伯母想丫丫都不來看丫丫,今天吃飯大伯母都沒有來,之前大伯母還跟丫丫說好了一起玩,都沒有來找丫丫。”
“大伯母說話不算話!”
孩子記都很好,尤其是大人答應了的事,沒有做到,們就會一直記著。
常寧瓣微,眼裏浮起自責,歉意。
想著離婚,想著理好一切的事就離開,也就把自己說的話給忘了。
聲音安靜了。
而在這安靜裏,大家無聲走著,似都在等著的回答。
“大伯母……大伯母有事,所以沒有來,但……但大伯母答應了丫丫的會做到。”
“就是……得等等。”
沒有多久,常寧的聲音從電話手表裏傳來。
第一次這樣不時停頓,能清楚的聽出的遲疑,為難,顧慮。
徐茗儷眉頭皺了。
有不好的覺。
忍不住的再次看向前方的人,就連君由也看向了商司。
兩人出現了問題。
倒是老太太,依舊平穩走著,麵上不見半點異。
商司腳步沉穩往前,天暖了,他不再穿著,而是穿著襯衫西。
這襯衫後背帶著微微的褶子,似剛從飛機下來,連家都沒有回便直接來了老宅。
以往那來老宅的家居休閑不見,有的是公事侵染後的薄涼。
奇怪的,也就一月不見,覺視線裏的人變了。
怎麽個變法呢?
就是一個有老婆和一個沒老婆的區別。
之前的商司是有老婆的樣子,沒有距離,他的上有著家的歸宿,讓人覺得可以靠近。
但現在,沒有了。
“啊……要等等呀,要等多久呀?”
“丫丫想吃大伯母做的點心了,也想和大伯母玩,大伯母可不可以明天就來找丫丫玩呀?”
丫丫沒覺到氣氛微微的變化,依舊和常寧說著。
常寧聽著聲音裏的不開心,頭低了下去。
明天去不了,明天要上班。
“大伯母……”
“叮鈴鈴~叮鈴鈴~”
自行車的鈴鐺聲傳來,常寧沒有聽見,在想著該怎麽回答丫丫的問題,怎麽樣才能讓這孩子開心。
所以全然沒注意到一輛自行車朝駛來。
但是,溫為笙看見了。
他當即出聲:“小心!”
立刻拉過常寧,不意外的,常寧一瞬撞進他懷裏,發出微微的聲音。
溫為笙聽見了,應該是他這一拉,拉的快了,力道大,讓撞到了他上,把撞疼了。
見自行車顧自騎走,他也顧不得那般多,趕忙低頭,看懷裏的人:“是不是撞到了?”
他聲音關切,擔憂,滿含在乎。
而這樣的聲音也清楚明白的從手機傳到電話手表這邊。
這一刻,所有人都安靜了。
目一致落在前方那拔高大的人上。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