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檬想了想,打字:【保安室好像有便民雨傘可以借?】
沈鶴霄:【全都被借走了。】
季檬笑了聲,站起,懶腰,給他發語音:“那你在保安室稍等我一會兒,我現在過去。”
沈鶴霄:【好。】
沈鶴霄:【謝謝。】
十五分鐘之后,季檬拿著兩把雨傘,來到小區門口的保安室。
雨勢還是很大,水珠噼里啪啦落在傘頂,空氣里全是的泥土味。
季檬推開保安室的門,沈鶴霄就站在里面,穿了件黑的襯衫,黑發漉漉的垂在額前,服也了,像個可憐的落湯。
季檬忍不住揚起角,有點想笑。
沈鶴霄低頭看,漆黑的瞳孔里出微弱的,薄輕抿了下,嗓音低啞:“麻煩你了。”
“小事兒。”
季檬正準備把傘遞給他,余看見他后——懸掛便民傘的傘架上,直掛著一柄黑傘。
沈鶴霄微微轉頭,順著的視線看過去,頓了兩秒,面不改地說:“...剛才有人還過來的。”
聞言,坐在玻璃窗前的保安抬了抬眼。
保安看看季檬,又看看沈鶴霄,還是決定閉,把“這傘明明一直在這”這句話咽了回去。
第8章 8
#08
保安室外,雨還一直在下。
沈鶴霄仍站在那看,完全沒有要打車或者離開的意思。
季檬眨了下眼,笑問:“你發什麼呆呢?”
沈鶴霄這才回過神,語氣不太自然:“哦。在想事。”
季檬將一把帶印花的雨傘遞過去:“還好我每天都睡得晚,不然你走去路邊這一小段路又得淋雨。”
沈鶴霄抬起手,將傘接過來。
他今天穿的這件襯衫,袖子偏寬松,加上被雨水浸,他將袖口卷起一小截。
這一抬手,從季檬的視角,依稀看見他小臂上陳年的傷疤。
季檬想起,他上高中時,即使在夏天,也從來穿的是長袖長,把胳膊包得嚴嚴實實。
本以為沈鶴霄是因為怕冷才這樣穿,后來一次偶然的機會,季檬看見,他胳膊上有很多傷痕,深淺不一,新舊都有。
當時,抓起他的胳膊,問他這些傷都是怎麼弄的。
沈鶴霄表霎時冷森森的,把袖整理好,告訴,只是跟別人打架的傷,沒什麼大事。
但直到他轉學離開蘇城,季檬也從來沒聽說過,他有跟誰打過架。
思緒被保安的聲音打斷,他拿起桌角的傘站起:“我去外面轉轉,你們別東西啊。”
季檬笑:“放心。”
保安室很小,幾平米的空間,只剩下他們兩人。
空氣中混雜著沈鶴霄上的雨水味、服上淡淡的皂香,還有季檬放進柜里的一款漿果味香包的甜香。
沈鶴霄低著頭,大概是在車。
片刻后,他徐徐說:“雨太大了,不好車,估計得等一會兒。”
季檬搬了把椅子坐下,也不急著回。
“那我等你到車再走吧,你也真是,這麼晚還過來拿。實在沒空,我回蘇城的時候帶給你也行,而且,特產不帶就不帶了,我大姑又不會說什麼,...”
沈鶴霄放下手機,掀起眼皮看,忽然問:“你要回蘇城?”
季檬點點頭:“對,也是今天才決定的。我忘了之前有沒有跟你說過,我大二開始就在做直播,這工作在哪兒做都一樣,沒必要在北待著。”
沈鶴霄彎了下:“什麼時候。”
季檬剛才在跟他對視,看見他的表,恍惚一瞬:“你剛才...”
頓了下,笑說:“好像很看到你笑,以前就是,小小年紀,天苦大仇深的。”
沈鶴霄默了幾秒:“現在好多了。”
季檬笑了笑,回歸正題:“大概率下個月六號回。”
六號房東過來收房,也準備定當天下午的機票。
保安室里安靜下來,只能聽到外面暴雨的聲音。
良久,沈鶴霄冷不丁開口:“你那個...男同學呢?”
“男同學?”季檬撓撓頭:“什麼男同學?”
沈鶴霄似是隨意的語氣,輕飄飄說:“下午在小區門口遇見那個。”
提到這個人,季檬忍不住就是一個白眼:“前男友,分手了唄,大渣男,吃鍋盆的普信男!”
“欸算了,不提他了,這兩天罵他都罵累了。我現在順利回歸單一族,以后跟你一樣,專心工作,快樂單!”
沈鶴霄看片刻,眼神好像有些復雜,許久才悶悶“嗯”了聲。
“還沒司機接單嗎?”
季檬站起,走到他旁邊,低頭去看他的手機。
上面顯示,已經有司機接單,距離2km。
“5分鐘就到。”
季檬看他一眼,習慣絮叨:“你剛淋了雨,趕回酒店沖個熱水澡,不然容易冒。你們這種搞科研的,素質應該很一般。是不是跟我一樣,每天熬夜,一直于亞健康狀態,有點風吹草就病了。”
沈鶴霄認真回答:“會熬夜。但我每周都有鍛煉,應該比你好點。”
季檬評價:“那你還自律。”
五分鐘幾乎是轉眼就過去,但此刻,沈鶴霄無暇思考相對論中何為時間本質的問題。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