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從記事起,姜笙就知道自己是孤兒。
翻過垃圾,搶過狗食,也過人家后院。
五歲那年去大戶人家的廚房剩飯,被丫鬟發現,招呼著三五個壯漢圍著一頓好打,然后扔出府墻外。
還沒長的小姑娘佝僂著軀,躺了足足三天才緩過來。
能起的第一件事,就是找飯吃。
姜笙知道,只有吃了飯,人才能活著。
七歲那年,姜笙學會苦中作樂。
雖然沒爹沒娘沒人疼沒人,但可以吃百家飯,可以站在街頭甄選,到底是去李記飯館的后廚撿飯渣,還是去周記鹵店跟狗搶骨頭。
選來選去,把目放在了城里有名的青樓楚館“怡紅院”的后廚。
小姜笙地嘞,知道去怡紅院的客人都不是奔著吃飯,往往點上一桌子魚,也不了幾口。
等客人走了,先是公跟丫鬟分食較為完整的,剩下難嚼的頭脖子腳,就會丟在后廚大桶里。
這對姜笙來說是不可多得的味,每每都要吃飽喝足,再撿上一兜,抱回家慢慢啃。
“呲溜。”想起上次啃爪的妙記憶,姜笙吸溜下口水,掌心。
翻過這堵墻,就是怡紅院的后廚。
憾高不夠,只能鉆狗。
姜笙低著頭,賣力尋找上次進出的小窟窿,可找來找去都找不見,要死,不會是被人堵了吧。
正苦惱,冷不丁怡紅院的后門打開,有人踢踏著走出。
小姜笙嚇得趕蜷在草叢里,祈禱不要被人看見,可不想挨得一打。
幸好,那人也沒往這看,只惡狠狠道,“老娘養不起你,這怡紅院也養不起你,給老娘滾,對外別說認識老娘,也別回來這里。”
有什麼跌倒在地。
接著,后門再次開啟關閉,并重重上了門栓。
姜笙松了口氣,小心翼翼地探出頭,就看見一個八九歲的男孩子,穿著細布長袍,茫然無措地坐著。
噢,是小公子被家里人拋棄了呀。
姜笙著腦袋,莫名肯定他很難過。
因為沒有過爹娘的人,不知道爹娘有多好,就不會想念爹娘。
可有過娘疼的人,卻被娘扔掉了,心里一定空落落地難。
就像……剛撿著一個大包,卻被野狗竄出來搶走了。
“唉。”姜笙嘆了口氣。
小公子把目挪了過來,呆呆地著,說不出來話。
姜笙可憐他,但也顧不上他。
找到了狗,就在茂的青草后頭。
七歲的小娃手腳并用,靈活地穿到后廚,在一人高的大桶里打撈。
頭,脖,腳,魚尾,所有能吃的全都打撈出來,再用一塊小抹布裹好。
今天姜笙沒來得及品嘗,因為有公發現了靜,吆喝著過來,“哪里來的小賊。”
嚇得抱小抹布,撒丫子往外逃。
穿過狗,鉆到巷子,小公子還在原地坐著。
公們已經在打開后門,他們甚至商量著,要好好教訓東西的小賊。
姜笙想,小公子呆呆地,說不定會被打死。
心底不忍,沖過去拉起他,呼啦啦就跑。
后頭公還在吆喝,姜笙憑借對地形的了解,先鉆三個胡同,再穿四個街道,終于功擺掉他們。
好不容易蟄個僻靜角落,姜笙甩開小公子的手,跌坐在地上,呼啦啦地。
小公子也,但他更多地是驚奇,看向姜笙的眼睛里帶著探究。
“你是誰。”他問。
姜笙不理他,本來就,又跑了那麼久,現在只想補充力。
嗯,先吃什麼好呢,先吃魚尾吧,有刺,還不好保存。
從小抹布里挑出魚尾,小心翼翼地嗦掉魚皮,再吃掉魚,連魚尾都細細地吮吸一遍。
小公子在旁邊看地眼睛都直了。
“你也了?”姜笙依依不舍地遞了爪子,“吃吧,別浪費。”大風小說
不是很大方的人,但知道挨的,起來啊,最是頭暈眼花沒力氣。
被毒打過后,瀕死的那三天,姜笙許了個心愿。
希以后不會再有人挨。
雖那爪,也很喜歡。
將干凈到挑不出一的魚尾扔掉,姜笙站起。
“你要去哪里?”啃著爪子的小公子終于出聲,嘶啞模糊。
姜笙奇了,“當然是回家。”
“家?”小公子張著,突然眼淚就下來了,“我沒有家了。”
七八歲的男孩,抱著爪子嚎啕。
姜笙自己都沒有那樣哭過。
抱著撿來的剩飯,心底有點可憐小公子,“你快別哭了,我把家分你一半。”
這樣,他們就都有家了。
小公子慢慢停了哭泣,“真的嗎?”
“當然是真的,不過我家有點破,希你不要介意。”姜笙長途跋涉,把小公子帶回了家。
說是家,其實就是個破廟。
年久失修,東邊風,西邊雨,沒有木床,全打地鋪。
但對姜笙來說,這就是的家。
“現在,也是你的家啦。”小姜笙驕傲地介紹,“我姜笙,你什麼呀。”
小公子呆呆地看著,“我鄭如謙。”
所以,以后這里就是姜笙和鄭如謙的家。
晚上,姜笙把脖分了鄭如謙一半。
鄭如謙從懷里掏出兩塊金豆子,“我只有這些了。”
姜笙正沉浸在“食以后都要分出去一半”的痛苦中,冷不丁瞄見那閃爍的金黃,差一點原地蹦起來。
雖然沒擁有過金子,但見過怡紅院的客人掏出一錠錠金子,就是這樣的。
小姑娘學著老鴇的樣子咬一咬。
嗯,咯牙,是真的。
一個腳一塊脖換來兩個金豆子,姜笙第一次覺得,把家分出去半個,一點都不虧。
“不過,我們沒有保護金子的能力,這些錢,要藏起來。”姜笙像個小大人,在破廟里繞來繞去。
哪哪都不放心。
想來想去,最后放在了佛祖腳下。
希佛祖保佑,金子永不丟失。
姜笙認認真真地磕頭,順便再保佑,永遠都有飽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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