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輩子夏青的了傷,負責接待公社領導的人是余斌,余斌就是靠著在公社領導面前刷了好度才得到了一個工作機會。
大哥郁郁寡歡了半輩子,自暴自棄。
這輩子要把屬于大哥的機會給奪回來!
夏喬看向了夏青,笑著道:“大哥,你字寫得那麼好,你當文員最合適不過了!”
夏青看著自家小妹,心里有種說不出來的,他現在總算是明白了夏喬為什麼讓他把公社領導帶回家,還做了那麼多好吃的,原來都是為了他。
“小妹,我一個大男人當什麼文員,我有把子力氣,干什麼活兒都一樣!這文員還是適合你當。”
“大哥,我想做生意,對文員不興趣,你這段時間好好準備一下,應該還會有考試的。”
夏喬說的誠懇,夏青反倒是更加了,同時在心里暗自下定決心,以后一定要對小妹更好。
夏強國滿臉欣,他這三個孩子最不放心的就是夏喬,現在夏喬總算是也懂事了,他總算是能安心了。
夏風卻是有點失落,一直低著頭。
他倒不是想當什麼文員,只是有點傷心。小妹難道更喜歡大哥?他在小妹心中的地位比不上大哥的地位嗎?
夏喬也發現了自家二哥的異常,稍微一猜就明白了是怎麼回事。
“二哥,你放心,我以后會帶著你掙大錢,給你做更多好吃的!”
大哥的格穩重,是比較適合當領導的,二哥就不行了,子跳,也比較沖,可能會更適合做生意。
所以夏喬是打算等過段時間列出一個詳細的計劃來,到時候帶著夏風一起干。
夏風腦袋立刻抬了起來,有點委屈的說道:“小妹,你是不是更喜歡大哥?”
這幽怨的眼神,夏喬頓時有點想笑。
“當然不是了,二哥你和大哥一樣,在我心里都很重要!”
夏風一聽這話,這才覺得心里面舒服了。
“這可是你說的,以后要給我做更多的好吃的!”
果然是個不折不扣的吃貨,夏喬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說到做到!”
夏風可是高興壞了,他才不在乎什麼掙錢不掙錢的呢!他在乎的就只有好吃的!
——
臨近晚上,夏喬也沒閑著,又買了不豬大腸回來,打算多鹵一點,明天早上帶到黑市去賣,正好可以去醫院看一下顧。
折騰了一天,晚上回到房間休息的時候,夏喬已經累得不行了,幾乎是沾了枕頭就睡著了,一夜無眠。
第二天早上天還沒亮,夏喬就起了,穿服的時候才發現腰送了不。
這段時間每天幾乎都要往鎮上跑,再加上控制了飲食,瘦也是遲早的事。
夏喬照了照鏡子,現在臉上的已經沒有那麼多了,五也清晰了一些,這才發現自己的眼睛貌似還大的。
大哥二哥長得都很俊,瘦下來也一定不丑!
夏喬滿意的拍了拍自己的臉蛋兒,隨后就進了廚房。
昨天買豬大腸的時候還買了幾豬大骨,上面的都被剔的干干凈凈,不過這種骨頭熬湯喝是最香的。
夏喬熬了一大鍋的湯,先盛出了一些湯來,放到了大的水壺里,然后就給家里人煮了面條。
下工干活要多吃一些,夏喬又整了玉米面兒的饅頭,配上了調制的小菜,也拿出了一些放到飯盒里。
王玉蘭起來的時候才發現閨把早飯都做好了,又高興又心疼的。
“喬喬,下次你別起來這麼早,多睡會兒,娘起來做飯就行。”
“沒事的,娘,我本來也要早起。”
夏喬先吃了幾口,也沒等其他人,和王玉蘭打了招呼之后就背著背簍走了。
的腳程越來越快了,走到鎮上的時候天也才微微有點發亮。
夏喬把自己的臉抹黑了,又用頭巾裹住才背著東西進了黑市。
之前都已經賣出了回頭客,一看到是,都知道絕對是又有好吃的東西了。
夏喬鹵的大腸沒一會兒就賣了,掙了十幾塊,也沒久留,去供銷社買了兩罐麥,直奔醫院。
——
顧辭松沒有想到夏喬來了,還來的這麼早。
“我給你和顧帶了早飯,這是骨頭湯,很有營養的。”
夏喬把那個大水壺的蓋子一打開,香味就飄了出來,這湯熬了好久,是淡淡的白。
顧辭松看著夏喬忙里忙外,不僅給他們帶了早飯,還買了麥,他心口突然有種漲漲的覺。
“丫頭啊,這麥太貴重了,你拿回去吧!”
顧不肯收,這東西不便宜,哪有白要的道理。
夏喬早就已經想好了說辭,故意把臉板了起來。
“顧,顧辭松救過我兩次命,我不過是想報答他的救命之恩,難道您覺得我的命不值這兩罐麥嗎?”
顧一愣,知道夏喬這是在讓寬心,也確實沒辦法拒絕了。
夏喬又笑了,臉頰上出現了兩個梨渦,之前胖的時候不顯,現在瘦下來一些,梨渦就明顯了,俏生生的。
顧辭松的目一直都在盯著那張白皙的臉,只覺得夏喬白的晃眼,讓他不自覺的跟隨。
“你一直盯著我看做什麼?趕吃啊,不夠的話我再去買一些回來。”
帶了八個玉米饅頭來,還是有點怕不夠吃,畢竟顧辭松這麼高,看著就很壯,應該也能吃的。
“夠了。”男人的聲音有點啞,低著頭啃起饅頭來。
清爽的小菜配上乎乎的玉米饅頭,還有熱騰騰的骨頭湯,簡直是一種。
就連顧這個向來沒有什麼胃口的病人都吃了不。
“飯盒給我,我去洗。”
顧辭松主攬過了這個活兒,夏喬也沒和他客氣。
這個時間,醫院并不安靜,病房里的人大多都起了。
顧辭松把飯盒洗的干干凈凈,回去的路上卻被人攔下了。
余斌上還穿著病號服,他沉著一張臉,用一種嘲諷的語氣說道:“夏喬的眼還真是差勁,竟然看上了你這個泥子!”
事情為什麼會變成這樣。花田早春奈站在一片狼藉的客廳中,沉默地看著跪在地上流眼淚的高瘦青年,他面前是一件粉紅色的可愛內衣,充滿了少女感。在高瘦青年的左邊,一個粉紅色頭發的男人正把妻子和女兒緊緊抱在懷里,表情非常復雜;在高瘦青年的右邊,幾名警員…
“薄煙,只要你肯替芊芊頂罪,刑滿后我娶你。”五年后,他在監獄外等了三天,她卻沒能活著走出來。薄煙死了,死在了入獄的第三年,愛陸北宸的第十七年。後來傳聞,有個瘋子,帶著前妻的骨灰,走遍了世界的每個角落。
【雙潔】+【年齡差】+【甜寵】溫漫是娛樂圈知名的美艷紅玫瑰,卻因拒絕做他人籠中的金絲雀被雪藏,只能屈居于三線做個不溫不火的小演員。一次時裝商,她滿身狼狽癱坐在梧桐之下,悽慘美豔。那個只出現在商報雜誌封面的男人站在面前,溫雅貴重,聲音低沉:“需要幫忙嗎?”再後來,溫漫得知那人就是頂級富豪企業家聞彥川,她輕闔雙眸,下意識與男人拉開距離。聞彥川一直覺得自己的忍耐力極佳。可再見面時,她羞憤嬌俏,一身紅裙落雪如夜庭玫瑰,男人眼眸微垂,與他在廣告雜誌上所見不同,他輕釦玫瑰腰間:“怎麼不穿上次那一件?”溫漫摸不透聞彥川的心思,曖昧若有似無,轉而逃離。聞彥川將溫軟抵在胸前,垂眼溫聲:“躲我?”溫漫咬脣,嗅着熟悉的雪松味,紅了眼眶,嘴卻硬着:“我不是菟絲花,更不想做聞先生的金絲雀。”聞彥川嘆息,爲這三十年來第一次心動。“溫漫,大家都是成年人,我年紀大不愛說情話,可你怎麼能不懂?”溫漫擡頭,對上聞彥川滿是溫熱寵溺的雙眸。“我從不養菟絲花。” 聞彥川低頭含住溫漫的脣瓣,聲音低沉:“我的意思是,我們是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