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朗碧空,天青雲。
凰王朝,天二十一年七月初七,宜嫁娶。
“起轎。”
將軍府門前,一頂八人相擡的大轎應聲而起,過紅幔依稀可見一個大紅嫁的子,淡淡的勾勒出玲瓏的段,蓋著頭巾的臉遮去了面容,所以無人知道,裡面的人早已閉眼小憩。
從將軍府到蒼王府,距離並不遠,短短的兩條街,此時卻被圍個水泄不通,若不是有護衛開路,只怕本無法通行,更別提那喧囂的議論,更是充耳可聞。
“真是沒有天理,堂堂四王爺,竟然要娶草包九小姐。”
“黑烏佔了鵲巢,這天下人的臉,都往哪裡擱呀?”
“哼,你們等著吧,蒼王肯定不會乖乖娶的,就算娶了,隔天就要休。”
“是啊,是個男人就不想娶夜承歡,蒼王也只不過是權宜之計,皇命難違啊!”
人羣中,討伐的聲音比比皆是,妒嫉羨慕的份居多,當然,不排除恨而不得的怒罵。
也許是“夜承歡”三字太過敏,一個婦人手上抱著的小孩忽然朗聲大,“草包莫比攀,抵不過夜承歡!皮黑莫計較,賽不過黑烏!”
“哈哈……”
孩稚的聲音引發一片譁然大笑,新娘也淺淺的蹙眉,真是的,補個眠也不讓清靜。
是的,這首連三歲小兒都朗朗上口的“街謠”,說的就是!
傳言,琴棋書畫,詩詞歌舞,騎馬箭,乃是一竅不通;
據說,全上下,除卻眼白和牙齒,黑得和墨一樣濃。
本該是人人避之不及的“瘟疫”,可偏偏一朝聖旨,得嫁給人神共憤的蒼王。
聽說,他長相驚豔,俊逸無,行事乖張,足智多謀,運籌帷幄,是戰場上所向披靡的冷戰神,他的名字,蒼穹。
據傳,能與他一言,慕子願千金相換;能換他一笑,癡子願以命相抵。
只是可惜,被供若神明的男子卻有怪癖,凡是子,近三尺不死也得殘,所以這個記錄,至今無人能破。
夜承歡睜開眼睛,漆黑的秋瞳閃爍如星,也許嫁給他,也並非那麼無聊。
“新郎踢轎門!”
蒼王府很快就到了,同樣是人山人海,估計今天全京城的人都聚集到這裡了。
婆的聲音很高,夜承歡坐正了,最先映眼簾的,是一雙黑紅相間的錦靴,暗沉卻又華麗,那龍形的花紋栩栩如生,配上大紅袍上同的圖案,的威不怒自來。
好大的氣場!
夜承歡暗讚一聲,從槍林彈雨中滾過來的竟也覺得抑,這種令人無所遁形的迫,有如千軍萬馬,雷霆之姿,呵,不愧是“戰神”!
眼看他的擡起,張打了個哈欠,他竟然會乖乖的與婚,還當真是個不按常理出牌的傢伙。
“蒼哥哥,不要!”即將踢到轎門之際,響起一聲輕喝,但還是阻止不了他並沒用力的踢轎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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