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欣說到這兒,停了下道,“對了,向。我們畢業也有三個月了,你不打算找工作嗎?要不,你和我一起到我爸的公司來上班,來陪我吧?我哥這幾天也不知道在忙什麼,整日見不著人的。”
“這事不急,我暫時還不想上班。”溫向從大學開始寫小說,現在每個月都有些稿費。
短期,沒有意向去上班。
更何況,有更重要的事要辦,沒有時間上班。
“那好吧,等你想上了,你直接告訴我。你不想去你爸的公司,你就來我們這兒。”
“好,行。”
兩人就此掛了電話。
第二天,天氣晴朗,萬里無云。
嚴欣早早的就把一輛限量版的銀灰勞斯萊斯,開到了溫向住的小區門口。
上次是蘭博基尼,這次是勞斯萊斯,小區認識豪車的人都開始猜測這小區里到底住著一個什麼人,而猜測的最多的自然是這里住著一個被人包養的小三。
溫向接到嚴欣的電話,就從樓上跑了下來。
看到八位數起步的勞斯萊斯,溫向開雙手就給了嚴欣一個擁抱,蹭著嚴欣道,“小欣,我這輩子最大的福氣就是認識了你。”
溫向的話讓嚴欣很是高興,就喜歡溫向這種有話直說,敢作敢當的子,比做事之前,總要考慮一大堆東西要好多了。
嚴欣笑著道,“向,你呢,要謝還是謝我哥吧。這是我哥半個月前買的。我和他說你有用,他什麼話都沒說,就把鑰匙給我了。”
嚴欣將鑰匙拿給了溫向,笑嘻嘻的道,“向,好久沒有和你一起出門了,我們一起去兜兜風吧。”
“好啊。”溫向接過鑰匙,就上了車。
兩人上了車。
嚴欣坐到副駕駛座上。
見溫向發車子,想到電話里溫向說的,找到明天去婚禮的人選了,不免好奇詢問,“向,你昨天說找到人陪你去參加婚禮了,是個什麼人?我認識嗎?可靠嗎?”
溫向也沒瞞,挑了挑眉宇道,“我花了十幾萬雇的,你說可靠嗎?他是個牛郎,我上次在慕貴賓區遇到的,價錢特高,專業素質還是有的。”
“向,你……”
聽到對方的份,嚴欣詫異不已。
“小欣,沒事的。我覺得與其找個不悉的人冒充,還不如雇一個人。我考查過他,他裝有錢人裝的跟真的似的,畢竟能花錢買到的才是最讓人安心的。”
“我還是有點不放心。”嚴欣有些擔憂,“要是有其他人在慕見過他,認出他的份,那不就暴了?”
這個問題溫向在雇慕凌謙的時候就考慮到了,“去參加他們兩人婚禮的人,一不會去那種地方,二就是去了也上不去貴賓區。見過他,認出他的可能也很小。”
溫向在去問慕凌謙拿手機的那天晚上,就沒在墻上看到慕凌謙的海報了。
嚴欣想了想,覺得也有道理,就算真有人見過慕凌謙,也不可能說出來打自己的臉,花錢買男人這種事私底下可以吹噓吹噓,但到底是上不得臺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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