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臉一白,無措地看向自己的代理律師。
當事人被當庭詢問是很正常的,原告律師對此并不意外,但他心里不知道為什麼有點不安,但當事人就在邊,他不能表現出一異樣來,連忙低聲安道:“不用怕,實話實說就行了,我們證據確鑿,不管他怎麼問也推翻不了我們的證據。”
原告忐忑地絞著手指,站到了證人席上。
秦聿打量這個看起來弱膽小的姑娘,神沒有一波,開口就問道:“原告,你聲稱我當事人曾經對你有多次擾,請問有幾次?”
原告低著頭,過了一會兒才小聲回答:“不記得了……”
“從什麼時候開始?”
原告咬了咬,“職沒多久。”
“時間。”
“……大概是職后一兩周吧。”
“表現有哪些?”
原告抖了抖,似乎想起了痛苦的回憶,“他經常用各種理由我去辦公室,開始只是說一些很有暗示的話,那些話也讓人很不舒服,慢慢地就開始手腳……直到上次,也就是4月17日那天,他想在辦公室里侵犯我……”
“跟你說暗示的話,有證據嗎?”
“沒有,他只是口頭說。”
“什麼時候開始手腳?”
“大概職后一個月吧。”
“我當事人一般在什麼時間、什麼地方對你手腳?”
“中午,大家吃飯的時候,辦公室沒什麼人,他經常找借口讓我留下來去他辦公室。”
“大致是監控視頻拍到的那個時間?”
“……是。”
“也就是說,在你職的6個月里,我當事人對你的擾長達5個多月,讓你飽折磨,以至于患上了抑郁癥?”
聽到這里,原告律師覺不妙,約意識到了秦聿的意圖,可還沒等他做出反應,就聽到原告說了聲“是”。
原告律師心里咯噔一下,下一刻就聽到秦聿清冷的聲音在法庭里響起,“既然這麼痛苦,為什麼要一直忍著?你說我當事人大多在白天對你進行擾,既然是白天,辦公室里應該一直有人,你是可以自保的,但是——你為什麼一直沒有反抗,也沒有尋求同事幫助?”
你指控被告擾,為什麼你要一直忍他的行為?在你明明有自保的能力也沒有反抗?是不是可以說明——這是默認的!
這就是秦聿想讓原告承認的事實。
一旦承認,認定被告擾的基礎將被搖。
原告律師馬上道:“不論如何,4月17日被告對我當事人心存不軌,意圖猥的事實也無法否認,你方也有舉證職責,這不足以證明被告沒有猥我當事人。”
他知道過去的事已經立不住腳,只能抓住證據確鑿的這次。
然而秦聿還沒說完,慢條斯理從文件袋里拿出一份文件,“在原告職的6個月時間里,是同批實習生第一個轉正的,經辦手續是我當事人……”
原告臉一白。
原告律師一聽秦聿的話就知道要糟糕,再看原告的反應,心里頓時心涼。
“轉正后第一個月的業績就是部門最好的,一個小新人要什麼沒什麼,是怎麼勝過老職員的?因為我當事人給介紹了人脈!原告職的第三個月就獲得了第一次提拔,力數名資歷更深的職員為組長,而這背后,是我當事人跟人事部門打了招呼……”秦聿一份一份地把相關證明數出來,隨著他每按下一份證明,原告的臉就蒼白一分。
最后秦聿放下所有的紙張,看著原告說道:“我有理由認為,原告默認我當事人對其所作所為,這不是強權擾,而應該做——易!”
“反對!”原告律師霍然起,“被告律師這是侮辱我當事人!”
秦聿沒理他,而是看著原告,做了最后的總結:“年輕的孩想走捷徑,可以理解。”
眼里卻盡是譏誚。
原告無力地癱坐在椅子上,臉慘白。
姜芮書暗暗嘆氣,大局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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