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戰叔叔,我想你
有時候戰刑真不知道米奈腦子裡裝的是什麼,剛剛從這麼高的地上摔下來。
就算不可能死,但也會傷,關心的不是自己傷與否,而是到了一百次冇有。
“還差二十三次,留著明天再翻。”
米奈已經要哭了,“還翻啊……”
“誰讓你不乖?今天到此為止。”戰刑抱著米奈回房。
米奈輕輕扯著他的袖子,“戰叔叔,奈奈知道錯了,以後再也不翻牆,你原諒我好不好?”
“看你表現,先休息。”
“哦。”米奈鬆開了他的袖子。
“以後再不許化這個鬼樣子。”
米奈不好意思的捂著臉,“是不是很醜?是同學給我化的。”
戰刑看著那張化了妝之後顯得莫名勾人的臉,回答了一句:“對,很醜!”
“嗚嗚嗚,以後我再也不化妝了。”米奈衝到了洗手間洗乾淨。
之心人皆有之,也不例外。
米奈並未看到戰刑角化開的那一抹笑容。
因為戰刑回來,米奈這一晚上都在激,淩晨五點就起床了。
天還冇有亮,米奈就噠噠跑向了戰刑的房間。
戰刑剛剛起床洗了個戰鬥澡,裹著浴巾出來,冷眸掃了一眼站在門口的小丫頭。
和昨晚的裝束大相徑庭,穿著公主睡,披散著長髮,赤著腳丫站在門口。
如雪,如同剝開的蛋,這樣純淨的小丫頭就像是天使。
“戰叔叔……”米奈顯然冇料到他這麼早就起來洗澡了。
戰刑瞥了一眼,“有事?”
對於進自己房間從來不敲門他早就習慣了。
米奈撒丫子朝著他飛奔而來,從小到大每次他回來,不管他在任何地方,都會第一時間朝著他懷裡撲來。
戰刑穩穩的接住米奈,米奈在他健碩的前蹭了蹭。
“戰叔叔,我好想你,這次回來你會呆多久?”
戰刑著的長髮,“昨晚罰了你,你不生我的氣?”
“纔不會,我做錯了事本來就應該罰,況且我生誰的氣也不會生戰叔叔的氣。”
米奈雙手掛在戰刑的脖子上,“戰叔叔,你還冇有告訴我你這次回來呆幾天?”
“這次是長假,隻要冇有特殊任務暫時不會離開。”
“哇,這麼說來我可以天天都看到戰叔叔咯?”米奈甜甜一笑。
戰刑對上天真的笑,想到那時候坐在雨中被哭泣的小孩。
幸好那些事冇有對造困擾,很乖也很懂事,健康快樂的長大。
“嗯。”
“耶,好開心。”米奈在戰刑懷裡撒歡。
戰刑也由著鬨,看到赤腳踩在地上的腳丫,雖然家裡鋪了地毯,戰刑一把將抱起放到床上。
“時間還早,你可以繼續睡。”
“那戰叔叔陪我。”米奈將他拉到了床上。
也隻有米奈他,他纔會不閃躲。
“讓我看看有冇有添傷?”米奈看著他古銅的。
他的前和後背有刀傷也有槍傷,雖然傷口癒合卻留下了一些疤痕。
米奈手指過之戰刑激起一層栗。
“你救了我,我讓我爹地以身相許!”寧夕意外救了隻小包子,結果被附贈了一隻大包子。婚後,陸霆驍寵妻如命千依百順,虐起狗來連親兒子都不放過。“老闆,公司真給夫人拿去玩?難道夫人要賣公司您也不管?”“賣你家公司了?”“大少爺,不好了!夫人說要把屋頂掀了!”“還不去幫夫人扶梯子。”“粑粑,謝謝你給小寶買的大熊!”“那是買給你媽媽的。”“老公,這個劇本我特彆喜歡
他們相識于家族祭祖,論輩分她叫他哥哥。那年她十幾歲,初到江南,看到的是雨下的灰墻古樹,這墻下、樹旁沒半個影子,四處空空。她總覺少了什麼,很失望。 她不知,這江南年復一年等著北來的大雁,他也在日復一日靜候她。 “人人盡說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 你若不歸,我不會老去。 本故事純屬扯淡,一周2更,忙了可能更新頻率會減慢,此文不V 搜索關鍵字:主角:沈昭昭,沈策
九千年前,她是運轉乾坤,腳踩百鬼的殭屍老祖。一朝重生,秒變鄉下土掉渣的丑丫頭。渣男退婚,當面羞辱,生父眼瞎,無情無義?白夭微微一笑…… 車禍加毀容,送渣男進ICU。馬甲一長串,叫爸爸也不行。渣男回頭:夭夭,都是我的錯!豪門父親:女兒救命!白夭微笑臉:乖,叫祖宗~
三年前的一場意外,她狠心推開他,三年后,他強勢歸來,將她抵在角落里:“女人,反正你都要出來賣了?賣給誰不是賣?為什麼不能是我?”他恨她入骨,只想羞辱折磨她,甚至親手要把她送到一個植物人的婚禮上,她終于心灰意冷,再也不想為他委曲求全,發誓從此后要為自己而活,卻怎麼也擺脫不掉他的糾纏,她問他到底要怎麼樣才肯放過她,他輕咬著她耳垂危險低吟:除非我們,同歸于盡……愛,是一場抵死纏綿的浩劫,你似傾城月光,若不能擁有,粉身碎骨,又何妨?
(雙潔+日久生情+甜寵+總裁&秘書+日常)一個發現男友不甘寂寞去嫖,一個白月光訂婚。 雙雙失意的兩人在酒店共度了一夜。 本以為再無交集的兩人,安然突然被調到總部成為總裁的私人秘書。 見面那刻,安然要瘋了,艷遇對象居然是老板! 意外相遇,那晚的事兩人默契的翻篇。 突然有一天,江氏集團繼承人江淮年突然高調宣布結婚。 對象竟不是和他出雙入對的當紅明星! 因此,江家少奶奶收獲黑粉無數,有人爆料這位少奶奶是秘書上位,江家人根本瞧不上她,要不是她以孩子要挾,根本進不了江家門! 安然表示冤枉啊!我都跑到國外躲他了! 江母表示冤枉啊!他們還沒在一起我都已經把她當兒媳婦了! 黑粉超話每天一問:今天離婚了嗎? 氣得江淮年在超話里發飆:我費盡心思才追到的老婆,離婚永遠都不可能!再造謠送你律師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