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想到了男人的生理需要這個問題,甚至想到他不需要,是不是在別的地方可以得到滿足?這并非沒有可能,如果真的這樣,難過嗎?
認真地假設了一下,好像有一點兒不舒服,但是還不至于難過到要死要活。不記得在哪里看到的一句話:豪門夫人之道,最重要的一個字就是“忍”,忍不能忍之事,容不能容之人。而這句話對來說,似乎并不難。
現在,果真覺得母親給做的選擇是正確的了,如果嫁給一個深的人,能做到“忍”嗎?即便能,也得經歷多剜心刺肺的痛?結果,必然跟母親一樣……
這一晚,不知道自己是在怎樣的胡思想里睡著的,但無論怎樣,都沒有轉過去,也沒有離開床沿,甚至記得,胡思想的最后,給自己定了個任務:回去以后要好好理一理,哪些是晏夫人該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得擬個晏夫人守則出來。
從沒過問這次旅行的行程安排是怎樣,也沒問第二天去哪里,晏暮青把帶到哪里就是哪里,而這一次的第二天,他將帶上了回程的路,也沒有毫異議,跟在他邊,乖巧而聽話。
他的警告或者說忠告銘記在心,沒有再跟阿百多說一句話,以致,從麗的小鎮到米蘭機場,整個行程都是沉默的,一如他要的那樣,端莊,典雅。或者就像他所說,假裝端莊和高貴,可是,裝,誰又不會呢?他說在他那兒,他可以包容,但是,如果需要一個人來容忍自己的所作所為,那是多失敗?對他而言,的行為又是多討厭?不,的自尊和家教都不能讓自己為一個討厭的人!
機場漫長的候機時間,安靜地捧了一本書在看,他不喜歡玩手機,知道,所以不玩了,手里這本書是意文版有關文藝復興時期藝的,B格很高,適合裝。
“這次出來開心嗎?”邊突然響起一個聲音。
微怔,沉默了一下,反應過來是在問,想了想,其實的確是很開心的,“開心!”說完,覺得哪里不妥,又補充了一句,“謝謝。”
然后,就是無盡的沉默了,一直到回國。
重新踏上悉的土地,連空氣都變得親切起來,回到晏家的時候是半夜,晏家一片沉寂和黑暗,也好,旅途勞累,好好睡一覺,再來應酬晏家這一大家子人吧!
可是,沒想到,這一覺又睡得昏天黑地,最后還是徐姨來,“大,大爺讓我來您,請您盡快準備好,今天你們要回許家。”
許自南被驚得從床上蹦起來,倒不是因為要回娘家,而是因為自己睡過頭了!為晏夫人怎麼可以睡過頭!想起新婚第二天那頓早餐,心里就直打鼓,不知道今天等著的又是什麼!
用十分鐘的時間飛快完梳洗和換,直奔樓下。
出乎意料的是,樓下一片安靜,站在樓梯上,自責不已,沒錯,的確是晚了,而且晚得離譜,已經中午了,誰還等著吃早餐?
晏暮青連午餐都用過了,坐在沙發上看報紙,出去這麼久,茶幾上厚厚一疊報紙,大概夠他看一上午了……
許自南立即自覺地走到他邊認錯,“對不起,晏大哥,我起晚了,我明明定了鬧鐘的,不知怎麼沒響……”說到這里又覺得任何理由都是借口,于是直接認錯,“我錯了,以后不會了。”
晏暮青看了一眼,報紙翻頁,“倒時差,正常,先吃東西。”
“嗯,謝謝晏大哥。”
乖乖去吃的午餐,沒用太多時間,也沒敢狼吞虎咽,這兩種行為都是錯的,明白。
所以,晏暮青沒有等太久,就已經致且神地回到他面前了。
他沒說什麼,領著出發。
回娘家的時間原本應該更早一點,至習俗是這樣的,但大約晏暮青已經和母親達一致了吧,母親大人都沒意見,也就無需心了。
而事實上,嫁給晏暮青,這類瑣事的確是不用心的,怎麼回,需要帶什麼東西,他全都辦得妥妥當當,只會讓風風回門,絕不會讓失了面的。
許家早已經做好了迎接的準備,車一到,他們還沒從車里下來,門就開了,爸媽在門口等。
“南兒!回來了!”一只腳剛著地,母親馮汐便迎上來,椅自斜坡上下來,飛快。
“媽。”許自南的眼眶不由自主有些潤,母親上特有的淡雅香味,對而言,有著催淚的功能。
馮汐擁了,對晏暮青溫和一笑,“暮青。”
“母親。”晏暮青很客氣。
對,客氣!許自南覺得自己用對了詞,的確是客氣,客氣得過頭了,現在還有人能把“母親”這個詞當做口語來用的,大約也只有他了,別無分號,不過,卻挑不出錯來,他于禮于節都沒有錯,不是嗎?
“進去再說吧!”馮汐攬著兒,一家三口準備進屋。
許自南的父親許默滄還站在門口,晏暮青仍是十分有禮地頷首,“父親。”
許默滄并沒有應聲,轉進去了。
氣氛略微尷尬,不過晏暮青卻并沒有不自在,立在門邊,如常平靜,此刻更多了一分謙和,乃教養甚佳之人于長輩前的本能,他的確是夠優秀。
“不用理他,進去吧。”馮汐微笑,如和風。
許自南心中已起微瀾,各種緒阡阡陌陌,紛繁復雜。母親是個讓人如沐春風的人,無論對誰,說話都是溫溫,輕言細語,是真正的優雅,真正的有教養。比如,去餐廳吃飯,母親會對服務生謙和地說謝謝;烈日下開車,經過有清潔工,會打開車門給人一瓶水,而且,母親這麼做的時候一點也沒有施舍的痕跡,很平常很友好,就像看見一個朋友了需要喝水一樣。
可是,這樣一個母親,卻獨獨對父親冷淡疏忽,甚至,有時候不分場合。
知道,是父親對不起母親在先,傷了母親的心。
在記憶里,從前的父母不是這樣的。曾經的父母恩得讓人嫉妒,常常會聽到父母朋友間的打趣,總是用“只羨鴛鴦不羨仙”來評價他們的,而事實上,母親溫婉可人,父親風度翩翩,真乃一對璧人,而母親曾以夫為天,將父親捧在心坎上,兩人從未紅過臉,即便后來父親傷了母親,母親也從不曾與父親爭吵,只是,一切都變了而已……
不知道,母親為什麼選擇了原諒,而雖然原諒,卻再也回不到從前的日子了。
有沒有怨恨過爸爸,好像沒有覺了,可是是父母的兒,不管從前發生過什麼事,都希爸爸媽媽能開開心心的,尤其是媽媽……
眼眶又了,低頭看了眼如今還不到自己口的媽媽,心里很疼。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