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玉佛我拿去觀音寺祭拜過,我不能信守諾言呵護你,不讓你到傷害,那就讓這枚玉佛替我守護著你,祝福你能早日找到真正適合你的人。
“都幾十歲的人了,還玩青春言小說里這一套,不覺得有點裝麼?”我上這樣說的,但看著手心的玉佛,眼淚卻無聲的掉了下來,最后干脆撲倒床上痛哭了一場。
哭是所有人與生俱來的權利,也是發泄的最好方法,我對秦靖說不出什麼好聽的或著歉意的話來,只能借著眼淚來發泄了。
我以為我跟秦靖已經徹底的結束了,也沒必要現在就搬走,便安心的備考了兩天,然后去參加考試,一切順利,最后功過關,只剩下最后一科了,筆試應該沒多大問題,只是時間要等到三四月份了吧。
再也不用去駕校了,我收拾了東西就搬回了集跟我爸媽同住,然后開始思考下一站要去哪里,而上海是我第一個排除的地點。
幾天前從一個我和謝志清共同的朋友口中得知他已經把徐老太婆接出了神病院,準備把送到老年公寓去住,因為他還要回上海去,不能就近照顧。
想了整整一天,我最后決定去海南,理由無他,只是現在海南是最溫暖的地方,而我急需溫暖,所以我并不是去常住,只是去旅游十來天罷了,甚至還決定把我媽也帶上。
我媽這輩子都沒出過什麼遠門,自然是很爽快的就答應了,只是我爸沉張臉說我們兩個沒良心,把要工作不能自由離開的他給扔下了,可誰還顧得上他呢?
這件事我沒有跟其他任何人說,可謝志清這人就像人有第六一樣的居然在我出門前的一天直接找到我家來了,因為他的電話短信我都置之不理。
該死的混蛋,他不是要去上海麼,怎麼還在這里,不是冤家不聚頭,他來找我肯定沒有好事的,偏偏我還把門給打開了,誰讓這門沒有貓眼呢?
“你來做什麼?”關門已經來不及了,我只能一臉戒備的看著他。
現在我爸去上班了,我媽也出去買菜了,家里就我一個人,萬一他對我做出些什麼事來,那可就不得了了。
“不想讓你家里人看到我影響心的話,就跟我出去一趟,我有話要跟你說!”謝志清一副有恃無恐的樣子,他還算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會影響別人的心啊,那他還要跟說什麼?
“我不覺得跟你有什麼好說的!”如果時可以倒流,我寧愿這輩子都沒有遇見過他這個男人,哪怕代價是我再也嫁不出去!
“那你是要我進來你家呢?還是讓我把你從這里拖出去?”他眼神一冷,看上去就像是要殺人一樣。
隔壁鄰居常年不在家,樓下的鄰居又不,現在我是胳膊擰不過大,只好認命的轉去房間拿了手機和包包出來,鎖好門跟他離開了家。
不能真的被我媽給瞧見了他,要是他發起瘋了對我媽手那還了得?我們兩個人聯手都不見得是他的對手呢。
“去哪里?”我從小在集長大,這里我要比他的多,到了天化日之下我反倒不怕他手了,雖說現在人淡漠,但終究還是有好人在的不是麼?
“跟我來就知道了。”他傲的就像個剛剛得勝歸來的大將軍似得,不就是詭計得逞了一次,終于把我跟秦靖分開了,有什麼好得意的?
他也沒帶我去什麼不見天日的地方,只是把我帶到了附近的一家茶館而已,只是那一臉的兇神惡煞讓人很是心塞,現在不管他說什麼做什麼,我都會留有最警覺的戒心。
“夏七夕,你覺得我對你做的很過分是不是?你覺得既然我們離了婚就該老死不相往來是不是?你覺得我這是在糾纏你是不是?”謝志清一坐下來就連著問了三個問題。
“算你還有自知之明!”這種問題虧他問的出口,難道還以為是我冤枉了他不?
“哼,你在我面前裝無辜,自命清高,你做過什麼自己不會不知道吧?好端端的我媽為什麼會突然拿刀砍你,為什麼自從孩子沒有了,每次我去上海你們倆人就鬧得不可開還各執一詞?為什麼你會那麼好心的給我出主意讓我以神病史為借口幫我媽罪?”
我驚訝的看著他,手心有點冒汗了,看這毋庸置疑的樣子,聽他肯定的語氣好像已經知道這一切都是我的謀了。
不過想想也對,徐老太婆只是不敢跟警察先生說出真相,那天是我砍我的,因為再怎麼不要臉,也得為謝志清留點面子,但對自己的兒子卻是沒什麼是不能說的了。
“你好狠心啊,就為了一個沒出世的孩子,居然就設計讓我親手把我媽送進了神病院,讓在那種環境中幾乎真的變了瘋子!”謝志清惡狠狠的盯著我,那樣子像是要把我千刀萬剮了一樣。
原來他真的早就知道了,可為什麼直到現在才來報復我呢?是以前沒有找到機會還是有別的原因?我沒問他,因為我覺的他一定會主告訴我的。
果不其然,他喝了口茶就接著道,“你以為自己很聰明,功的把我蒙在了鼓里嗎?你自以為是了,我不過是順水推舟罷了,我媽都多大年紀了還天想著我的,要不是因為是我媽,我早就把甩的遠遠的。”
我以前想的沒錯,他的確是要激我給他解決了個大難題,徐老太婆這種人確實相依為命的親生兒子都會嫌棄的,做人真是失敗。
“既然我也算是在無意中幫了你,那你為什麼還是不肯放過我?”我沒指他能知恩圖報,但至也不能恩將仇報了吧?
“幫我?你的目的是為了幫我麼?”走下去咬牙切齒,“要不是我沒有證據,我早把你送進去給作伴了,你們兩個都是賤人,讓我看了就覺得惡心!”
我咬了咬牙,掂量了一下自己的實力,忍住一拳砸向他的沖,“那你今天還有別的事嗎?沒有的話那我就走了,算我求你了,以后不要再來找我,我真的很不想見到你!”
“求我?你居然求我?你自命清高的夏七夕有朝一日也會跟我說出一個求字?”他放肆的狂笑了起來,“要是以為求我有用的話,那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吧?我原本還想多跟你做幾日夫妻,等把你的錢都弄過來再將你一腳踹開,沒想到最后卻失算了。”
我看著他,聽著他說的一句句真相,沒有太大的震撼,現在不管他說什麼,只要想想他是什麼樣的人就全都能夠接了,這世上就沒有他做出來的事。
他恨意陡升,“夏七夕,你真的是人生贏家啊,我幾年來的拼搏了一場空,一夜之間回到畢業前,本以為還有彤彤可以依靠,所以那麼努力的勸離婚,可結果呢,婚是跟那小子離了,卻轉也把我給甩了,而你卻已經準備風風的嫁給自己的上司。”
“你嫉妒了?”原以為只有人才會因為嫉妒而發狂,沒想到謝志清這麼個大男人也會因為嫉妒失去了理智,不,他這本就是心理扭曲!
“是,我嫉妒,我嫉妒的都要發瘋了,憑什麼你可以得到這麼多而我卻一無所有?要不是因為你的介破壞了我跟彤彤之間的,是絕不會把我們的事捅出來,說是我勾引了,害的我被公司開除,連廈門分公司都不再接納我!”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