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輕云苑的人,看著兩人到了梨樹下,金玉相依,好一對璧人。
孟元元手里抓上竹,一顆顆的由引線編織串聯,圓滾滾的,看著小小的,實則威力大得很,開的響聲著實了得。
“沒事兒,我在呢。”賀勘看才上竹,子就往后躲,不由笑了聲。
孟元元瞅他一眼,抿了。
“來,像這樣。”賀勘的手包裹上握著線香的手,另只手從后背穿過來,帶著的手抓鞭炮。
他是這樣,從后擁著,纖瘦的被他抱在前。
孟元元很是張,手心里全是汗,耳邊卻落下一道聲音。
“辭舊迎新,”是賀勘,輕著聲音只有兩人聽得見,“年年歲歲皆有今日。”
話音落,他握著的手點上了鞭炮的引線,“滋啦”,火星子瞬間冒了起來。
孟元元還在回味他那話的意思,這廂見點著了火,嚇得直接松掉了線香。
“快跑啊。”賀勘拉著,跑開了梨樹下。
孟元元心跳得厲害,拖著裾再顧不上別的,跟著就跑。
站在邊上的秦淑慧和賀很是開心,拍著手跳:“過年咯,過年咯!”
才跑來正屋外,就聽見梨樹上的竹噼啪一聲炸開,接著一連串的響著。
孟元元息著,角輕輕勾起。下一瞬,雙耳被一雙手給捂住,遮擋了竹巨大的響聲。能試到這雙手骨節有力,有些微微涼意,像它們的主人一樣,讓人覺有些清冷。
賀府的別安安靜靜,偏得輕云苑這邊熱鬧的很,因為偏僻,也很人注意到。
西間。
孟元元與賀勘坐在床邊,瞧著他手里握著那枚荷包已經半天,還是沒有收起來。
這樣瞅著,似乎覺得針線腳兒太拉,不夠細。只是素素的緞面,都沒繡上個字,或是一點花草之類。
與他送給的東西相比,自己這個是不是太過寒酸?
“不好看,還是以后再繡一個罷。”手想去拿回來。
賀勘眼疾手快,手一抬高便輕松躲過:“送出來的禮,沒有要回去的道理。”
他握著手里的荷包,臉上笑著。這是第一次送他東西,一個親手制的荷包,是如此的合心意,花、大小、穗子,哪怕每一個針腳兒都是。
是上次自己把荷包投進功德箱,記住了嗎?
孟元元搶不回來,干脆作罷,于是重新坐好。然后旁的人,跟著靠了上來。
“我要去前廳守歲,你留在這邊罷,等結束我就過來接你。”賀勘收起荷包,臉上笑意淡了。
他也想留下來,只是有些事始終要去做,不管他是否愿意。
孟元元道了聲知道。
“嗯,”賀勘放松的舒了口氣,手過去握上孟元元搭在上的手,“元元,你上有水仙的香氣。”
房間靜了下來,窗外的紅燈籠,紅進窗紙來。
孟元元往旁看了眼,發現賀勘安靜坐在那兒,頭垂低,竟是坐著睡著了。
曾經,以為他本不知道累,在紅河縣日夜在外奔忙,去巨闕山,也是短短幾日將事做。其實,他是會累的呀。
他也是之軀,只是很多時候他不想別人看見。
孟元元低頭,他還握著的手,手背上的傷痕有些還新鮮著,有些已經開始愈合。的手在他掌心里慢慢翻過來,然后一的扣進他的指間。
“以后,一起走罷。”
第70章
賀府前廳。
常年不出博文堂的賀泰和,此時坐在主座,正微闔著雙目。
兩邊,子孫各自排開,整個廳堂滿滿當當。乍一看,這當真是一個人丁興旺的大族。
只是這麼多人,卻沒有說話聲,每個人低眉斂目,靜靜的等著除夕夜過去。
府中的下人們同樣悉了這種守歲,值的沒辦法,只能等在這里熬。
著實,與普通人家的年節不太一樣。雖然同樣是全家團員,但是這里冰冷的很。
婦人們在隔壁廳里坐著,藍夫人一華貴,角噙著一抹笑,一副端莊模樣。
人中沒有融夫人的影,自去博文堂鬧了那一回,后面自以為聰明的跑回娘家去,就已經讓自己走上了絕路。
也不想想,憑什麼去讓賀泰和做主?
對于這麼蠢的遠方侄兒,藍夫人也懶得去管了。一回兩回的幫,可不會時時刻刻跟在后面幫著理,這一點還真不如孟元元,輕一點撥就會明白。
一旁,銀嬤嬤瞧著藍夫人邊的笑,皺了下眉。就在兩個時辰前,人還被賀泰和訓斥了一頓。
“夫人,您是不是不舒服?”銀嬤嬤小聲問,“要不要讓婢子去拿藥來?”
藍夫人抬了下眼皮,掃著底下端坐的兩排婦人,皮子了:“說是守歲,怎麼瞧都像是在守靈。”
此話一出,銀嬤嬤臉一白,往四下看了看。幸而藍夫人聲音小,那些婦人們也都麻木坐著,沒有人聽見。
遂也嘆了一聲。這種地方,是個正常人進來,日子久了也會變瘋。
相比來說,輕云苑大概是整座府里最歡樂的地方,幾個人圍著說話。秦淑慧是賀勘的小妹,如今也算是輕云苑的小主子,在孟元元的指點下,給下面照顧的下人發了賞錢。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老蘇家終於生閨女了。 於是,窮的叮噹響的日子,火了! “爹,我在山上挖了一籃子大白蘿蔔。” 奶聲奶氣的小姑娘,把手裡的小籃子遞到了蘇老頭面前。 蘇老頭:“……” 腦袋“嗡”的一聲。 這麼多野山參,得賣多少銀子? “爹,我還采了一籃子蘑菇。” 蘇老頭:“……” 身子晃了晃。 這麼多靈芝,能置多少大宅子? “爹,我……” “閨女呀,你讓爹緩緩……”
前世,她是名門淑女,嫁入侯府十餘載,雖無所出,卻賢良淑德,亦是婦德典範。奈何早逝,原以為會風光大葬,卻落得個草席裹屍,暴屍荒野,屍骨無存的下場。一朝慘死,得知真相,她才明白,這一切,不過是他們的蓄謀已久,而她不過是為他人做嫁衣。重生一世,她誓不做賢良婦,即使背上悍婦之名又如何?小劇場:某日,茶館內。「聽說了嗎?王爺又被攆出府了,而且還鼻青臉腫的。」「聽說又是王妃打的。」「又?」「王妃是出了名的悍婦,偏偏王爺又是個懼內的。」「聽說這次被揍,是因為王爺被個打更的看了一眼。」「……」
一道聖旨,把尚書府的三小姐賜婚給端王做正妃,按說一個尚書之女能當上端王的正妃那還真是天大的恩寵,但是尚書府乃至整個京城都對這個聞所未聞的三小姐報以同情。 原因無他,傳聞端王兇狠殘暴,夜能止小兒啼哭,這還不算,更慘的是端王有個怪癖,那就是專吸少女之血,嚇死了好幾任端王正妃人選。 這還不是最糟糕的,關鍵是現在端王已經臥病三個月,生死未卜,急需一個衝喜新娘。 這個人就是沈琪。
為助他登上太子之位,她忍辱負重,嫁給自己最討厭的人。更是不顧危險,身披戰甲,戎裝上陣。 她癡心十年,等到的卻是他的背信棄義,殺害全家。 好在蒼天有眼,讓她重活一次,這一次她不僅要親手送他入地獄,更要與那個錯過的愛人,攜手稱霸這萬里山河。